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少缴社保,员工可以追溯吗

最新修订 | 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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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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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司未缴社保可追讨补缴,未办理社保登记视为未缴,除追缴外,还应对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未足额缴纳的,除补缴外,还需支付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罚。
单位少缴社保,员工可以追溯吗

一、单位少缴社保,员工可以追溯吗

关于公司未能缴纳社会保险这一情况,可进行追讨补缴。

值得注意的是,没有办理过社保登记的状况被视为未缴纳社会保险,在此情况下,除了实施追讨补缴之外,还应对用人单位施以严厉惩罚,包括对其直接负责的管理者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施予罚款。对于那些未按照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公司或个人,除了必须完成补缴之外,还需额外支付滞纳金;如果过期后仍旧欠费不缴,则将由相应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更加严重的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单位少缴纳5个月社保

您可向所在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进行投诉举证,请求其敦促相关企业及时支付及补充社会保险金。对于那些未能按时、全额履行社会保险缴纳义务的雇主,由负责社会保险费征收的权威机构会采取强制措施,勒令其尽快缴纳或补充不足部分,并且自拖欠之日期起,每日需额外承担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若逾期仍拒绝履行,则将面临由相关职能部门实施的、欠款数额一倍至三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本公司提示您,如若在员工聘用期间未能及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进行追溯并请求予以补缴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将被视作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行为,除了应当追缴所欠款项之外,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以及其他直接参与者还应被处以相应的罚款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情况,除了需要补缴所欠款项以外,还须支付相应的滞纳金若逾期仍未缴纳相关费用,则将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用人单位实施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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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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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缴最多可以追溯几年
若企业未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有权追溯补偿,权利自雇佣关系确立或劳动合同生效至终止。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会依据企业状况确定补缴期间。即便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也需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以维护自身权益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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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单位没有足额帮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追溯多长时间让单位补缴
[律师回复] 可以补交社保:
1、养老保险可以补缴,但是会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如果是单位未交,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但是如果医疗保险中断3个月后就不能计算连续年限了。
2、医疗保险是可以补缴的。国家开始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大约在前后。医疗保险一般不用补交,但是各地区的规定不同,有的地区规定必须补缴,有的地区规定可以补缴,也有的地区规定不到退休时间不准补缴,是否需要补缴,应当视本地区的规定而定。
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年限,一般规定为20年-30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5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如果在退休时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定要求,可以按当时的费率标准补交所差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当地实施医疗保险制度以前,个人的经劳动部门认可的连续工龄和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后连续交纳养老保险的时间。
3、失业保险可以补缴,但是必须是由单位进行补缴,个人不能补。
4、工伤保险不可以补交,如果在未缴纳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共伤,职工工伤所产生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5、生育险是可以补交的,可以要求你单位帮你补交。
以成都为例:
单位自查漏保或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查实、劳动仲裁裁决、判决,认定单位有瞒报参保人数、少报缴费基数、未按时申报需要补缴中断的,单位应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
1、单位填报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
2、编制内人员需提供招工手续、工作调动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情况表》
3、编制外人员需提供职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装订成册含有职工工资表的原始会计凭证,或提供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的法律文书、社保稽核意见书等相关资料
4、单位还需提交职工补缴的书面申请。
单位填表申请社会保险费补缴,由工作人员初审、复核;
处室领导审批同意;
办理职工各险种的补缴业务,并出具托收或现金支票单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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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缴多长时间,单位可以追溯吗
[律师回复] 可以补交社保:
1、养老保险可以补缴,但是会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如果是单位未交,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但是如果医疗保险中断3个月后就不能计算连续年限了。
2、医疗保险是可以补缴的。国家开始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大约在前后。医疗保险一般不用补交,但是各地区的规定不同,有的地区规定必须补缴,有的地区规定可以补缴,也有的地区规定不到退休时间不准补缴,是否需要补缴,应当视本地区的规定而定。
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年限,一般规定为20年-30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5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如果在退休时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定要求,可以按当时的费率标准补交所差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当地实施医疗保险制度以前,个人的经劳动部门认可的连续工龄和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后连续交纳养老保险的时间。
3、失业保险可以补缴,但是必须是由单位进行补缴,个人不能补。
4、工伤保险不可以补交,如果在未缴纳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共伤,职工工伤所产生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5、生育险是可以补交的,可以要求你单位帮你补交。
以成都为例:
单位自查漏保或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查实、劳动仲裁裁决、判决,认定单位有瞒报参保人数、少报缴费基数、未按时申报需要补缴中断的,单位应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
1、单位填报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
2、编制内人员需提供招工手续、工作调动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情况表》
3、编制外人员需提供职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装订成册含有职工工资表的原始会计凭证,或提供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的法律文书、社保稽核意见书等相关资料
4、单位还需提交职工补缴的书面申请。
单位填表申请社会保险费补缴,由工作人员初审、复核;
处室领导审批同意;
办理职工各险种的补缴业务,并出具托收或现金支票单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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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缴纳社保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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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两年前离职了,现在新找了一个工作,今天才知道社保可以补交,请问一下,社保问题补缴追溯期有没有规定?
[律师回复]
1、要求补办社保手续、补缴社保费是没有时效限制的。因为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是其法定的义务,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违反的是国家强制性规定,不适用时效制度;同时,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不仅侵害了职工个人的利益,同时也侵害了国家的利益,因为所缴纳的社保费用一部分进入职工个人帐户,还有一部分作为国家财产进入国家的社保基金,而对侵害国家利益的行为的追诉是不受时效限制的。另外,如果说要受一年的时效限制,那么是否每过一年就要提起一次劳动争议仲裁呢?是否是最多只能支持一年以内的社保请求呢?显然这样是荒唐的。再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劳动者退休后,因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而发生的争议而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可见因社保而发生的争议不受时效限制。
2、因社保而发生的争议一般来说作为行政机关处理更恰当些,而行政机关处理可以肯定是不受时效限制。因而你还有一种方法,那就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责令用人单位补办社保手续、补缴社保费,并对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处罚,若劳动监察部门不作为或乱作为,你可以劳动监察部门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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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缴纳社保后可向单位追偿吗
如果是单位欠费,而你本人补缴上了,当然可以。否则,不可以。 单位有义务,当然个人的义务也有两个方面,1、缴费义务。2、登记义务。登记义务主要是指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要向社保经办机构申办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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