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购房资格签了购房合同可以退定金么

最新修订 | 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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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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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购房资格签购房合同,一般可要求退还定金。若因政府限购政策导致买方无法购房,买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定金应退还。若限购政策已实施,买方未做好准备,定金可能不退或按比例退还。
没有购房资格签了购房合同可以退定金么

一、没有购房资格签了购房合同可以退定金

如果在购买房产时未获得相应购房资质而交付了定金,这种情况下通常是可以要求进行返还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在此过程中由于政府实行新的限购政策而致使买方的购房资格发生变化,使其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条款,此时买方并无需对这一变更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责任,因为定金应当予以退还给买方。

另一方面,倘若限购政策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已实施生效,那么对于买方来说,他们显然要为自己未能提前做好准备而承担主要责任,因此在此种情况下,定金便可能不会被退还或者返还的比例会受到一定影响。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二、没有购房资格签订的合同有效吗定金可退吗

根据法律关于合同的有关规定购房合同是在双方合意的情形下签订就是有效的。另外没有购房资格交了定金是否能退分以下情况:

1、如果开发商或中介承诺可以办理购房资格,诱导购房者签订合同并支付了定金,可以要求他退款并无条件退还所有放款。如果不退可以举报他,告他诈骗。

2、如果是购房者自己原因导致没有购房资格,例如自己联系中介或其他方式承诺给办理购房资格,自己计划房子销户购买但是没有成功销户,自己名下房子记错了等等,一般是不会退的,具体的可以和开发商协商。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有购房资格签了购房合同可以退定金么”,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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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购房资格证购房资格证如何办理?有谁清楚?
[律师回复] 一、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准入一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实行购买资格申请登记轮候制度,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意向,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提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登记申请,办理《淄博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⑴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且居住满1年以上;⑵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⑶家庭人均年度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一人家庭即单身家庭(未婚、离异或者丧偶不带子女)申请《资格证》,应当年满28周岁并符合上述条件。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颁发《资格证》:⑴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⑵私有房屋转让后不满两年的;⑶离婚不满一年的;⑷已参加福利分房且福利分房的建筑面积超过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的。三申请程序
1、符合登记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在地区县房管部门提出申请,领取《淄博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登记表》,如实填写表格,并提交以下材料:⑴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⑵婚姻状况证明;⑶住房证明;⑷收入证明。
2、区县房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家庭的住房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查意见。其中,经区房管部门审查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认购条件的家庭,由区房管部门在其《淄博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后,连同申请材料一并上报市房管部门进行复审。
3、市、县房管部门审核后,应当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向申请家庭发放《资格证》。淄博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流程图申请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房管部门领取《淄博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核区县房管部门初审并将申请家庭信息录入系统。区房管部门初审后报市房管局审核。↓公示市、县房管部门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打印《淄博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证》。市房管局通知区房管部门领回《资格证》。↓发证区县房管部门通知申请人领取《资格证》。↓申请房源(购房)关注“淄博房产信息网”——“政务公开”——“住房保障”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房源公示信息(含报名时间、地点、具体楼层销售价格、选房资格确定方式、轮候等)。申请人根据公示的房源信息,凭《资格证》在户口所在地区县或跨区县申请确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房源。↓摇号区县房管部门组织摇号。↓选房市、县房管部门向入围家庭发放《淄博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申请人凭《准购证》与建设单位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未入围家庭进入轮候程序,下年度优先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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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公积金,男方有购房资格,女方无购房资格,
[律师回复] 您好!
一、职工符合以下贷款条件规定且为房屋产权人,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2.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缴存认定标准如下:1.职工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至发放贷款期间,缴存账户状态应保持正常缴存状态。2.职工是否足额缴存以缴存基数为准,职工不需要提供个人收入证明。3.各业务网点在受理面签时负责审核职工是否连续、足额缴存。4.职工从申请至放款前按月、足额、连续缴存视为正常缴存,在6个月(含)以内出现补缴、一个月多次缴存等非正常缴存情况,需扫描单位补缴证明等材料,审批通过后才能继续申请和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不予贷款情形(适用于普通公积金贷款、异地贷款、贴息贷款):
1.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
2.用途为非居住用房及低密度商品住房;
3.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限制贷款情形(适用于普通公积金贷款、异地贷款、贴息贷款):
1.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全额退款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公积金中心将保留不良诚信记录5年,期间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3.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住房贷款逾期6期(含)以上,贷款结清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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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资格能退定金吗
若购买方无购房资格,所缴纳的定金可予退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因双方均无法控制的因素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成立的情况下,卖方有责任将定金全额退回给买方。鉴于楼市调控和其他诸多因素可能导致买方丧失购房资格,这无疑属于双方都无法预见并负责的事项,此时如无法继续履行购房协议,卖方应按照约定返还定金给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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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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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没有购房资格定金退吗?
购房人没有购房资格一般是不会退定金,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定金是属于对相关协议和合同认定后支付的费用,涉及到购房人后期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是不可以退还定金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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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湖南购销合同的格式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型号:_______数量:______金额:______。
