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抵押的房产被法院拍卖,租客怎么办
若是租赁之房被法院依法进行了强制拍卖且导致承租人无房可居的话,那么承租者是有权单方面解除本项租赁合同的。
首先,假设抵押登记早于租赁合同的签订,依据现行法律规定,租赁合同的效力应对抗不了已经经过法定程序进行现场登记的抵押权效力。换句话说便是,倘若抵押登记在先,便意味着承租人在签署租赁合同时已经知晓或者应该有所察觉到所租赁的房产之上存在着抵押权,因此承租人有义务去承担由于抵押权实现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潜在风险。在此种情况之下,承租人无权对房产将来可能面临的拍卖或者变卖提出任何异议,只能选择通过解约来保留行使向出租人寻求违约责任追究的权力。
其次,假如租赁行为先发生,后续才由法院采取相关措施实施查封并进行拍卖的,那么承租人有权利不必去解除租赁合同,而是可以持续地享有租赁置业权。因为,根据国际通行的"买卖不能妨害租赁"的原则,即便产权所有人决定将其房屋进行出售或者转让,新的购买者仍旧需要义务性尊重原有的租赁合同条款,直至原有的租赁期限届满为止。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二、有抵押的房子能过户吗
被设定了抵押的房地产所有权可以进行过户程序,然而在处理时必须先与抵押债权人达成共识,才能顺利完成房地产产权的转让流程。在此过程中,设立抵押的所有者在抵押期间内仍然拥有对抵押财产的处置权。若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应依照约定执行。当抵押财产发生转让行为时,抵押权并不因此而受到任何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若所租赁之房屋遭遇法院强制执行而导致承租人无法继续居住使用,此时,承租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争议解决方式单方面宣告合同解除终止。然而,若抵押登记时间早于租赁合同签订日期,那么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将无法对抗已经依法登记的抵押权,承租人需要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和损失,且无权就该房产的拍卖事宜提出任何异议或反对意见。在此情况下,承租人可以选择与出租人协商解约,同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反之,如果租赁合同在前,查封拍卖在后,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基本原则,新的购买者必须尊重并履行原有的租赁合同直至合同期限届满为止,承租人仍可继续享有租赁权益。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