一、收楼时房子有质量问题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或换房
收房后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的,如果是房屋主体结构的问题,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可以要求退房;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卖方给予赔偿。
如果是非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开放商在保修期内进行维修;如果开发商在法定保修期内未能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给购房者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哪些房屋有质量问题是否可以退房赔
房屋有质量问题能退房赔偿的,具体如下: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二)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三)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
《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三、期房质量有问题是否可以退房
期房质量有问题可以退房。
如果期房的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并且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
如果房屋只是存在小的质量问题,不影响使用,或者可以通过修复正常使用的,则是不能退房的。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收楼时房子有质量问题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或换房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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