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者连续无故缺勤达三天时,通常情况下,雇主会根据企业内部规范来决定是否解除与该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
在此过程中,若是雇主据此采取相关行动,亦应负有举证负担:
首先,雇主需提交其制定的规章制度在取得法定程序的支持之后方可执行;
其次,雇主要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交确切的证据说明员工已经严重违犯了该项规章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只有在雇主制定的规章制度经过遵从民主程序,其内容也必须符合国家法规及政策的规定,而且已经公之于众并通知到所有的员工之后,这样的规章制度才具有合法有效性。
如此操作完成后,如若有员工出现旷工行为,那么雇主便可依法行使自主裁决的权利,同时无需承受法律可能带来的任何负面影响。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二、旷工三天,上个月工资能拿到吗
在旷工性质的自动离职情况下,雇佣方应该按照职员的实际出勤状况来核定薪资,然而在此同时,劳动者也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
所谓旷工,即员工无合理之原因或未获得正式准许而未能按时到岗工作。
实现旷工后自动离职,实际上就等同于员工未经正式告知便擅自离岗,这是极其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被视为员工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表现。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即使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出勤结清劳动者工资。结清工资和赔偿损失应当分别计算,合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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