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购房付定金后还能退吗

最新修订 | 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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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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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购房时交付的定金并非绝对不可退,法律允许在以下情况下退还:非双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售房者违约。但若购房者违约,则定金不可索回。因此,确保遵守约定至关重要,以保障自身权益。
福州购房付定金后还能退吗

一、福州购房付定金后还能退吗

在购买房屋时,支付了定金之后仍有可能退还。

若购房者严格遵守约定条款,由于非任意一方责任所致无法再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是因为售房者违反合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定金可被合法退还。

然而,若购房者因自身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那无疑是定金将不会得到返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房付定金后还能退吗?

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

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毕竟使购房者违背了契约精神。

当然,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

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福州购房付定金后还能退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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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通食宿费是指受害人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支出的由其所在单位报销的交通费、食宿费用。
  
4.辅助器具费是指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
  
5.停工留薪期内护理费又称为陪护费,特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护理其生活所支出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费用(没有规定计算标准)。
  
6.生活护理费是指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所需的必要费用(未规定护理期限、一次性支付办法)。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致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的,按照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一次性支付的伤残补助费用。
  
8.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推出工作岗位;以及被鉴定为5-6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本应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津贴。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6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或者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10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和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10.丧葬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导致死亡的、1-4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的丧葬费用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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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1-4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维持其生活等费用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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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按照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近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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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法律后果:
  A.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B.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C.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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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级政府规定。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1.赔偿基数=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2.赔偿系数:
  
(1)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
  
(2)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
  
(3)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
  
(4)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
  
(5)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
  
(6)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
  
(7)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
  
(8)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
  
(9)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
  
(10)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3.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2016-2017年福州工伤处理操作流程
  企业职工发生工伤之后,福州工伤待遇支付报销的具体步骤如下:
  
(一)到工伤保险科进行工伤事故登记(现场登记或电话传真登记均可)。时限为发生工伤之日起30日内。电话:87305920
  
(二)填写《职工工伤认定表》一式四份,经社保中心工伤保险科确认参保后,报市劳动和人力资源保障局社保处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三)工伤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后,参保单位于每月6-23日到社保中心工伤保险科办理享受工伤待遇申请手续,填报《企业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随带以下材料:工伤认定表、劳动能力鉴定书、身份证复印件、发票(正本)、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复印件、医嘱单、参保单位当月税单及申报明细表。送社保工伤保险科收件审核。材料不齐的填写《缺件告知单》并将材料退还企业。
  其中:
1、工亡职工如有供养亲属,须加带以下材料:工亡职工医学死亡证明、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关系证明、供养亲属无收入证明、工亡职工与亲属关系公证材料、工行闽都支行存折复印件;
2、项目参保的须加带以下材料:单位参保证明、施工许可证、团体参保登记表、劳动合同书;
3、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结论性证明。
  
(四)老工伤人员报销旧伤复发医疗费须填报《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医疗费审批表》并随带以下材料:福州社保中心工伤保险科审核认定的《委托受理单》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发票正本、费用清单和病历复印件(如有住院的还需提供住院期间的长、短医嘱单及出院小结)材料送社保中心工伤保险科收件审核。
  
(五)社保中心对当月收件的每例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经初审、复核后,录入工伤保险系统,于每月30日前打印《企业职工工伤工亡待遇发放审批统计表》、《老工伤人员医疗费报销清单》并制盘报财务审核,领导审批后于次月10日前拨付。
  
(六)社保中心每月5日前,应按月填制《工伤职工抚恤金护理费待遇发放表》、《工亡职工家属抚恤金发放表》、《工伤保险基金拨付审批单》并制盘报财务审核,领导审批后于次月10日前拨付。
  
(七)享受定期待遇的1-4级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提供生存证明或在学证明。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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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福州购房贷款政策究竟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2016福州购房贷款政策:
(一)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二)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三)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四)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五)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六)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
(七)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办理:
(一)申请。借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借款合同》(原件或经原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复印件)、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
2、经原商业性购房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余额证明或原贷款对账单(一个月内有效);
3、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准入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书》。
4、要求提供的其他贷款材料。
(二)初审。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对贷款材料进行初审。
(三)审核、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贷款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
(四)签定合同。经中心审批通过后,承办银行通知借款人在60日内结清原商业性购房贷款并经商业性购房贷款银行注销原抵押后,到承办银行签定《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手续。职工可以以自筹资金方式结清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也可以选择由担保机构结清原商业性购房贷款。
(五)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签订后由承办银行送达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六)发放贷款抵押合同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承办银行凭相关凭证发放贷款。贷款资金应划入借款人在承办银行开设的账户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可的住房贷款担保机构在承办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第十一条商转公贷款所涉及的评估和担保相关费用由借款人自行承担。贷款购买,约20个工作日,二手房交易指导流程如下:
1、看房,买卖双方达成协议、支付购房定金:1天
2、提交贷款申请、签署贷款合同:1个工作日
3、物业评估,第三方担保:1-2个工作日
4、银行审批:5个工作日
5、房屋过户,支付首付款:1个工作日
6、交税、领取新房产证:4个工作日
7、银行领取贷款合同、房屋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
8、银行放款给卖方、物业交割、支付尾款:3-5个工作日
考研户口不在福州, 在福州读书, 可以在福州考吗?
[律师回复] 现在中考和高考都实行了异地中考和异地高考政策,中高考户口不在本地也可以参加考试,上高中上大学。目前各省都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政策稍有不同。
例如重庆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就可以了,都可以在重庆报考。黑龙江2013年只要在黑龙江省累读三年,父母拥有合法职业和合法固定住所,就可以在当地报名高考。吉林2013年进城务工人员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包括普通高中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仅限高职。从2014年开始实施。其他省份如下;其子女在上海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完成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后。2012年9月1日、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有合法稳定住所,可在上海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办公厅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在2012年12月31日前出台异地高考具体办法。目前已经有二十多个省份公布了异地高考的政策。以北京为例,相关要求,可参加高考与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天津相关要求,只要具备三年完整学籍,无论其父母是否在重庆:须在津连续就学达一定年限,父母在天津有合法稳定职业并依法纳税;在天津有合法稳定住所:在京参加高职的学生父母有北京市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其子女可在上海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广东2016年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6年(不含补缴)的,其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对于在重庆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报考对口的高职本专科招生考试完全放开了户籍的限制:上海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符合上海市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规定的基本要求并达到一定积分的;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未定重庆2013年
第一个条件是考生具备在重庆高中阶段三年连续完整的学籍;
第二个条件是普通高中学生的家长在重庆有合法稳定的职业现在高考已经可以不在户籍所在地考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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