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拆迁补偿标准

最新修订 | 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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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经济适用房面临拆迁时,业主可获得房屋补偿、室内装修补贴、拆迁安置费和搬迁额外费用。 政府根据家庭实际情况提供困难救助和奖励制度。 业主可申请家用电器迁移补偿。 具体费用数额根据当地拆迁法规和集资建设比例确定。
经适房拆迁补偿标准

一、经适房拆迁补偿标准

1.对于经济适用住房在面临拆迁之际,相关业主可享受房屋补偿费用、室内装修费用等方面的补贴;

2.与此同时,还有权获得拆迁安置费用以及搬迁所需的额外费用;

3.针对家庭实际状况,政府还会提供相应的困难救助以及奖励制度;

4.最后,业主还能根据自己的需求申请房屋内部各类家用电器的迁移补偿,这其中,各类费用的具体数额将按照所在地域的拆迁法规规定以及集资建设时所占据的比例而定。《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经适房算夫妻共同财产

1、经济适用房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是:夫妻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夫妻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婚后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还房贷的;夫妻双方婚前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或夫妻一方婚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经适房拆迁补偿标准”,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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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取货币安置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货币安置其实质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由拆迁人按市场评估价为标准,向被拆迁人支付一定对价,取得被拆迁人房屋所有权,完全符合买卖合同的特征,产生的纠纷可按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处理,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2、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产权调换其实质为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产权互换,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多退少补的行为。可以认为,以产权调换为补偿方式的拆迁安置协议为以物易物的互易合同,属于特殊的买卖合同,应依法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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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对拆迁安置房的具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适用一般房屋买卖合同的规定,被拆迁人要求拆迁人予以安置按普通债权给予保护,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2、如果拆迁安置协议中对安置房位置、用途约定明确,则该安置房屋具备了特定性,按照对被拆迁人利益的侧重保护原则,被拆迁人对该安置房屋享有的债权视为一种特种债权,具有物权的优先效力,被拆迁人要求拆迁人予以安置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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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算什么房,经适房和拆迁房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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