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房意向书后定金怎么退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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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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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签订购房意向书后定金怎么退问题带来帮助。
签订购房意向书后定金怎么退

一、签订购房意向书后定金怎么退

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够退还的,但是若符合下述情况,则可以退还:

1、若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其他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2、如果开发商未取得有关商品房销售之合法证件或者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造成双方不能签署正式合同或者因此造成合同无效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之定金并承担购房者的损失。

3、如果双方仅仅因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与认购意向书内容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则双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

5、如果认购意向书关于价格、面积和户型等主要条款未做约定或者约定不清,而双方如果对此内容无法达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签署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定金。

但是若开发商具备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但购房者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购房者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未能签订购房合同怎么处理定金

未签订购房合同定金怎么处理应该视具体情况判定。

1、看双方在支付定金时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明确说明,一般可以退款,可以双方协商。

2、如果是一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不能订立,适用定金罚则。如果因开发商原因不能签订合同,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相应的定金。如果是个人原因且开发商没有相关隐瞒,只能单方面索要定金,应该按照认购书中的相关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达成一致,可以积极与开发商沟通协商。

3、如果是因为对商品房合同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应当退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三、签订购房定金协议书可以退款吗

签订购房合同定金是否能退,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如在起诉前开发商还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这份房屋认购书就是无效的,定金需要退回;

