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待遇公司不配合盖章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6-06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若公司不配合员工申请工伤赔偿措施并提供公章支持,员工可依法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交工伤鉴定请求。需准备完整规范的相关文书资料,如工伤鉴定申请表格、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是否配合盖章并非工伤鉴定的必要条件,因此即便未盖章,员工的工伤鉴定申请仍是可行的。
申请工伤待遇公司不配合盖章怎么办

一、申请工伤待遇公司不配合盖章怎么办

若贵司在尊贵员工提出工伤赔偿措施申请期间未能予以配合提供公章支持,那么该名员工可根据法律法规自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向本地劳动保障行政事务管理部门提交工伤鉴定请求。

在此过程中,请务必准备完整且规范的相关文书资料,如《工伤鉴定申请表格》、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任何能证实劳务关系存在的其他凭证(例如工资单据、工作出入证件、工作制服乃至来自旁人的有力见证等)以及由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肺部疾病的确诊证明文件等等。

须知,根据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是否愿意配合盖章并不是工伤鉴定的必要前提条件,因此即便贵司未予盖章确认,尊贵员工的工伤鉴定申请仍是完全可行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应该是多长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申请工伤待遇公司不配合盖章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2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申请工伤待遇公司不配合盖章怎么办
一键咨询
  • 177****04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5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5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3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6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8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4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6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3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7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7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5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1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1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1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怎样申领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大致有三个步骤,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工伤保险待遇享受。予以受理的申请,劳动部门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如果经过工伤认定,构成工伤,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他相应的工伤待遇。如果企业未缴纳工伤保险,则应由该企业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劳动合同盖章是盖公章还是合同章
劳动合同盖公章和盖合同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通常大公司会盖合同章,小公司不会分的过于细化,签订劳动合同时用公章?只要劳动合同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你好请问我要申请工伤待遇公司不给盖公章可以吗
[律师回复]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不盖章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62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2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申请欧盟专利是否有盖章
通过电子申请的专利,这个就没有公章,申请受理后就能通过电子申请系统收到《受理通知书》。盖了章的受理通知书要通过电子申请系统请求发送纸件的,然后等几天就能收到(挂号信,比较慢。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
10w+浏览
知识产权
退休工人死亡配偶有何待遇
[律师回复] 1、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中:丧葬补助金标准为2个月的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为:供养1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供养2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供养3人或3人以上的,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病故后,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但不再享受现役军人立功和获得荣誉称号者死亡时增发抚恤金的待遇。    3、自1995年1月1日起,去世离休干部配偶无工作、有子女的生活困难补助费调整到每人每月340元;去世离休干部配偶无工作、无子女的生活困难补助费调整到每人每月510元。    4、职工死亡后有关装殓方面的费用,即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尸、火化、骨灰盒及存放等项费用按800元标准发给其家属包干使用。    5、退休职工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如有余额可以继承。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62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司章程中工资待遇怎么写?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公司章程中的工资福利员工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公司员工工资标准经董事长批准;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以变更员工工资标准。员工工资核定。员工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薪酬区间,由用人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的工资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工资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长特批。初次从事该岗位的员工,原则上自该岗位薪酬区间下限起薪,经年终考核后,再调整薪级。销售员的薪酬按《销售工作管理办法》执行。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以到公司服务的时间计算,每满一年每月发工龄工资50元,每年年初增发,5年封顶。员工工资变更。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员工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标准调整。员工工资变更办理。由薪资申报人员填写《工资调整申请表》,由直接主管建议调整薪级,并报人力资源部按有关审批流程办理。
二、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公司章程一经生效,即发生法律约束力。公司章程的社团规章特性,决定了公司章程的效力及于公司及股东成员,同时对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公司章程使公司受约束。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必须遵守并执行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股东负有义务。因此,一旦公司侵犯股东的权利与利益,股东可以依照公司章程对公司提讼。公司章程使股东受约束。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章,每一个股东,无论是参与公司初始章程制订的股东,还是以后因认购或受让公司股份而加入公司的股东,公司章程对其均产生契约的约束力,股东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对公司负有义务。股东违反这一义务,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其提出诉讼。但应当注意的是,股东只是以股东成员身份受到公司约束,如果股东是以其他的身份与公司发生关系,则公司不能依据公司章程对股东主张权利。公司章程使股东相互之间受约束。公司章程一般被视为已构成股东之间的契约关系,使股东相互之间负有义务,因此,如果一个股东的权利因另一个股东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个人义务而受到侵犯,则该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另一个提出权利请求。但应当注意,股东提出权利请求的依据应当是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股东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而不是股东与公司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如果股东违反对公司的义务而使公司的利益受到侵害,则其他股东不能对股东直接提出权利请求,而只能通过公司或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公司章程使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受约束。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经理对公司负有诚信义务,因此,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其提出诉讼。然而,董事、监事、经理是否对股东直接负有诚信义务,则法无定论。一般认为,董事等的义务是对公司而非直接对股东的义务。因此,在一般情形下,股东不能对董事等直接。但各国立法或司法判例在确定上述一般原则的同时,也承认某些例外情形。当公司董事等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公司章程的职责使股东的利益受到直接侵害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等提出权利主张。有的国家的法律对董事、股东的某些直接责任作了规定,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董事对第三者的责任问题,也没有规定股东的代表诉讼。但《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中,为了适应境外上市的需要,与境外上市地国家的有关法律相协调,规定了股东依据公司章程对董事的直接的诉讼权利。该《必备条款》第7条还将公司章程的效力扩大至除董事、监事、经理以外的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即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有约束力;前述人员可以依据公司章程提出与公司事宜有关的权利主张。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公司的董事。
违章操作受伤,工伤待遇怎么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工伤是不追究劳动者责任的(自杀或自残除外),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不在于是否违章操作,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r 2.如果符合上述规定的,即使存在违章操作的情形,也是工伤!r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r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r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r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r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r (四)患职业病的;r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r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r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r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r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r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工伤待遇包括哪些?工伤待遇申请多久到账?
工伤医疗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康复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员工申请工伤赔偿是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称为工伤待遇,是需要员工递交材料后经过审核通过后下达,一般审核下发时间在60天内。
10w+浏览
工伤赔偿
违章操作受伤能申请工伤待遇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工伤是不追究劳动者责任的(自杀或自残除外),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不在于是否违章操作,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r
2.如果符合上述规定的,即使存在违章操作的情形,也是工伤!r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r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r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r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r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r
(四)患职业病的;r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r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r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r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r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r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违章操作受伤能申请工伤待遇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工伤是不追究劳动者责任的(自杀或自残除外),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不在于是否违章操作,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r
2.如果符合上述规定的,即使存在违章操作的情形,也是工伤!r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r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r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r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r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r
(四)患职业病的;r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r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r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r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r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r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违章操作受伤,能申请工伤待遇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工伤是不追究劳动者责任的(自杀或自残除外),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不在于是否违章操作,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r 2.如果符合上述规定的,即使存在违章操作的情形,也是工伤!r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r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r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r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r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r (四)患职业病的;r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r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r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r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r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r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2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流程?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提交的材料?
①申请人向工伤保险部门提交材料②如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工伤保险部门正式受理,出具工伤保险收文回执给申请人③工伤保险部门受理申请后,核发工伤保险待遇。材料①工伤认定书②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③工伤职工本人医疗病历本、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④单位或职工的银行帐号。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公司破产资产分配清偿阶段,待职职工能否享有待岗待遇
[律师回复] 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 1. 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 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我公司进入破产分配清偿阶段,待岗职工待遇如何?
[律师回复] 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 1. 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 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纠纷 > 申请工伤待遇公司不配合盖章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