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层高低于标明数值时,您是否理解这表示实际高度不如合约上注明的那样呢?请注意,合约上的高度是包括楼板上下各占据一半的建筑总高度。
比如,购买的房屋标明高度3米,但实际测量发现仅有2.85米,这就意味着一块楼板的整体厚度。
若果真如此,我们认为这属于合理范围内的情况,因为所有标注均为建筑高度,并非净高度。
2.如果您发现实际层高加楼板厚度比合约数字少得多,且差距悬殊(几厘米的误差实属常见),根据购房协议向开发商提出交涉,以求获得赔偿是可行的。
赔偿金额并不固定,需要双方进一步商谈。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我们建议您选择退房,开发商将全额退还房款以及同期银行活期利率或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在合同中已有明文规定楼层高度,但开发商未能履行承诺,您有权依据合同内容申请退房并索取相关利息。
若决定不退房,开发商需按照违约规定支付赔偿金。
由于无法强制要求开发商恢复至约定高度,您只能要求对方对损失作出赔偿。
在您索要赔偿时,金额应与开发商经过友好协商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二、商品房层高国家标准
关于商品房使用面积的限制标准为百分之三,这是一个严格设定的标准界限。在房屋验收的过程之中,如果实际测量得到的平方米指数小于该标准限额或者超过,此种情况下的所有后果均由开发方负责处理与承担。
然而,目前尚未对房屋层面的高度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有关详细信息,需您向相关法院进行了解和咨询专业的法律界人士。
其次,假若房屋销售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了房屋的楼层高度范畴,只要实际测量出的房屋楼层高度低于约定标准,那么这便构成了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开发商应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在购屋过程中,合同所注明的建筑高度通常也涵盖了楼板厚度。如果实际的楼层高度相比标注的数值有所下降,例如从原本的3米降低至2.85米,这种情况仍然有可能属于正常浮动范畴之内。然而,当实际误差值过大时,作为购房者可以根据与开发者签订的房屋购买协议中相关条款,进行维权行动并要求获得相应赔偿金。至于赔偿金具体数额的协商事宜需要双方共同推进完成。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承诺兑现楼层高度要求的话,买受人是享有选择权宣布解约并索偿合同违约产生的利息或违约金等经济损失的。当然,对于不想解约的购房者来说,开发商则必须承担起为其赔偿损失的责任,赔偿的具体数额将通过双方友好、平等的协商来确定。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由于法律规定,我们无法强行让开发商重新恢复到合同原定的高度水平,只能通过法律诉讼或者庭外和解来寻求合理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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