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不成惹纠纷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4-18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购房纠纷可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协商达成共识、调解达成和解协议、仲裁作出约束力裁决、行政处理或诉讼解决。买卖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解决方式,确保争议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
买房不成惹纠纷怎么办

一、买房不成惹纠纷怎么办

1. 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是指买卖双方能够到达到共识来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

2. 通过调解解决。

调解则是当买卖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购房纠纷时,根据其中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或其他相关组织的主导下,进行有说服力的教育引导,推动双方按照有关商品房销售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让争议得以即时解决的一种方式。

3. 通过仲裁解决。

仲裁也被称为公断,即买卖双方在争议产生前或出现后,达成仲裁协议,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制度作出对双方皆具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办法。

4. 通过行政解决。

涉及购房纠纷的行政解决途径,则是指经商品房所在地区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等部门调解未果,或虽已达成调解协议但当事人却又反悔的纠纷,或是购房纠纷当事人直接向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该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纠纷采取具体行政措施加以处理的一种方式。

5. 通过诉讼解决。

购房纠纷的诉讼解决途径,便是指公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者的协同参与之下,解决此类购房纠纷的一种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

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一房二卖纠纷怎么办

一、如果有一方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的,则房子归这一方所有,另一方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二、如果双方都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则房屋先交付给了哪一方就认定房产归哪一方所有,另一方同样可以要求卖方赔偿。

