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楼顶搭建是否有补偿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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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拆迁楼顶搭建是否有补偿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拆迁楼顶搭建是否有补偿

一、拆迁楼顶搭建是否有补偿

拆迁是由政府、土地规划、城市规划多方面决定的,光靠申请是不行的,当时可以将你的合理诉求向政府提出说明。还可以得到相关补偿,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

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拆迁户不同意拆迁怎么办

1、拆迁办应当与不同意拆迁的拆迁户进行沟通,了解其不同意拆迁的原因,根据原因解决问题;

2、拆迁户不愿意拆迁,影响了公共利益的急切需求,拆迁办可以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必须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

3、被拆迁人不服强制拆迁行为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

例》第二十七条

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三、拆迁如果不合理要怎么处理

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

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拆迁楼顶搭建是否有补偿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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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顶楼阳台顶属于公共区域,按规定,业主只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属于个人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而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住宅小区的顶楼阳台属于公共区域。
在小区顶楼加盖阳光房是侵害业主利益的事,同时在小区顶楼擅自加盖阳光房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如建筑物、构筑物在开工建设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均属违法建筑,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对于小区顶楼违规搭建阳光房,可找当地城管部门投诉处理。一般而言,能够对小区顶楼违建行为作出处理的部门,有城管、房管、建设、规划等部门,而在实践中,通常主要由城管部门处理相关事宜。
另外,需要注意的就是小区顶楼的归谁的问题,按照规定,楼顶应是整栋楼全体业主共有的部分,而不仅是顶层住户共有的。
在此问题上需注意三点:
1、楼顶空间属于整栋楼全体业主共有,顶层业主不能专有使用,除非经过整栋楼全体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
2、开发商在出售房屋时不得与个别物业买受人(一般是顶层买受人)约定楼顶的专有使用权,如果约定了,该部分内容无效。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在通常情况下属于业主所有,包括专有和共有,只有尚未出售的空置房才归开发商所有,因此,开发商无权单独处分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楼顶空间。
3、有权决定楼顶空间如何使用的,只有整栋楼的全体业主。
最后,除了不能在小区顶楼加盖阳光房,实际中业主们也不能觊觎这个空位,随意使用,若是被随意使用了,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益,建议业主们可以联合起来收集足够的证据找个专业的律师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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