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手房买卖定金退还的相关事宜如下:首先,买卖双方所签署的协议之中,务必涵盖有关房屋实际状况、房价、委托代理期限以及委托中介机构向买方向索取定金的详细内容。
这其中包括了对房屋基本信息、房价、保留期限以及针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形之下,定金如何进行合理协商与处理方式等的明确规定,尤为重要的是,协议中必须加盖中介机构的公章以示确认。
其次,在买家与中介机构签订完协议之后,在支付购买二手房定金之前,购房者还需要求中介机构出示卖家委托中介机构收取定金的正式委托书。
在收到委托书之后,在支付定金之时,应要求中介机构开具相应的定金收据。
此收据仅由中介机构经办人员的签名并不足以证明其有效性,必须加盖中介机构的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
再次,定金的签署方必须为房屋所有权人,包括所有共有权人在内均需亲自签字。
遵循以上步骤进行定金的交付,下家与上家之间的定金合同将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一旦上家拒绝出售房屋,下家有权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最后,买方在支付定金或购房款项时,务必要直接交付给房屋所有权人本人,或者是经过合法授权的代收款人,同时买方必须妥善保存相关书面凭证,以便日后查证。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二手房购房违约情形有什么
对于二手房购买过程中的违约情况,存在以下四种常见的情形:
首先,房屋卖方当事人可能与第三方秘密达成交易,将原本出售给买受人的房产直接转让给了他人;
其次,在买卖双方已就成交价格达成共识并且即将进行产权转移手续时,卖方却坚决要求提高房价以实现过户;
进一步地,如果卖方在上一次房产交易完成之后又开始后悔之前的决定,他们会试图通过法律途径以牵涉合同效力为由撤销交易;
最后,当买房人已经完成房产购买协议签署但由于缺乏法定或约定的理由而希望终止合同,从而申请退房的时候,也属于违约行为之列。《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二手房购房定金不返还怎么办
在涉及到二手房买卖的状况下,定金罚则充分地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如果卖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拒绝归还定金,那么您可以首先尝试与之进行友好的商议,详细指出卖方所违反的合同条款,要求他按照原先合约的约定,将已收受的定金悉数退还给您。然而,如果经过多次的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您就有必要开始着手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定金合同、支付凭证、以及双方之间的沟通记录等等,以便在必要时向当地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您自身也存在着违约行为,从而导致定金无法得到返还,比如说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购房款项等等,那么卖方是完全有权利拒绝返还定金的。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之前,我们务必先要了解和确认合同中所规定的关于定金返还的具体条件以及由哪方负责完成履约责任等细节内容。倘若定金的性质与约定不够明确,有可能会被视为预付款项,此时您有权要求对方全额退回。总的来说,在面临这种复杂的法律纠纷时,必须仔细评估具体情况,以选择最恰当的法律途径来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二手房定金退还流程:协议需明确房屋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定金处理;买方需获卖方委托书,并要求中介开具定金收据并加盖公章;定金签署须产权人或共有权人完成;若卖方拒绝出售,买方可要求双倍返还;购房款项应直接交付房屋所有权人或合法代收人,并保存书面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