2、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3、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4、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5、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签订购房意向书后定金怎么退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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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签订购房意向书后定金怎样退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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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意向书有法律效力吗,签订认购意向书责任如何承担
[律师回复] 认购意向书有法律效力吗在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之前,开发商往往要求购房人签订一份“认购意向书”,那么该意向书具有法律效力吗签订后,如果一方反悔,签订认购意向书责任如何承担对此问题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看意向书的内容,从意向书的本意看意向书是为了今后履行一定行为的约定,如果对所购房屋只有一个大概的意向,而没有具体的标准,也没有预付款等等,这样的“房屋认购意向书”是真正意义上的意向书,双方当事人如果违反了一般不须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另一种认购意向书名为意向书而实质是购房合同,合同的权利义务条款约定的比较明确具体,以及预付款、首付款或定金交付、使用,以及违约责任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这样的意向书其实就是合同,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一方违反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其次,双方签订的认购意向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还取决于开发商是否取得了相应的法律手续。《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㈣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也明确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所以,未取得商品预售许可证而签订的购房合同(包括意向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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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意向书签订后定金如何退还
尽管定金一般不退,但在特定情况下可退款:开发商提前将认购房产售予他人导致无法签合同,应双倍返还;开发商无销售合法凭证或合同无效,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因合同内容争议未涉及认购书核心条款,协商不成,开发商退还定金;若意向书关键条款模糊,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开发商需退款。但若开发商已合法预售,购房者拒签则无权请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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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购房意向金协议书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 1、意向金协议中应该明确意向金所指向的标的,防止中介或者出售者偷梁换柱,约定房屋的位置,面积,房屋的具体情况等等。 2、明确购房意向金在什么时候转变为购房定金,这直接关系到购房意向金能不能要回的问题。 3、在意向金协议中约定好房屋的价格,意向金交纳方式,币种等情况。 4、约定好违约责任,最好约定不同意购房的,可以全额返还购房意向金。 什么是购房诚意金 所谓的“诚意金”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在收取“诚意金”的同时,对购房者许诺一定的优惠,购房者的积极性;另外,通过收取“诚意金”,确定购房者选房的先后顺序,维护购房秩序。现在少数的开发商已经将事先收取“诚意金”作为融资的手段之一。 “诚意金”不具有合同效力及法律保护的性质 诚意金,即意向金,是20世纪90年代从中国港台地区传过来的叫法。这在房产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定的合同中多有体现,其实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之说,而且“诚意金”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违约金、定金、订金。 法律界人士就指出,中介收取的诚意金,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没有相关的条文。更何况大多数中介都把“保留对诚意金的最终解释权”写在相关约定中,使房屋买卖双方处于被动、从属状态。由于中介利用了“诚意金”作幌子,往往就能造成一个供不应求的假象,就此而言,“诚意金” 可以说是给买方或卖方布下的一个诱人陷阱。也就是说,不管“诚意金”的外衣多么华丽,都掩饰不了它变相扰乱市场秩序的本质,需要加以警惕。 收取诚意金、或者变相的设定账户存款排号,此时客户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射幸合同”,而非固定合同关系。消费者支付费用购买的不是具体的实物或者服务,只是一种机会、一种购房可能性,并没有具体的标的物做担保,也不确定价格。 所谓“射幸”,即“侥幸”,本意是碰运气的意思,射幸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是否履行义务有赖于偶然事件的出现的一种合同,这种合同的效果在于订约时带有不确定性。
购房意向书怎么退款
[律师回复] 对于购房意向书怎么退款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购房者在交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于以下情况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订金的法律定义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根据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由此可见,订金不具备定金性质,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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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意向书签订后定金如何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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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股权收购意向书范本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收购意向书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书(下称“本意向书”)由下列各方于年月日在签署:
其中:甲方与乙方合称“转让方”,丙方与丁方合称“受让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为:宾馆二楼,营业执照注册号是:,法定代表人:。
甲方与乙方共持有项目公司100的股权。
转让方、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就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项目公司股权事宜形成共识,并达成本意向书如下:
一、转让所有权
转让方确认,项目公司正在建设和合法拥有位于电站,该电站总装机容量为(以下简称“项目”)。
二、转让方式及价款
1、各方初步同意,项目总造价及转让方取得的股权转让溢价款项之和为万元(即元),其中包括受让方为受让转让方的股权而共应支付的转让价款及项目公司的贷款。转让方在年月日前向受让方支付不少于万元的转让款,在年月日前支付万转让款。即在年月日前支付转让款万元。此款由丙、丁方按拟所受让的股权比例支付。最终交易价格待受让方结束尽职调查后由双方根据各项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调整。
2、各方同意,由受让方共同收购项目公司中全部股份,初步拟定丙方受让项目公司的股权,丁方受让项目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股权转让”)。
3、各方同意,股权转让时,应由受让方先受让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方保留的股权作为对项目建设质量的保证;转让方所保留的的股权转让款,转让方以质保金的形式予以支付。待项目建成全部通过竣工验收手续后,受让方再行收回剩余的项目公司股权。
4、股权转让后,仍由转让方代持股权。转让方法定代表人仍为项目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项目公司印章交由实际控股方管理。
5、转让方负责在转让过程中与有关政府方面的协调工作,确保转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项目建设管理
1、受让方同意,股权转让完成之后,在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项目由转让方之一(“总承包方”)作为交钥匙工程进行建设(包括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建成后,总承包方以交钥匙的方式,将项目(包括送出工程)交付给项目公司。各方同意,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可以合同附件的形式变更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合同)和其它法律文的主体及修改的关条款。该等合同附件应与正式的项目转让协议同时签署。
2、转让方同意,在项目建设期间,受让方有权委派相关管理人员或委托监理公司对项目的工程及质量进行过程监督管理,转让方应予以必要的配合。
3、总承包方应保证建设资金的使用,保证按期完成建设项目。每推迟一天由总承包方承担元违约金。
四、增资、融资
各方同意,股权转让后,如项目建设需要项目公司追加资本金或需要各方增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则各方应当按照各自股权比例增资或进行融资。
五、受让方将在本意向书签署
