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少缴社保,员工可以追溯吗
值得注意的是,没有办理过社保登记的状况被视为未缴纳社会保险,在此情况下,除了实施追讨补缴之外,还应对用人单位施以严厉惩罚,包括对其直接负责的管理者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施予罚款。对于那些未按照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公司或个人,除了必须完成补缴之外,还需额外支付滞纳金;如果过期后仍旧欠费不缴,则将由相应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更加严重的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单位少缴纳5个月社保
您可向所在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进行投诉举证,请求其敦促相关企业及时支付及补充社会保险金。对于那些未能按时、全额履行社会保险缴纳义务的雇主,由负责社会保险费征收的权威机构会采取强制措施,勒令其尽快缴纳或补充不足部分,并且自拖欠之日期起,每日需额外承担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若逾期仍拒绝履行,则将面临由相关职能部门实施的、欠款数额一倍至三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本公司提示您,如若在员工聘用期间未能及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进行追溯并请求予以补缴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将被视作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行为,除了应当追缴所欠款项之外,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以及其他直接参与者还应被处以相应的罚款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情况,除了需要补缴所欠款项以外,还须支付相应的滞纳金若逾期仍未缴纳相关费用,则将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用人单位实施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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