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中介承诺低评估价有法律效力吗
在现实生活中,通过签订虚假价格合同来逃避应缴税款的现象屡见不鲜,这种利用协议进行逃税的行为,从法律层面上来讲,其签署的相关合约属与具有违法性质和恶意串通性质的合约,此类合约被判定为无效。无效的合同自始至终都不具有任何履行的效果,签约双方应当各自收回已经获得的财物。若就此种低价签约行为,所涉及到的定金部分具备了法律效力,那么这将意味着该定金条款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然而,这与法律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因此,我们有理由得出这样的结论,即通过签订低价合同来逃避税收的行为,其本身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房产中介费一般多少
一、房地产交易金额如果低于或者等于十万元人民币(包括十万元)之内的,则按照百分之二的比例进行收费;
二、10万元人民币到100万元人民币之间(同时包含这两个数字在内)的房地产交易,将根据其交易数额的不同,按百分之一进行收费;
三、对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交易额,则依照百分之零点五作为标准进行计费。
在这个情形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中介机构将采取每宗交易额为基准的方式来计算服务费用,而非以买卖双方分别计算的形式。例如,倘若某套物业的销售总额达到了50万元人民币,那么我们就可以采用如下方式来计算中介所收取的佣金:中介费用=10万元人民币X百分之二+40万元人民币×百分之一=2,000元人民币+4,000元人民币=6,000元人民币,也就是说,买卖双方在本例中总计须向房产中介机构支付6,000元人民币的中介佣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在我们的现实社会生活中,时常可见签署虚高价格合同以逃避税收之现象。此类合同无疑是带有非法目的并存在着恶意串通的行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此类合同被判定为无效。无效合同无法产生任何履行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将所涉及的财务进行退回。如果通过低价签约的方式来设定定金具有法律效力的话,那么这无疑是对法律基本原则的严重违反。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即通过签订低价合同来逃避税收的行为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而其中所包含的定金条款也无法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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