三、如果双方都没有办理产权登记,也没有交付房产的,则两份合同都处于未履行状态,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原则处理,也就是先履行在先签订的合同。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不成惹纠纷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8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3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买房不成惹纠纷怎么办
一键咨询
  • 165****58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2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6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6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2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3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6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6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5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4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5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1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2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2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1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为你推荐
糊涂买房惹纠纷怎么办
购买房产出现纠纷,应先尝试友好协商;协商无果可引入第三方调解;有仲裁协议可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诉;所有途径均无效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糊涂买房惹纠纷怎么办理
关于购房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所示:1、首先由房屋买卖双方坐下来共同商议;2、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则可采取调解手段来化解矛盾;3、倘若存在仲裁协议规定的话,便可向相关机构提交仲裁申请;4、最后,若上述方法均无法解决问题,当事人仍有权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交通肇事后逃逸惹纠纷保险公司可因逃逸拒赔吗
[律师回复] 保险公司是否可因逃逸拒赔
关于交通闯祸逃逸案子中保险公司补偿职责的问题,有意见以为,不管交强险仍是商业险,保险公司都不承当补偿职责。理由是,《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制保险条例》第24条规则,机动车闯祸逃逸的,由救助基金垫支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许悉数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端职责人追偿,可见补偿义务人应为闯祸者而非保险公司。而《机动车第三者职责保险条款》有清晰约好闯祸逃逸是保险公司拒赔的免责事由。
本文以为,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承当悉数补偿职责,在商业第三者职责险范围内对因闯祸逃逸导致的丢失扩展的部分不承当补偿职责。
(一)关于交强险部分,相关法令并未将闯祸逃逸归入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之内,且《侵权职责法》第53条清晰规则,机动车驾驭人发作交通事端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职责限额范围内予以补偿。《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制保险条例》第24条尽管规则由救助基金垫支相关费用,但这明显是为了保证受害者的利益所建立的准则,只要在闯祸者逃逸且无法断定闯祸车辆投保公司的景象下才适用此项规则,从此条款并不能得出保险公司在此景象下免赔。
(二)关于商业第三者职责险部分,保险公司对发作交通事端后至被保险人逃逸前所发生的丢失应承当补偿职责。由于闯祸逃逸行为违反的是行政法令、法规,对保险公司本应承当的保险职责并不会形成实质上的加剧或减轻。且保险合同只能束缚合同当事人两边,不能对立第三人,假如保险公司因被保险人的逃逸行为而免责,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就不能得到及时的补偿,保险公司反而会从中获益,这并不契合《保险法》的立法原意。
(三)关于被保险人的逃逸行为给受害人形成的扩展丢失,保险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职责险范围内不承当补偿职责。第三者职责险是由保险公司对因交通事端而受到损害的第三人承当补偿职责,假如被保险人的逃逸行为导致第三人丢失扩展,这就加剧了保险公司的补偿职责,关于这部分的丢失,保险公司有权回绝补偿。
交通肇事后逃逸惹纠纷保险公司是否可因逃逸拒赔
[律师回复] 保险公司是否可因逃逸拒赔
关于交通闯祸逃逸案子中保险公司补偿职责的问题,有意见以为,不管交强险仍是商业险,保险公司都不承当补偿职责。理由是,《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制保险条例》第24条规则,机动车闯祸逃逸的,由救助基金垫支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许悉数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端职责人追偿,可见补偿义务人应为闯祸者而非保险公司。而《机动车第三者职责保险条款》有清晰约好闯祸逃逸是保险公司拒赔的免责事由。
本文以为,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承当悉数补偿职责,在商业第三者职责险范围内对因闯祸逃逸导致的丢失扩展的部分不承当补偿职责。
(一)关于交强险部分,相关法令并未将闯祸逃逸归入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之内,且《侵权职责法》第53条清晰规则,机动车驾驭人发作交通事端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职责限额范围内予以补偿。《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制保险条例》第24条尽管规则由救助基金垫支相关费用,但这明显是为了保证受害者的利益所建立的准则,只要在闯祸者逃逸且无法断定闯祸车辆投保公司的景象下才适用此项规则,从此条款并不能得出保险公司在此景象下免赔。
(二)关于商业第三者职责险部分,保险公司对发作交通事端后至被保险人逃逸前所发生的丢失应承当补偿职责。由于闯祸逃逸行为违反的是行政法令、法规,对保险公司本应承当的保险职责并不会形成实质上的加剧或减轻。且保险合同只能束缚合同当事人两边,不能对立第三人,假如保险公司因被保险人的逃逸行为而免责,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就不能得到及时的补偿,保险公司反而会从中获益,这并不契合《保险法》的立法原意。
(三)关于被保险人的逃逸行为给受害人形成的扩展丢失,保险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职责险范围内不承当补偿职责。第三者职责险是由保险公司对因交通事端而受到损害的第三人承当补偿职责,假如被保险人的逃逸行为导致第三人丢失扩展,这就加剧了保险公司的补偿职责,关于这部分的丢失,保险公司有权回绝补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3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产在孩子名下,财产分割惹纠纷
现在,一些家长为避遗产税或逃避债务,购房时产权证上落孩子的名字,让孩子很小就成为“娃娃房主”,但是一旦夫妻离婚,这给财产分割便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律师,您好。表妹最近惹上官司了,是有关民间纠纷的,不知道要怎么写民间纠纷上诉状,请问有什么民间纠纷上诉状的案例分析吗,我们想分析一下我表妹现在所处的优势和劣势。
[律师回复] 民间纠纷上诉状案例:
杨某某诉余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电话:
上 诉 人(一审原告):杨某某,女,汉族,
化,农民,住址:某县某城镇中和路9号。
联系电话: 。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余某某,女,汉族,生,高中文
化,个体户,住址:某县某城镇某路929号。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某某省某某县人民法院(2008)某民初字第445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认为该判决事实认定错误,判决结果没有建立在本案案件事实和证据基础上,而是建立在被上诉人的一面之词和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曲解之上,从而背离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基本审判原则,致使判决结果偏袒被上诉人,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利益。判决结果显失公正,存在明显的事实认定错误,因此特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并重新审理本案,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一审诉讼请求。
2、二审法院判决被告支付所欠租金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元。
3、本案
一、二审诉讼费(包括一审司法鉴定费)由被上诉人全部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审判决事实认定错误,不尊重客观事实,曲解案件事实,割裂了证据之间的逻辑联系,这种认定完全违背了客观事实,导致一审判决错误。具体理由如下:
一、一审法院认定被告没有拒付租金,没有违约,驳回原告终止合同的诉讼请求的判决错误
本案中,被告既有拒付租金的主观故意,又有拒付租金的客观行为,被告想尽一切办法,竭尽耍花招之能事,目的只有一个,即是拒付租金!其最终结果昭然若揭:拒付租金长达四个多月,而且拒付租金的事实仍在继续!
一审法院对被告是否拒付租金及原告是否拒收租金的事实认定有错误。表现如下:

