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相关细则,如若出现劳动者擅离岗位旷工的状况,用人单位有权在劳动者的薪资报酬内予以扣除因旷工行为酿成的相应经济亏损部分。
然而,关于扣除额度的具体限定如下所示:
首先,扣减比例方面,每月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金额不得超出其当月薪酬总额的20%。
倘若扣除之后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月度最低工资标准,则应按照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发放;
其次,在扣除方式上,若旷工行为直接引发了经济损失,那么对这部分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的工资中进行扣除;
再者,对于未产生经济损失的情形,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劳动者在旷工期间的工资,但不得额外进行扣减;
最后,关于日工资的计算方法,若劳动者的工资以日或小时为计酬单位,那么旷工一天的工资扣除通常会按照日工资或小时工资进行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劳动法》并未明确规定旷工一天应当扣除多少工资,而仅仅授权用人单位根据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来确定具体的扣减比例及方式。
因此,关于具体的扣除金额,建议您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用人单位的具体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劳动法旷工几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并未规定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在公司的规章制度里写明的,那么旷工的天数也是由公司自行根据情况来制定的,并且该规章制度应当是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告知劳动者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旷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值得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没有规章制度的,遇到员工旷工时,用人单位应首先积极催告返岗、告知旷工天数及后果,再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旷工是指正常工作日职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勤。
实务中一般的理解是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出勤。通常是指无正当理由缺勤行为,一般包括以下情形:
1、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2、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
3、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不按时到安排的工作岗位工作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法旷工扣多少”,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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