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政策是怎样的
关于中国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最新法规方面的简述,农村宅基地的有关政策具有以下内容:
首先,旨在推动农村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市场化改革进程,同时,在这一过程中积极展开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项目。
其次,持续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变革。
此外,也致力于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持之以恒地坚持土地公有制的本质属性不变,坚决守住耕地红线不得逾越,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经济利益,防范各类对社会产生颠覆性的失误。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归纳为:三大原则和四项严令。
其中的“三大原则”是根据新的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三种情形下的宅基地申请将不会得到批准,即:未符合一户一宅条件而提出宅基地申请者不会获得批准;已将宅基地出售或租赁他人、赠予他人、通过有偿方式撤回等,均视为无效申请;另农村集体以外的人士申请宅基地则无权批准。“四项严令”是依据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所订立的,四种未经许可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格禁止,包括:严禁违反农村村民的个人意志强行变更宅基地流转;严禁任意取消农村村民依法享有的宅基地;严禁将退出所得的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入城市定居的必要条件;严禁强迫农村村民迁离原址并要求其退出现有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关于拆迁补偿的具体方法及相关标准如下所述:首先,若被征用的村落或该村民小组已裁撤其组织建制,或者尽管建制尚未被撤销,但是却缺乏易地重建房屋的条件,那么被拆迁人员有权在两种赔偿方案中作出选择,即采用货币补偿方式,或是以现金价值相等的产权房屋进行交换。如若选择前者,那么所需要进行的计算则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单价与重新修建后的新旧程度相乘,再加上同区域新建的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和价格补贴)之后,将结果乘以被拆除房屋的占地总面积即可得到最终的货币补偿金额。其次,若被征用的村落或村民小组的组织建制得以保留,并且仍然具备易地建设新房屋的条件,那么被拆迁人员就有权利在当地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明确规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之内提交申请,希望能获批使用新的宅基地以新建居住房屋,同时还能获得一定数额的货币补偿作为对其旧屋拆除的补偿。在此情况下,需要进行的计算仍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单价与重新修建后的新旧程度相乘,再加上价格补贴)之后,将结果乘以被拆除房屋的占地总面积,从而得出建筑物被拆除所需的货币补偿款,接下来再减去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全部费用便可得出最终的货币补偿款。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有关我国农村宅基地改革的重要法律法规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的征收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市场化变革,制定出详细的宅基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深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体制改革;其次是建立完善的耕地维护与补偿机制,切实遵守好土地公有制以及耕地红线这两大原则。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我们需严格按照以下几点进行:不允许未达到“一户一宅”标准的申请人取得宅基地,已被转让或者赠送的宅基地也不再划拨给他人,而农村集体之外的人员则无权提出宅基地的申请。此外,官方明确指出应坚决反对以下行为:强制村民放弃原居所并退出现有宅基地,随意收回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将退出宅基地视为进入城市生活居住的必要条件,以及违背村民自身意愿强行流转宅基地等不法行为。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