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房屋定金由卖方收取,然而,若卖方与房屋中介之间存在特别约定的情况,则房屋中介亦可受托代为收取定金。
而针对商品房购置协议来说,定金所针对的双方系房屋买卖的买方以及卖方,其主要功能在于确保买卖双方均能按期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
假设因其中一方违约导致无法顺利签订购房合同,那么定金便成为对守约方的有效保护及补救措施。
然而,房地产中介作为中间人,并不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直接参与者,因此他们无权与买卖合同的双方共同签订定金合同或者向任何一方收取定金。
在未经卖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向买方收取定金无疑构成了一种越权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买房定金什么情况可以退回
首先,在您与中介机构签订的合约中,务必要明确以下关键信息:
购房的详细状况、价格、委托代理的时间期限以及中介公司代为收取买家支付定金的具体事项。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房子的有关参数、相应价格、定金保留期以及在各类情境下关于定金协商处置方式的明确约定,同时不要忘了附带中介公司的官方印鉴以确保其有效性哦。
其次呢,作为买家,当您与中介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并准备支付购买二手住房定金之前,应该先请中介公司出示卖家委托他们收取定金的正式授权书及相关协议。
待收到委托书后,在您支付定金之时,务必要求中介公司提供相关的收款收据。
该收据仅由中介公司负责人员签字是远远不够的,请务必注明并盖上中介公司的公章以证明其权威性。
再次呢,我们必须强调,任何情况下,定金的签署都需要购房者本人(包括共同拥有者)亲笔签名,按照上述严谨而专业的步骤来完成交易,这样您与上家之间的定金合同方能被视为生效,从而在万一遇到上家反悔不愿出售房屋的情况下,您就能顺利地请求双倍返还定金了。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定金转给销售代交合规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