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相对性的6种突破

最新修订 | 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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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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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实践主要有:表见代理行为、非法分包或转包时的追讨权、建设工程合同分包商的连带责任、债权人的撤销权与代位权诉讼,以及买卖不破租赁规则与单式联运合同等领域。这些实践均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体现了合同法的灵活性和公正性。
合同相对性的6种突破

一、合同相对性的6种突破

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所适用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表见代理行为,其次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非法分包或转包的情况下,实际上实施工程的人员有权主张并追讨相应的工程款项;

此外,对于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分包商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还有就是债权人享有的撤销权以及其提起的代位权诉讼,这两者都属于在特定情况下破坏合同相对性的例外情况;除了以上几种常见的情况之外,买卖不破租赁规则以及单式联运合同等诸多领域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和挑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合同相对性的法律规定,法律怎样规定

合同相对性的法律规定如下:

如果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违约的,需要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违约的,债务人要向债权人担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第五百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合同相对性的6种突破”,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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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相对性的突破情形有哪些?
合同相对性的突破情形有代位权,只要债务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偿还债务,那么是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再者就是撤销权,对于债权人都是可以向法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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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怎么情况下突破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国民法领域关于合同相对性突破突出表现在以下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中:
(一)合同的保全
1、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具体规定在《合同法》第73条。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是:
①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并届期满;
②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也已到期;
③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即不具有人身性;
④债务人存在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事实;
⑤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已经危害到债权人的债权。为了保护自己债权得以实现,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次债务人,原告是债权人,被告是次债务人,可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代位权成立的,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而不能向债务人履行。履行完毕后,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消灭,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债相应消灭。
2、撤销权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它与代位权共同构成债的保全制度。关于撤销权《合同法》第74条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做出了规定。撤销权成立条件及情形:
①债权人对债务人之债已到期;
②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情的;
③主观上债务人具有侵害债权人债权之恶意;
④债务人无偿或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已危害到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同理,为了保护债权,债权人可以向提起撤销之诉,请求依法撤销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撤销之诉中,债权人是原告,债务人是被告,可追加受让人为第三人。
(二)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分包辅乏滇何鄄蛊殿坍东开人建设工程合同的总承包人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将一部分承包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的,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本来,分包人与发包人并无合同关系,但法律为使承包人与分包人互相监督,以确保工程质量,直接规定了二人对发包人的连带责任。就分包人对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而言,可谓是合同相对性的一个例外。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
(三)单式联运合同的区段承运人与多式联运合同不同,单式联运合同由托运人与签约的承运人订立后,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签约人与该区段承运人负连带责任。此时,若损失发生的区段的承运人不是签约人,其与托运人亦无合同关系,但他依法律规定要对托运人负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此又为合同相对性之一例外。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法》第313条。
(四)合同权利义务转移
1、债权让与我国《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将债权的一部或全部转移给第三人,使得债权人可为不特定第三人代替,突破了债权的相对性。《民法通则》第91条也对债权让于做了相应规定。
2、债务承担债务承担指第三人代替原来的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与债权让与相反,在债务承担中债权人未变而债务人已不再特定,债务承担同样构成对债权相对性的突破。我国《合同法》第84条、《民法通则》第91条都作了相应规定。
(五)涉他合同
1、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为第三人设定了合同权利,第三人可依约享有和行使该权利的合同。《合同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一规定突破了合同内容的相对性,但尚未突破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具有如下特征:①第三人不是缔约人或其中国人,无需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②合同生效后,第三人可以接受或拒绝该权利。一旦接受,缔约双方就不能自行取消该权利;一旦拒绝,该权利转由缔约人享有。③第三人有权直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并可有效受领债务人的给付。
2、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是指缔约人在合同中约定,由第三人向合同债权人履行义务的合同。《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未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样该规定突破了合同内容的相对性,但未突破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具有如下特征:①第三人不是缔约人或其中国人,无需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②债权人对第三人享有直接的履行请求权③第三人可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也可拒绝履行;拒绝履行时,第三人无需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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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是否突破合同相对性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承揽合同是否突破合同相对性,承揽合同主要内容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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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打架破相是轻伤还是重伤有6厘米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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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家里是准备开个矿场。想着在没有取得相关文件时能不能先开采矿。同时要了解下破坏性采矿罪判几年
[律师回复] 破坏性采矿罪判几年的条文如下,可供参考
第一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有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的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
  
(一)无许可证的;
  
(二)许可证被注销、吊销、撤销的;
  
(三)超越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或者开采范围的;
  
(四)超出许可证规定的矿种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
  
(五)其他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形。
  第三条实施非法采矿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万元至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二年内曾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
  
(四)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非法采矿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
  
(二)造成生态环境特别严重损害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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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合同能否突破合同相对性?
行纪合同是能突破合同相对性的,但是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原则上,在我国的行纪合同的权利义务中,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根据合同的相对性,该合同只能约束行纪人与第三人;例外情形,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可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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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夫妻感情破裂如今分居6年、能一次性离婚吗?
[律师回复]
一、夫妻感情破裂离婚,会判离吗
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且已无和好可能的,应会判离。但是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法定情形的,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夫妻双方确实感情破裂并且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一般是不会判离的。
二、法定判离婚的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夫妻感情破裂如今分居6年、能一次性离婚吗?
[律师回复]
一、夫妻感情破裂离婚,会判离吗
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且已无和好可能的,应会判离。但是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法定情形的,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夫妻双方确实感情破裂并且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一般是不会判离的。
二、法定判离婚的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夫妻感情破裂如今分居6年、能一次性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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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且已无和好可能的,应会判离。但是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法定情形的,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夫妻双方确实感情破裂并且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一般是不会判离的。
二、法定判离婚的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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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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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与买卖不破租赁相冲突吗?
抵押权与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相冲突的,对于在租赁之前已经被抵押的不动产,若是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间,所有权发生了变更,租赁主体也不能凭借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提出想要保护自己使用租赁物的请求。对于已经被租赁的物体,若是告知租赁人,可以将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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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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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35条与物权法相冲突时适用哪一种?
《担保法》35条与物权法相冲突时适用物权法,对于物权法的发布要比担保法较晚,一般都是以新的条款来进行代替旧的法条,这样才能以最实际的情况来合理保障到各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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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有一个朋友的亲戚干采矿的生意,好像是属于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罪怎么处置,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回复] 【一】行政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依照《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处以罚款的,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处以违法所得 50%以下的罚款;”
  3.《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第一、二款行为,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除依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外,建单井,井深大于10 米或已剥离地表(山体),面积大于 20 平方米(含 20 平方米),小于 50平方米(含 50平方米)的,并确认是为采矿所做准备工程的。处罚标准:处以 1-5万元罚款。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除依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外,井下或露天挖掘已采出价值不超过 5万元(含5万元)矿产品的。处罚标准:没收采出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0%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除依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外,
(1)建井两个以上(含两个)或已剥离地表(山体),面积大于 50平方米的;
(2)已采出矿产品价值超过 5 万元,不超过 30 万元(含 30万元)的。 处罚标准:有本款第1项表现情形的,处以5-10万元罚款。有第 2项表现情形的,没收采出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 30%的罚款。
  4.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除依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外,已采出矿产品价值超过 30万元的。
  处罚标准:没收采出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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