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首批尽职调查文件清单,甲方同意在收到该尽职调查文件清单后准备受让方和或其所委托的专业顾问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并积极接待和配合受让方尽职调查小组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
六、非外资控股及二氧化碳减排收益权
受让方同意在年前将保持项目公司为国家关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有关规定下的中资或中资控股公司;同时转让方同意,年起项目公司可变更为外资控股的公司。受让方同意放弃年的经核证的二氧化碳减排收益权。转让方用经核证的二氧化碳减排收益权所进行的融资由转让方享有和支配。
1、各方同意全力推进本次股权转让的工作。在受让方完成尽职调查工作以后,各方应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就股权转让事项签署框架协议,并根据框架协议的内容开始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谈判和文件草拟与签署。
2、各方同意,在转让方于年月日前支付转让方万元转让款的前提下,在本意向书生效后日内,不与任何第三方就本意向书之内容进行接触与谈判,不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与本意向书内容有关的协议或给予其相关的承诺。
3、各方确认并同意,在本意向书签署前和存续期间,一方已向对方披露的有关其经营、财务状况等所有信息(不论以何种媒介表现)(以下合称“保密信息”)应为保密信息。除非各方另有书面约定,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应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除为本次项目转让之目的或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需要外,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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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开发商交付了5万定金,签订房屋认购书之后,一直向开发商要求看《购房合同》被拒,并被要求,先交付首付和办理贷款之后,才能看到合同,请问开发商这样做合法吗?
[律师回复]
1、你的问题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2、开发商的做法不合法,应当先签订《购房合同》再支付首付款,并办理贷款;否则,你可以拒绝,并要求解除房屋认购书,并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规定,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开发商不让看《购房合同》,即构成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此,开发商不签订《购房合同》的,你可以要求解除房屋认购书,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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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意向书后反悔
购房意向书签订后,一方未能如约履行或未达到约定标准,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欲退出交易且无法定解除情形,购房者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中有具体规定的,按条款执行;无规定时,法院将依据法律判决购房者履行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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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买房交了购房意向,购房意向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买房交了意向金秦某通过中介看中定西路上一套二手房,并在《承购意向书》中同意房屋总价为36万元,一周后签订买卖合同。按意向书约定,秦某当天付了1万元意向金。一周后,秦某反悔,要中介退回意向金,遭到中介拒绝。为此,秦某把中介告上法庭。购房意向书有没有法律效力经审理查明,秦某根据意向书付了1万元意向金,意向书对意向金的用途及处理方法作出明确约定:“议价成功后,意向金转为购房定金,如承购方违约不买或不依约履行,则意向金由出售方没收”。庭审中,中介出示证据证明,在收到意向金次日,上家张某在承购意向书上签字确认并收取定金人民币1万元。据此,一审驳回了秦某的请求。秦某未上诉。点评:意向金的处理不同于定金,其遵循“合同自由”原则,根据双方的约定处理。在实践中,按照判决及行业惯例,意向书中对意向金的约定及上下家议价是否成功是意向金能否返还的关键。在议价成功前,按照规定,上下家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对中介的委托,因此意向金应当返还。不过,上下家撤销委托给中介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议价成功以上下家就买卖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或定金支付为准。一般来说,上家收到中介转付的意向金后,上下家产生定金法律关系。这意味着任何一方拒绝交易,都要按“定金罚则”处理,即上家不卖房需双倍返还,下家不买房不能拿回意向金。在此,有两点需要说明:一是意向金的处理应当有明确的书面约定;二是中介方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并遵守诚信原则,否则不能擅自把意向金转为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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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认购书等于购房合同吗签订认购书后可以更名吗
[律师回复] 房屋认购书也称之为购房意向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正式销售前,与有意向其购买房屋的购房者签定的书面协议,是目前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房屋买卖中的习惯做法,如果签订认购书后不买房了定金可以退吗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5、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房屋认购书无效的情况,定金必然要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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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意向书后反悔
购房意向书签署后的反悔权探讨如若被告未能遵循房产合同所载之命令或服务,或履行合同期间所承诺之事未达标准,应承担关于重新采取补救措施、进行连续履约或者赔偿损失等方面的违约责任。法律明文规定,倘若被告以实际行动或者明确表达的方式来证实他们不再愿意履行合同义务,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原告有权要求其承担起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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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认购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签订购房认购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购房认购书的注意事项
1、签订购房认购书之前,必须要了解购房认购书中到底包含了哪些内容:
(1)认购物业:包括房地产商、开发商和小区物业管理中心。
(2)房价:包括户型、面积、单位价格、总价等。
(3)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清、分期付款、按揭付款、贷款等。
(4)认购条件:包括购房认购书应该注意的事项、定金、签订正式条约的时间、付款地点、账户、签约地点等。
2、规避受牵制条款:如果是购房人提出自愿签订购房认购书的,就要避免认购书中会出现限制自己的受牵制条款。早些年曾出现开发商和房地产商借用认购书中的受牵制条款,以此威胁购房人的情况。因此建议后方人要求签订认购书示范文本,该文本可以充分保护购房人的利益。
3、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不利条款: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
4、不使用模糊概念:特别是对于均价、优惠价、折扣等词语,一定要准确到单价的具体数额。
5、注意购房认购书中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合同中的基本原则就是自愿平等。
6、在签订购房认购书的时候,购房者应对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进行认真审查,并加以补充协议进行完善。
购房认购书未签订合同可以退房吗
[律师回复] 通常不可以的,签订认购书,退房也是违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购房后退房,一般情况下买方支付20%违约金。商品房退房的流程是这样的: 第一步,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如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弥补损失的,可另行要求赔偿;因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等原因导致退房的,开发商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步,15天内办好各种手续。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开发商应当代替买房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 第三步,开发商退还房款。开发商应当在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并且办理完毕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如果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自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买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开发商应当每天向买房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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