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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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吗

一、从事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可以存在双重劳动关系

可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双方当事人对劳动时间的安排没有全日制用工形式那样集中和固定。因此,劳动者在不对先订立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履行造成不利影响的同时,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这里并不限制后一合同是全日制用工形式,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形式,若为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劳动者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征得该用人单位的同意。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劳动者怎么才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劳动者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相关材料: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可以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可以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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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事人遗失或损毁婚姻登记证件的。
  
二、补领婚姻登记证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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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
  
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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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 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 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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