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能力不足可以辞退吗
鉴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表现出的不足之处,可以作为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辞退他们的正当理由。
然而,当劳动者度过试用期后,其能力上的欠缺便不再是辞退他们的合法依据。在此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无法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且经由公司提供相应的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然无法达到工作要求,那么用人单位方可依法解除与该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员工能否自己申请劳动仲裁
对于在企业中工作的员工,倘若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了关于确认劳动关系、以及关乎于劳动报酬及工伤医疗费用等方面的争议,那么这位员工有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进行劳动仲裁。在此过程中,员工需要准备好详细且规范的仲裁申请书及其副本,同时还需依法收集和整理相关的证据材料,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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