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病假期间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8-10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8人
专家导读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病假期间员工薪资视工作年限而定。任职未满两年的员工,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满两年但未满四年的员工,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病假期工资或疾病抚恤费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少于其80%。
河南省病假期间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一、河南省病假期间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劳动法法规对于病假期间薪资待遇的相关规定,病假期限在六个月之内的人员,其应得的病伤假期工资按照如下标准予以支付:若员工在本企业任职年限未达两年,则该人员的病伤假期工资将调整为本人工资的60%;反之,如该员工在本企业已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并且未满四年的话,其应得的病伤假期工资则调整为本人工资的70%。

此外,在职工患有疾病或者遭受非因公伤害进行治疗期间内,病假期工资或疾病抚恤费可调整至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是这个调整后的实际数额不得少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二、河南省车祸9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关于交通事故导致九级别伤残赔偿标准,我们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依据伤残者的九级别划分情况,并且结合受案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自确认伤残之日起开始二十年作为保险期限进行保险赔付。在此基础之上,事故责任方亦需赔偿受害方于车祸中所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住院开支以及看护人员工资等额外损失款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7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河南省病假期间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136****51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3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8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4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1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7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8****21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2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7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1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2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2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1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5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5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河南省病假工资规定是什么
在劳动者因病或工作损伤治疗期间,企业应依法支付病假薪酬或疾病救助费用,但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80%。员工诊疗期满后,如能胜任原工作则继续履行合约;若不能,劳动鉴定委员会将评估其劳动能力。一至四级别员工需自愿退休并享受相关待遇;五至十级员工,企业可终止劳务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贴。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你好,是这样的,我是河南人,我在河南工作,我上个月请了病假,我想请问下河南省职工病假工资咋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河南省职工病假工资咋发”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劳动法》关于病假期间工资规定如下:
(1)《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5)《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关于病假工资如何计算的实操细则:
A:短期病假
短期病假一般指的是员工经过短暂的治疗就可以正常工作的短期病假。
(1)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要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中《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要按《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50-70%确定。
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和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B:长期病假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这种医疗期要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来执行。
C:病假工资计算公式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
病假工资=(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D:病假工资的保底和封顶标准
1、病假工资的保底标准
企业在制定员工病假规定的制度时,要特别注意病假工资不能低于合同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全国各地有规定的按照本地规定执行。
2、病假工资的封顶标准
国家没有明文规定,各地区可按照当地政策执行。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17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河南省病假工资的规定有没有正式文件
[律师回复] 第四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五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第六条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七条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八条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恢复工作的,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作退休、退职或一次性处理属于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第九条凡弄虚作假,开假证明病休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河南省病假工资规定是什么
在劳动者因病或工作损伤治疗期间,企业应依法支付病假薪酬或疾病救助费用,但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80%。员工诊疗期满后,如能胜任原工作则继续履行合约;若不能,劳动鉴定委员会将评估其劳动能力。一至四级别员工需自愿退休并享受相关待遇;五至十级员工,企业可终止劳务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贴。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在河南省看病能报销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异地医保报销的条件
1、已办理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2、省级参保人员经备案同意转北京、上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二、异地医保报销的流程
1、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报表》;
