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是可以的,给房子添加新的名字即视为进行了过户手续,只要依照标准的过户程序处理房地产共有事宜便可。
对于房产过户,通常主要涉及赠与和买卖两种方式,以下是相关手续的详细介绍:
一、赠与:
(1)赠与书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赠与人以及受赠人各自的姓名、性别、诞辰及家庭住址,明确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关系;
2、说明赠与的原因,并具体列出被赠与物品的名称、数量及其基本情况、所在位置;
3、明确表达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愿,并在赠与书上签署个人姓名或者加盖公章,同时注明签署日期。
(2)办理公证:
依据司法部与建设部共同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经过公证程序。
1、赠与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以及赠与书;
2、附上赠与物品清单及所有权证明,例如房产证、存款凭证等;
3、若赠与物属于共有财产,则需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
4、若赠与物归集体所有,则需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
5、若赠与物属于全民所有,则需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3)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需前往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以下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格,房屋所有权证书(若房屋为共有,还需提供共有权证书);
2、房屋户型平面图,房屋赠与公证书;
3、赠与人及受赠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以及契税完税证明。
二、买卖:
1、卖方的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署相关文件;
2、买方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并亲自前往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署相关文件;
3、提供房产证、土地证;
4、完成房屋交易手续;
5、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6、进行房屋价值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房产证两人名字,如何分割财产
第一,结婚前,无论是一方出资还是双方出资,房本署名有双方的,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
第二,结婚后,一人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房屋算是共同财产,实际算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房屋产权。
第三,结婚后,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是典型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证两个人名字怎么过户”,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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