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员工发生工伤并导致其离职之后,用人单位承担着相应的补偿责任。
首先,工伤事故是在劳动契约持续期间内发生的,在此情况下,除了法定酌定的一次性职业损伤赔偿津贴以及一次性职业医疗损伤赔偿津贴以外,对于劳动者的其他工伤赔偿款项,无论从发生时间还是从法律依据角度来看,都与业务中断或辞职行为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因此,劳动者因个人原因选择离职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其本身应该享有的工伤待遇。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即著名的《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如果员工本人提出申请,他们有权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断劳务关系。
然而在此种情况下,由国家设立的工伤保险基金将为员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赔偿金,而原任雇主或公司也有义务向他们支付一次性职业受伤赔偿津贴。
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赔偿金和一次性职业受伤赔偿津贴的具体数额目标准,则需要由省级、自治区级或直辖市级政府部门按照各自管辖范围进行制定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后什么时候可以赔偿
1、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后进行伤残鉴定,其获得赔偿所需时间通常为三十个工作日;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此类案件存在某些特殊情形,那么其延迟至六十日或延期三十日后方可展开审理和决策工作。然而,在最迟的期限内,也就是九十日内,必须取得最终的裁决结论。概括而言,一旦完成工伤伤残鉴定程序,通常情况下,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即可实现相应的赔偿发放。
2、另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明确规定,社会保险行政机关自收到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相关材料之日起,应当在六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且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及其所服务企业(无论企业规模大小)及所代表的职工亲属。对于符合事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条件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机关应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前提是上述条件均已满足。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虽然员工离岗的决定可能与其受工伤事故影响无关,然而用人单位在实践中仍然需要承担起员工离职之后的工伤责任。根据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即便是劳动者本人出于某些原因主动选择了离职,国家设立的工伤保险基金依然会为其提供一笔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赔付款项,而作为用人单位也应该向受害者支付一次性的职业伤害补偿津贴。至于具体款项的额度则主要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来制定和确定的。同时值得强调的是,工伤补偿并非仅仅与离职行为存在着直接的关联,受伤职工在此期间依然保留享受工伤相应福利待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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