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时主张年终奖发放合理吗

最新修订 |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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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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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职员工主张年终奖权益需考虑公司规定。通常,提前离职员工不享有年终奖。年终奖发放属公司自主经营和管理范畴,有权设定发放条件和日期。若公司规定年终奖为特殊福利,且员工离职已获批准,则员工无权要求支付。因此,离职员工主张年终奖是否合理,需依据公司规定和实际情况判断。
员工离职时主张年终奖发放合理吗

一、员工离职时主张年终奖发放合理吗

鉴于员工提前离职这一情况,通常情况下是无法享有年终奖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各企业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年终奖的发放问题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经营权和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事务,其完全有权利对年终奖的发放条件、金额以及具体发放日期等细节问题做出独立判断与决策。

关于年终奖是否纳入特殊福利或员工正常离职后是否仍可享有的范畴,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等相关文件时,有权将其明确规定为特殊福利,且员工在离职后不得继续享受该项福利待遇。

因此,若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年终奖属于特殊福利,且员工在离职前已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并获得批准,那么提前离职的员工则无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年终奖。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员工离职的经济补偿金扣税

若用人单位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例如未承诺按照约定提供有效的劳动安全保障或劳动环境、没有及时且足额地支付劳动者薪酬等情况,或者在劳动者无任何过错的前提下突然遭到解雇时,您有权申请单位支付每个工作年限对应一个月固定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在离职过程中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只需对超出本地区去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金额部分进行税费扣除即可。

根据国家法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作关系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其收入在该地区去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金额范围内的部分,将无需征收个人所得税款。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五条第一款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员工离职时主张年终奖发放合理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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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时主张年终奖发放合理吗
离职员工主张年终奖权益需考虑公司规定。通常,提前离职员工不享有年终奖。年终奖发放属公司自主经营和管理范畴,有权设定发放条件和日期。若公司规定年终奖为特殊福利,且员工离职已获批准,则员工无权要求支付。因此,离职员工主张年终奖是否合理,需依据公司规定和实际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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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年终奖之前辞职,还可以主张年终奖吗?
用人单位不是必须要给员工发年终奖,国家在这方面没有进行强制性的要求。但是在双方之间有约定的情况下,对单位就有一定的约束力,此时必须要发年终奖给员工,否则单位的行为就会构成违约,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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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发年终奖员工有权主张吗
年终奖是由用人单位发放的,一般不能由员工主张。年终奖的发放额度和形式一般由企业自己根据情况调整。好的年终奖办法要有较好的考评指标、评价方法、发放规则等等相应的各项制度,可以有效激励员工,增加企业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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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年终奖发了,辞职还能得到年终奖吗
[律师回复]   一.辞职后年终奖  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或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组成。其中,奖金一项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而对于生产奖的范围,主要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由此推知,年终奖其实是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因此可参照《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否则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以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论处。所在的公司如果以跳槽为由克扣年终奖,那是不合法的。  二.公司规定不准辞职合法  在法律条文中员工都只是通知即可辞职,根本就不需要公司同意,所以公司“任何个人提出的辞职申请一概不准”的规定根本是与法律相违背的。退一万步说,这个规定也是不成文的规定,它不像企业规章制度等是通过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制订,并经过公示的成文,对员工具有约束力。不成文的规定,员工很难遵守,一旦出了问题,企业也很难举证去要求员工这样做。因此,不成文的规定不足为据。  关于违约,其做法也不合理。通常来说,员工单方面辞职确实属于违约,但是劳动法没有给予企业普遍的违约请求赔偿权。在不少省市,连违约金的设置都有很大的限制。除了违约金外,企业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可以向员工请求赔偿,即员工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而是立即离职,造成公司可以证明的损失,此时公司可以向员工要求赔偿公司的损失。
公司年休假影响年终奖吗?公司年终奖怎么发放
[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有权随意扣发年终奖金吗 第一种情况,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年终奖金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或者用人单位将发放年终奖金明确规定在规章制度里,那么用人单位不能无故扣发员工的年终奖金。 第二种情况是,年终奖金是用人单位给员工的一种特殊奖励,不适用所有员工,不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这部分情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自主决定是否可以发放此类年终奖。实物折抵年终奖的做法合理吗《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由于年终奖属于工资性质,因此年终奖的发放不能以实物抵发。提前离职、新进职工当年可以拿到年终奖吗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都未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按同工同酬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一般会支持离职职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谁有资格拿年终奖年终奖虽然被看做员工奖金的一部分,但首先大家要明确,发放年终奖是各个公司企业根据自身盈利情况年底向员工发放的奖金。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无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的具体规定,一般来说,年终奖的计算应该根据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用的规章制度发放。
你好,我是我们公司新来的人事,最近要忙发年终奖的事情,想问下财务人员年终奖金发放表哥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年终奖发放最容易引起不满的是“一刀切”发放法、人为打分评价发放法、没有标准全凭老板一人说了算的秘密发放法,究其原因,主要是其年终奖发放没有一个清晰客观的更为量化的标准和依据。没有标准或人为的一刀切,随意给,就容易出现干好干坏一个样,甚至干的好还不如跟老板关系好等不公平现象出现,员工不满和抱怨就更多更大。
  
