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1. 协商:作为合同双方,应当选择以友好的态度彼此沟通交流,并在此基础上协同处理纠纷事宜,这个途径无疑是最为理想的选择。
2. 调解:当合同当事人无法就纠纷问题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便可申请相关机构进行调解。
例如其中一方或者双方均属于国有的企业,那么他们就有权向上一级机关请求调解。
而在上一级机关主持下的调解工作应始终保持公正原则,避免出现行政干涉现象。
另外,合同当事人亦可请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及法庭介入调解工作。
3. 仲裁:若合同双反于协商无果之后仍拒绝接受调解,则双方可以依照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发生后自愿签署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
4. 诉讼:倘若合同中并未约定仲裁条款,同时纠纷发生以后各方也未能达成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可依法将该合同纠纷诉诸至法院寻求法律救济。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二、借名买房纠纷怎么处理
购房者如果购买的是普通商品房,且双方有明确的约定即签订了借名购房协议,则该协议有效,借名人的主张可以支持。
但一旦房屋已经被查封、过户给善意第三人或者存在其他不能过户的原因的,借名人要求出名人办理过户的主张不能成立。
如果购房者购买的是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则双方签订的借名购房协议,因为违反相关政策、法规规定,侵害其他符合购房资格的购房人的利益,一般认定为无效。
购房者即使是借用父母的名字买的房子,但是不动产登记之后就发生物权效力,登记产权人就被推定为房产的所属人,除非有证据足以推翻产权登记簿上记载的内容。
法院通常会综合房屋的出资情况、房屋的占有使用情况、购房票据、合同、房屋产权证的持有情况以及对于借名购房的事实有无合理解释等因素综合判断。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女儿买房纠纷怎么处理好”,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