一、被告主张原告拒收租金,这仅仅是原告的一面之词,一审法院偏信一家之言,采信了该单方主张。

二、仅凭一张邮政储蓄银行取款通知单,不问原告是否曾经收到过此取款单,而认定原告拒收租金,是对事实的错误认定。

三、被告主张并举证因原告拒收租金,其通过公证处将租金用邮政汇款的方式支付给原告的事实,是被告想拒付租金又逃避违约责任而故意耍的花招。
首先,即使正如被告所言,原告拒收租金,被告完全可以根据《合同法》101条规定用提存租金方式了结债务。用此种法律明文规定的方式了结债务,有利于维护被告自己的合法权益,减轻被告的经济和精神负担,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稳定社会经济秩序。而不是采用此种邮政汇款又写错收件人地址的方式,让原告实际未能如期受到租金;
其次,被告既然能想出公证邮政汇款行为的方式邮寄租金,为何在被告所谓的原告拒收租金时,不采取公证留置租金给原告的方式交付租金呢。被告舍简单、直接又可了结债务的方式不用,而玩“怪招”、兜圈子,最终使早该支付的租金又回到自己的口袋,为己所用,这是何用心?不证自明。被告此举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利益;
最后,邮政汇款将原告地址写错是被告故意的。原、被告同住一县城,又是熟人,在一小县城范围内,恶意将地址写错,,被告的目的就是要让原告收不到租金,然而又制造一种千方百计、想尽一切办法、诚心诚意履约的假相,以此博取他人同情,迷惑法院,最终达到其拒付或延付租金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如意目的。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593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买房会造成什么纠纷
购房过程中,您可能遇到多种纠纷,包括商品房预售异议、单位集资房与房改公有住房销售争议、私人房屋与二手房交易摩擦、商品房出售矛盾、房地产权属问题、房屋赠与继承咨询,以及物业管理纷争和邻里权益关系等。需妥善处理,避免法律风险。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租房纠纷租房纠纷租房纠纷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租房纠纷租房纠纷租房纠纷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该怎么避免租赁纠纷,具体如下所述:
1、查明出租人是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产权人一致。如果出租人不是房屋产权人,则应要求其出示产权人同意由其作为代理人出租房屋的授权委托书。
2、如果出租人出租的是已交付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商品房,应要求其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和房屋的交付使用证明。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一般会载明预售许可证号,承租人可以据此在当地的房地产交易官方网站上查验该房屋的其他四证取得情况,并重点关注该房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要求出租人提供房屋交付使用时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如果出租人出租的是自行建造但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应要求其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于不能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则不能承租,对于提供了该证书的,也要核查是否系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若系超规划建设的房屋,则亦不能承租。
4、如果出租人出租的是自行建造的临时建筑,则应关注是否超建设范围或超使用期限。对于未经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或超过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以及超过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则不能承租。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593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委托转让纠纷,纠纷纠纷由谁起诉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物业管理公司将自己的专项服务业务转委托给其他专业性公司后,并不能免除自己根据原物业管理合同对业主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受委托的专业性公司的服务达不到原物业管理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则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委托所得收益,应当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转委托要具备什么条件 1、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复代理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或他人,而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被代理人的利益。因此,复代理必须是符合被代理人的利益和意志的,不能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2、事先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如果代理人认为有必要进行转委托,应在事先用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与被代理人联系,询问其意见。询问是应把转委托的理由、复代理人的情况、转委托的代理权限、转委托的时间与地点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同意,即可进行转委托,否则不能进行转委托。代理人擅自转委托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确因情况紧急而来不及告诉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可先进行转委托,事后将转委托的情况及时告诉被代理人。被代理人对事后才被告知的转委托,既可以表示同意,也可以表示不同意。如表示同意,则取得与事先同意相同的效果;如表示不同意,则转委托不能成立,代理人应对转委托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但代理人如能证明转委托是因紧急情况,来不及征求被代理人的同意,迫不得已而作出的,则被代理人不能拒绝转委托,必须对其予以承认。 4、转委托在正常情况下,应该办理转托手续。若因代理人转托不明,而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第三人可以直接向被代理人要求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后,可以要求代理人赔偿损失,复代理人有过错的,应负连带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3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租房变成买房纠纷怎么办
商铺出租及转让争议可通过私下协调、第三方协商、仲裁及诉讼解决。法律依据包括《仲裁法》关于仲裁申请的规定、《民事诉讼法》关于调解优先的规定及《民法典》关于转租责任和租赁合同解除的规定。在解决争议时,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治安纠纷,民事纠纷,民事纠纷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
在我国,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有下列四种:、
(一)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他们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是否行使处分权能、何时行使处分权能以及以何种方式行使处分权能概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二)调解。纠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习惯、道德、法律等规范),在纠纷主体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明道理,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
在我国现阶段的调解制度,主要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这被西方人士成为“东方经验”,除此之外,还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公民之间的调解等。
(三)仲裁。所谓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对民事纠纷居中审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书平息冲突的方法。仲裁属民间性质。仲裁的基础是当事人的合意。也就是说,提交仲裁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同意为前提,否则,仲裁程序不能启动。在通常情形下,仲裁庭成员也由当事人选任。仲裁的最大特点是快速、简便。随着国家法制的日益健全,仲裁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五)诉讼。民事诉讼即老百姓所讲的“打民事官司”。相对于人民调解、当事人自我平息、单位(或部门、社区)处理和仲裁机制而言,民事诉讼是典型的公力救济形式。这种公力救济的最大特点是具有特殊的法律强制性。民事诉讼还是国家处理民事纠纷的最有效也是最后的手段。因此,国家往往要对诉讼的主体、程序、制度等做出严格的规定。
治安纠纷主要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二手房纠纷 > 买房不成惹纠纷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