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可以申请换岗吗
在遭遇工伤事故后,若因身体状况无法胜任原职务,有权向所在企业申请调职。对于企业而言,其同样具有调职员工岗位的法定义务。针对一至四级伤残程度的工伤患者,法律允许其继续保持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但需退出现有的工作岗位。而对于五级、六级伤残者,除了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工伤职工本人主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享受到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外,国家亦特别规定了企业应为其安排适宜的工作。换言之,在工伤认定完成后,劳动者更换岗位是完全合法且可行的。在工伤认定后,如劳动者经治疗后仍无法胜任原有工作,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调整岗位。若调整岗位后仍然无法胜任,则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工伤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1、治疗费用。在处理工伤事故时所涉及的医疗费用务必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方可得到相应的赔偿或者补贴。
2、医院伙食补贴。当职工在医院接受治疗工伤期间,由所在用人单位按照其公派出差期间伙食补贴标准的百分之七十向该职工发放住院伙食补偿费用。
3、在异地就医的交通和住宿费用。经过合法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并且已经征得经办机构的认可后,工伤职工前往非受雇所在地进行医疗救治,所发生的交通及住宿费用由他/她所在单位按照员工因公出差的标准给予相应的赔付或补贴。
4、康复治疗费。如果工伤职工选择前往与本单位签订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质的治疗,那么所产生的医保可涵盖范围内的治疗费用,只要符合以上所述的第三条规定的条件,都可以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在遭受工伤之后的情况下,如果雇员因身心健康状况不佳而需要调整岗位,这种情况是被法律所认可和保护的。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对于一至四级伤残者,用人单位应当保持与之的劳动关系,但需将其从原先的岗位上撤离。对于五级及以上级别之伤残者,除了必须给予补助金之外,用人单位还需要为他们寻找适宜的工作岗位。如果经过治疗却依旧无法适应之前的职务,那么雇主可以考虑对其进行岗位调动或者依照法定程序解除与其的合同关系。因此,调整岗位的行为是合法且受到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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