3、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须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卡的,经审核确认后凭《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进行登记,然后到社保卡管理科办理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
4、办理报备后参保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不能在使用;参保人员回到须在就医的,应到市社保机构取消医疗报备,从次日起其个人社会保障卡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5、医疗报备实行有变动就报,未变动就不报的原则。
三、异地医保报销所需材料
1、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2、药店正规发票(国税局财政部监制并在发票上列出所购药品明细)或定点医院门诊收据
3、患者本人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
4、本人存折银行卡账号(农村信用社除外)(外地账号需要开户行名称)
四、异地医保报销比例
1、门诊报销的比例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如果从2007年连续10年参保,那么在、二级、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90%。
3、二次报销比例“二次报销”后还可能有“再次报销”在参保居民单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属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部分,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后,其个人负担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参保居民个人年度多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及“二次报销”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住院医疗费(含合规、合理的自费部分)超过2.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再次报销”,大病保险资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4、报销额度每年最高可报销37万元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其基本医保的年度支付限额为12万元,大病保险的支付限额为25万元。
五、医保报销条件《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
二、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各地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范围不尽相同,具体请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7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河南省病假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当企业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需要治疗时,根据规定,员工可享受病假福利或疾病救济费。在此期间,企业需按照既定准则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但请注意,这部分费用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企业应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同时也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你好律师,我想了解一下河南省事业单位病假工资规定2017年的,我朋友最近申请病假了,我现在非常的担心他
[律师回复] 以下是河南省事业单位病假工资规定2017年的:
 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0.9天和67.4小时,可以照此折算出员工日平均工资。以下是为大家带来的机关单位病假工资规定2016,欢迎阅读。
  《劳动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四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五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第六条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第七条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河南省病假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当企业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需要治疗时,根据规定,员工可享受病假福利或疾病救济费。在此期间,企业需按照既定准则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但请注意,这部分费用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企业应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同时也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现在想要请病假,但是我对病假工资。所以我想要了解一下河南省病假工资规定2017年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0.9天和67.4小时,可以照此折算出员工日平均工资。
  《劳动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四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五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第六条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第七条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7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河南省病假期间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病假期间员工薪资视工作年限而定。任职未满两年的员工,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满两年但未满四年的员工,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病假期工资或疾病抚恤费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少于其80%。
10w+浏览
劳动纠纷
,95年出生,2017年6月3号从大学毕业后回到家,7号中午自己在家吃中饭时误食了浸泡时间有两天多的木耳引起了食物中毒,8号早晨去河南省濮阳市红十字医院就医,我们一直告诉他们大夫说孩子是误食了霉变的木耳引起的中毒,他们的大夫确说吃木耳不可能中毒,就直接确诊孩子是急性胃肠炎,一直在止呕、止泻上下药,到8号下午3点左右时孩子出现全身麻木,他们大夫也没有给孩子进行排查,就是说为什么会发麻,如果只是急性胃肠炎孩子怎么会出现全身麻木呢?他们大夫5、6个在孩子床前也没有一个提出来给孩子排查一下,到底是什么原因,只是把液体给停了,然后孩子出现了气喘,他们医院的主治医师杨香玲说孩子是呼吸碱中毒,也没有给孩子做进一步的检查,紧接着孩子说胃一直在跳,大夫给孩子听诊了一下,说这是血管在跳,也没有进一步的排查,到第二天上午孩子病情不见好转,10点左右大夫给孩子做了一个血气(后来才知道,血气这种检查能查出来PH值与乳酸的值,从这上面能看出来是不是中毒,这是判断是不是中毒的一个重要的方法)的检查,查出来后才看到孩子病情的严重性,马上给我们说孩子必需转院,这时候就抓紧联系濮阳市人民医院,11点多转入人民医院急救科进行急救,大夫说就这时的PH值与乳酸的指标基本上是已经判定孩子很难抢救过来,已经晚了,我们给医院讲只要是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也得抢救,然后进行了紧急的抢救,孩子在到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后几分钟就出现了休克,抢救过后在ICU内进行了监护,只是到后来,孩子还是没能挺过来,在10号凌晨1点多离开了我们。 现在红十字医院一直说他们没有责任,我只是想问一下他们,如果在入院急诊时给孩子查一下中毒的指标或者是在住院后查一下,退一万步说,如果在孩子出现全身麻木时查一下,或者是说孩子是呼吸碱中毒时查一下中毒的指标,是不是就可以把孩子的命给留下来了,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就不会让一个风华正茂的211大学的毕业生失去生命,就不会让一个妈妈、爸爸永远生活在痛苦中。
[律师回复] 您好,此事医院存在过错或者过失。建议搜集相关证据,医疗凭证、录音录像、证人证言到法院进行医疗纠纷诉讼。具体情况详细可以电话联系我方。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工资福利 > 河南省病假期间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