2.产品型号:_______数量:______金额: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四条 验收方法________。
第五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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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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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第七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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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其它_______。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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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购房资格条件下签了认购合同,开发商叫客户自己去买社保,现分期付款等半年后有购房资格再按揭网签之类,目前社保问题解决不了,也没法保证。请问定金可以退吗?开发商不给退。
[律师回复] 购房者在缴纳定金后,因为种种原因取消购房计划的情况时有发生,此时定金是退还是不退,同时困扰着开发商与购房者。要道清个中奥秘,关键就在于商品房认购书之法律效力的认定,我们通过具体案例来了解一下。案例刘先生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认购书,约定刘先生向该房地产公司预订商品房一套,价款为人民币40万元。在签订认购书后的15日内,刘先生必须与该房地产公司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书签订时刘先生向该房地产公司交纳定金2万元,作为双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保证。当刘先生要与该房地产公司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却无法与该公司就合同具体条款协商一致,导致未能签订正式合同。刘先生提出要退回定金,而该房地产公司则提出刘先生所交定金不予退回。商品房认购书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界定“商品房认购书”这一文书形式,签定该文件也不是购买商品房的必经程序。通过总结,我们得出了一份商品房认购书发生法律效力所必须同时具备的几个条件:
1、所购的房地产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即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采用内部认购等方式与购房者签订该商品房的认购书,该楼宇认购书会因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有关商品房预售条件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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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一般来说,一份具备以上条件的商品房认购书才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那么在上述案例中刘先生要求退回定金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如果该认购书不具备上述条件,无法律效力,则刘先生可取回所交“定金”。但如果认购书具备上述条件,又会出现何种情况呢?要想得出一个明晰的答案,就要分析一下认购书中所称定金的性质了。根据认购书本身作为预约合同的性质,这里的定金应该理解为立约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如果买卖双方都不是“拒绝订立”或“不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只是因一些具体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未能签约,那么卖方应把定金全部返还买方,不应以此为由“没收定金”。通过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刘先生仍是可以要求取回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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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购房资格退购房定金违法吗
在房屋买卖中,购房者需要具备购房资格。如果因限购政策变化导致买方无法购房,一般可以解除合同并退回定金。但如果是买方自身原因导致失去购房资格,定金可能无法退回或只能退回部分。在限购政策生效前签约的,如果买方原资格失效,无违约情况,定金应全退;如果是买方未注意限购政策导致失去购房资格,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卖方也可能拒绝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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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购房资格定金能退吗
若因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购房事宜,则其无法向对方提出退还定金之要求,除非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对此有所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或者未达到合同规定之标准,使合同目的无法得以实现的,无权主张返还所交付之定金。而当因非可归咎于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因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正式签订时,卖方有责任将已收到的定金如数退还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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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收购协议书的格式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委托收购协议书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地 址: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地 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收购(股权 资产 专利权)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有意收购▁▁▁▁▁▁▁▁行业的(股权 资产 专利权), 并就该收购信息指定甲方为信息发布渠道向外发布。 第二条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并就且仅限于乙方提供的收购信息,通过产权交易网、并购周刊及其他媒体(甲方的客户资源)向社会公开发布。甲乙双方就发布方式另有约定的,也可按约定的方式发布。 第三条 乙方保证收购信息的真实性。 第四条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交下列材料: (一) 乙方发布收购信息的合法、有效的书面决定; (二) 有委托代理人的,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该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填写《转让登记表》 第五条 甲方可根据情况需要,随时要求乙方提供其它必要的材料。 第六条 乙方保证本协议 第四条、 第五条所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同意甲方就上述材料按下述第(▁)项所规定的方式发布(已有明确目标的不需发布): (一) 完全的向社会公开发布,但不公布且仅限于不公布本协议项下拟收购(股权 资产 专利权)所在企业或乙方的全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不完全公开发布。 第七条 乙方要求按前条第 (二)项规定执行,不完全公开发布的,应当另行出具书面文件,具体说明不公布事项的范围及甲方可以向拟出让方提供的材料范围。 第八条 对于乙方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提交的材料,甲方均认为可以向拟出让方提供,并以获得乙方授权。但乙方按前条规定出具了书面文件的除外。 第九条 甲方负责接受拟出让方的出让申请,解答拟出让方的询问。 第十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与拟出让方接触或协商转让事宜。 第十一条 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结果及拟出让方情况,并做为投资顾问,积极参与项目考察、研究、策划、谈判、方案设计和合同拟定等活动。 第十二条 乙方知悉从甲方处获得的有关拟出让方的资料,全部来源于拟出让方,保证对该材料及其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并保证该材料不得被用于除转让(股权 资产 专利权)以外的其它用途。 第十三条 甲方对按本协议的规定向拟出让方提供材料,给或可能给乙方造成纠纷、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在乙方与拟出让方进行协商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进展情况。 第十五条 交易完成后十日内,乙方需按实际交易额的5%作为中介佣金支付给甲方。如不按时支付,必要时甲方有权通过网上公开催款形式进行索取。对于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名誉影响,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不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甲方有权不予交易。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向人民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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