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刚租的房子发现楼上水管总响0如何处理
倘若租房合同明确载明由房东负责设备维护工作,但房东却拒绝履行此项责任,那么承租方有权根据该合同条款,向房东提出维修申请。若房东依然无视这一要求,承租人可自行进行必要的修复处理,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将由房东全额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在租赁期间,当租赁设备出现问题需进行修复时,承租人有权利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完成维修任务。若出租人未能履行此项义务,承租人则有权自行进行维修,且所产生的维修费用也应由出租人承担。若由于维修租赁设备而对承租人的正常使用造成影响,出租人应对租金或租赁期限进行相应调整。然而,若租赁设备的损坏是由于承租人自身的过失导致的,出租人则无需承担上述维修义务。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二、刚租的房子房东要卖怎么赔偿
在房屋租赁期限内,若发生房东出售房产的情况,甲方应采取以下相应措施加以应对:
1、若因房东违反适租承诺而导致违约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房东继续执行原有的租赁协议,同时,还须负担其违约行为带来的经济损失,否则,乙方可以选择解约,但必须得到经济上的补偿;
2、对于出售的房产,乙方有权以较高的价格优先购入;
3、即使甲方已经将房屋出售出去,乙方仍然能够根据法律规定,持续合法使用该房屋。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三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租赁协议明确规定了房东有责任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当房东拒绝履行这一义务时,承租方有权向房东提出申请,并强制其支付相应的维修费用。在租赁期间内,如果设备出现需要修理的情况,承租方有权要求房东在合理期限内完成修复工作,若房东未能按约定执行,则承租方可以自行进行维修,并向房东索取相关费用。如维修过程中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使用,房东和承租方可考虑协商是否调整租金或者延长租赁期限。然而,若设备损坏是由于承租方自身疏忽所造成,那么房东将不承担任何维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