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未签署劳动契约,员工所付出的实际劳动时长亦可被计入其工龄之中。
根据专业律师对此问题的解读,劳动力雇佣关系的确认并非始于书面劳动协议的签订之时,而是自劳动者实际投入劳动之日起即刻生效。因此,无论是否拟定有正式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确实参与了工作并存在着实质性的劳动力雇佣关系,那么这段时期都应当被视为其工龄范畴之内。所谓“工龄”,即特指劳动者通过投入工资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时间,它能够直观地反映出劳动者参与工作的年限长度,以及他们对于社会及企业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程度。在计算工龄时,我们通常会参考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这往往意味着该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没签劳动合同主动离职可以申请双倍工资吗
在尚未签订劳动合同时选择自行辞职的员工,有权利向用人单位申请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明确规定:
如若你与该公司已建立了自一个月起至不满一年的事实劳动关系,但未曾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将需要为你支付双倍工资,即每个月额外支付一次薪资。因此,即便你是自愿选择离开该公司,也有权要求并得到未签订劳动合同所应支付的双倍工资。请注意,用人单位需要承担此类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是:你确实与该公司之间存在实际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并且,该公司未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你达成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
然而,如果你的确与该公司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亦或是他们早已同你签订了相应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你就无法再要求获得双倍工资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即便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务合同,员工的实际投入劳作时间仍然可以被纳入工龄范畴之内。据法律顾问明确指出,劳动力聘用的起始并非仅限于纸面合同上的签署时刻,而往往早在实际参与工作的那一刻便已经启动了。因此,无论是书面合同是否存在,只要劳动者确实投入到了具体的工作岗位中且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实质性的聘用关系,那么这段时间便理所当然地应当算入其工龄之中。所谓“工龄”,实际上是指劳动者将其主要收入来源寄托于工资的工作时间,它能够清晰地反映出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以及对企业的贡献程度。在进行工龄计算时,我们常常会参照养老保险的缴纳时间来作为事实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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