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要求,所有用人单位须为其雇佣的工人购买社会保险福利。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目前已不再使用“临时工”这一范畴,任何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务关系的劳动者,都必须按照相关法规要求签署劳动合同并依法参与社会保险的缴纳。
因此,“临时工”也应按照法律规定享有相应的社保权利。
而且,目前劳动者的定义已经相当宽泛,不仅仅包含传统意义上的正式员工,还应当包括各类短期就业人员。
因此无论是长期稳定工作还是仅具有短暂性收入的临时工,只要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了劳动关系,那么他们就同样应该拥有同等的待遇及合法的福利保障。
对于那些进城打工的农民朋友们来说,更不应将自身与正式员工区别开来,在享受法律赋予你们的各项权益方面,切勿因为不够了解而丧失追求公平正义的机会。《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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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是公司临时工公司现在不给交养老保险请问我怎么处理
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的,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然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临时工公司交社保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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