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征收后多少时间钱到账
土地征用补偿款的支付通常应在征收补偿方案获批之日起的三个月以内完成。依照规定,实施征地工作应遵循先补偿、后拆迁原则,并且代表政府做出征收决定的机构应在与申请者签定征收补偿协议后、开始实行征地行为之前,一次性地发放全部的补偿费用。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土地被征收时的补偿款项需在三个月内全额支付。此乃通常情况下的判定标准,即在所有涉及到征收土地的相关方案均已获得了相关部门的审批之后,便应在三个月内全额支付补偿款项;
2、如涉及到集体所持有的土地的征收补偿款项的发放,则还需要内部进行详细讨论并作出决策。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土地征收后树木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征收土地的补偿金额度的具体标准,各地方政府需依据本地现状进行细定制,并且需将拟定方案公示于众。
在这其中,征地补偿费用又分为几个方面,即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费以及农村村民的住宅、其他地面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费用,这些具体的补偿标准均由地方政府根据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并对外公布。
同时,需要提到的是,拆迁范围内的树木,在有条件移植的前提下,应当积极推动移植工作,且向移栽工人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以及树苗损害赔偿费用;
若无法迁移树林,则可以给予一定的价格补偿;
另外,对于征地时期新建或扩建的建筑物、设施,并无任何补偿;
同时,对于在非法占有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也同样不会予以补偿。
另外,在征地前环境中自然生长的青苗,由于征地施工而被毁坏的,相关部门应根据在田作物一季的产量和市场价格,来计算并给与补偿。
当然,不同的农作物其具体的补偿标准也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慎重决定。
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照其一季的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一计算补偿成本费用;
对于处在成长阶段的农作物,最多按照一季的生产总值进行补偿;
对于含有粮食、油料和蔬菜成分的青苗,如果可以收获的,就无需补偿;
但如果不能够收获的话,那么就需要按一季的产值来进行补偿;
最后,对于多年生养的经济林业树种,应该尽可能地将其移植出施工区域,由用地单位负责支付相应的移植费用;
如果确实无法进行移植,必须进行砍伐处理的话,那就需要用地单位按照实际价值进行补偿,至于已成为材林木,那就需要林权所有者自己进行砍伐,用地单位只需负责支付伐木工工资,不再另行给与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土地征收补偿款项通常会在征收方案被批准之后的三个月内全额支付给相关申请人。在此过程中,政府部门需要严格遵循“先补偿、后拆迁”的基本原则,并在与受到影响的申请者达成全面的补偿协议之后,一次性地向其发放所有的补偿费用。而涉及到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款发放问题时,则需要经过内部的深入讨论和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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