首先,制订年终奖分配的“游戏规则”。要想让员工在发放年终奖的过程中不要产生矛盾和不满就一定要有一个科学、合理及可控的年终奖分配制度来来依据客观因素量化个人业绩贡献值来作为发放标准,并综合其它各方因素考核为辅的年终奖考核发放方案是保证较少负面影响的根本。
  
其次,建立相对公平、透明的流程和监督机制。有了标准和制度后,也应制订年终奖考核评定的程序、流程、数据统计收集与监督机制,让员工知晓整个年终奖发放考评过程,让过程清晰和透明化。
  其三,设立申诉机制和渠道,倾听员工不满。无论公司如何去设计年终奖发放的“游戏规则”,但我们无法避免仍会有些员工对分配到的年终奖不满意,此时我们要让员工有不满和投诉的发泄渠道,通过这个机制,尽量纠正一些核算错误或人为故意偏袒等不良现象,让结果更准确公平。
  其四,做好正确引导,降低员工对年终奖的期望值。根据以往经验,有些公司错误的引导员工也是导致年终奖发放后问题频出的关键原因,比如:告诉员工年终奖是平时工资的N倍,是每月工资奖金的总和,一年到头就是年终奖最给力等这些诱导语言,人力资源部和企业管理者有些同仁对年终奖界定不清,有意无意地错误传达年终奖的信息,导致绝大多数员工把一年的辛苦和“发财梦”全部寄托在年终奖上,一旦与预期的“梦想”不匹配,就会极度失望,对公司产生极大抱怨,影响公司整体团队稳定发展,因此人力资源和部门负责人要准确认识年终奖是公司对员工的福利(除劳动合同中明确年终奖外),并非薪资必须要给,也不是几个月的总和,如果可预见今年的年终奖没有或比往年会少很多,应提前做好铺垫思想工作,以此来降低员工对年终奖过高的期望值,减少员工的不满,防止因年终奖发放引发的民愤和集体离职等事件。
  
最后,明确分配,承诺兑现,体现公司的责任感。一旦遗失分歧的问题处理妥当,员工也认可了公司年终奖的分配方案后,要及时公布,藏着掖着让人相互猜疑不利于团队,如果要分次发放要讲清楚是何缘故,承诺多少就要实际发放多少,而且要及时到账;个人不是十分赞同在员工发放年终奖上实行“分期付款”的方式(总监以上高管除外),因为这样员工即便要留下,也是为了拿到剩余部分才勉强留下,工作责任意识和工作目的不是为了我在你这里发展,所谓“强扭的瓜不甜”,而且这一部分员工会影响到新员工的稳定性,因为他们会把自己的抱怨彻底给真正想工作的员工;如果公司要避税,可以采用一部分通过银行、一部分发放现金或者其他方式来合理避免,没有必要在这里下功夫,这样的伎俩是骗不过有经验的职场人的,而且也恰恰体现出公司想赖账、不负责任的严重负面效应,对公司的形象造成极其不利的负面影响,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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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发年终奖员工是否有权主张
年终奖是由用人单位发放的,一般不能由员工主张。年终奖的发放额度和形式一般由企业自己根据情况调整。好的年终奖办法要有较好的考评指标、评价方法、发放规则等等相应的各项制度,可以有效激励员工,增加企业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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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公司年终奖发放怎么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积极补交相关的社保,遵循具体的处罚。
在《劳动法》中的“社会保险”部分:用人单位要为员工依法办理社保,并且从8月份起强制企业必须为员工办理“五险”,明确了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各自的法律责任,任何一方不得与法律规定相抵触,社保由劳动者和企业按照比例分担,这也是我们目前推行的基本政策之一。如果公司以现金形式补贴员工社保,而不及时给员工办理相应的社保,意味着用人单位不但违反了《劳动法》,还违反了《社保法》。这种逃避法律责任的后果是:
一、单位员工可以随时提出辞职请求,且可以要求补办社保和补偿,劳动主管部门和社保部门核实后,可以强制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及滞纳金。
二、用人单位违法用工不但影响声誉和形象,一旦受到投诉核实而且必然受到相关部门严厉的惩罚,付出沉重的代价。
即使员工自愿接受现金补助的方式,用人单位要考虑到自己的法律责任及后续的违法风险,侥幸逃避或明知故犯《劳动法》和《社保法》的行为,都是不足取的。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社保是强制险,公司必须要为员工购买,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给你交社保,若公司没有买社保或没有按实际工工资交社保,员工可以向社保局要求公司补交过去2年的社保,但员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交社保,仲裁委会以此事不是仲裁委的受理范围,不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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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发放标准
年终奖发放遵循合同约定及企业自主决策,无硬性要求。员工需通过考核,离职员工通常不享受。部分城市如深圳,鼓励企业按实际工作期限评定发放。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未结束的奖金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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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年终奖能扣年终奖吗,年终奖可以随便扣吗,年终奖
[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有权随意扣发年终奖金吗 第一种情况,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年终奖金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或者用人单位将发放年终奖金明确规定在规章制度里,那么用人单位不能无故扣发员工的年终奖金。 第二种情况是,年终奖金是用人单位给员工的一种特殊奖励,不适用所有员工,不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这部分情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自主决定是否可以发放此类年终奖。实物折抵年终奖的做法合理吗《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由于年终奖属于工资性质,因此年终奖的发放不能以实物抵发。提前离职、新进职工当年可以拿到年终奖吗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都未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按同工同酬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一般会支持离职职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谁有资格拿年终奖年终奖虽然被看做员工奖金的一部分,但首先大家要明确,发放年终奖是各个公司企业根据自身盈利情况年底向员工发放的奖金。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无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的具体规定,一般来说,年终奖的计算应该根据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用的规章制度发放。
年终奖该怎样发放更节税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税发[2005]9号明确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这是国家对纳税人的一项优惠措施。企事业单位在发放年终奖的时候,是否考虑到利用这一优惠措施,把奖金与当月工资合二为
一,共同进行纳税筹划,再分别单独计税?正确处理好奖金与当月工资之间的关系,对缴纳个人所得税有着较大的影响。比如,某单位职工12月发放工资5000元,各项年终奖金70000元,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3490元。如果改按月工资5000元,月奖16000元(也可以是季度奖等),年终奖54000元发放,则缴纳个人所得税8665元。把工资与奖金的数额做一调整转换,可以减少纳税4825元,相当于节省了一个月的工资。
一、筹划的依据
为什么工资与奖金之间的增减变动会影响个人所得税呢?这是由于工资与奖金之间既有共性,又有各自的差异。其共性是工资与奖金同属于“工资薪金”的范畴,它们之间可以相互转换;其差异是工资与奖金分别计税且适用的税率不同,工资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而奖金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计税。我们要利用这一特性,把工资与奖金进行合理分配,在工资、奖金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实现节税的目的。
二、筹划的思路
1.在税法许可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收的优惠政策,既不增加单位支出,又能增加个人收入。
2.分析工资与奖金增减变动对纳税额的影响,寻找工资奖金增减变化平衡点,合理确定年终奖发放数额的范围,确定怎样发年终奖能够使纳税人的税负最轻。
3.依据年终奖在一个年度内只能使用一次的规定。把年终奖分解成二个部分,一部分以年终奖的形式单独发放,另一部分以月奖、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等形式并入工资发放。
三、结论
表中分析得出,年终奖的发放数额范围是(0,18000],[27200,54000],108000,[160250,420000],[565000,660000],960000.范围之外的年终奖需要并入工资发放,否则纳税人要承担较多的税负。
本文是在事先不知道年终奖数额的情况下,把年终奖与当月工资相结合进行的纳税筹划。如果能够事先确定年终奖的数额,可以把工资与奖金之间适用税率相差较大的月份工资继续分配至其他月份,降低月工资的适用税率,还可以获得更好的节税效果。
年终奖要怎样发放更节税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年终奖要怎样发放更节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国税发[2005]9号明确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这是国家对纳税人的一项优惠措施。企事业单位在发放年终奖的时候,是否考虑到利用这一优惠措施,把奖金与当月工资合二为
一,共同进行纳税筹划,再分别单独计税?正确处理好奖金与当月工资之间的关系,对缴纳个人所得税有着较大的影响。比如,某单位职工12月发放工资5000元,各项年终奖金70000元,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3490元。如果改按月工资5000元,月奖16000元(也可以是季度奖等),年终奖54000元发放,则缴纳个人所得税8665元。把工资与奖金的数额做一调整转换,可以减少纳税4825元,相当于节省了一个月的工资。
一、筹划的依据
为什么工资与奖金之间的增减变动会影响个人所得税呢?这是由于工资与奖金之间既有共性,又有各自的差异。其共性是工资与奖金同属于“工资薪金”的范畴,它们之间可以相互转换;其差异是工资与奖金分别计税且适用的税率不同,工资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而奖金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计税。我们要利用这一特性,把工资与奖金进行合理分配,在工资、奖金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实现节税的目的。
二、筹划的思路
1.在税法许可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收的优惠政策,既不增加单位支出,又能增加个人收入。
2.分析工资与奖金增减变动对纳税额的影响,寻找工资奖金增减变化平衡点,合理确定年终奖发放数额的范围,确定怎样发年终奖能够使纳税人的税负最轻。
3.依据年终奖在一个年度内只能使用一次的规定。把年终奖分解成二个部分,一部分以年终奖的形式单独发放,另一部分以月奖、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等形式并入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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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中分析得出,年终奖的发放数额范围是(0,18000],[27200,54000],108000,[160250,420000],[565000,660000],960000.范围之外的年终奖需要并入工资发放,否则纳税人要承担较多的税负。
本文是在事先不知道年终奖数额的情况下,把年终奖与当月工资相结合进行的纳税筹划。如果能够事先确定年终奖的数额,可以把工资与奖金之间适用税率相差较大的月份工资继续分配至其他月份,降低月工资的适用税率,还可以获得更好的节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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