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合同是否可以辞职

最新修订 | 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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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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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固定期限雇佣合同的离职问题探讨在签订了具有确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当事人依然有权利选择终止雇佣关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员工可以通过提前三十天向所属公司递交正式书面辞呈来实现这一目标。此外,对于处在试用期间的劳动者而言,他们则只需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表达离职意愿即可解除劳动合约。
固定期限合同是否可以辞职

一、固定期限合同是否可以辞职

探讨在固定期限合同环境下是否可以提出辞职

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权益同样受到保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在决定终止与用人单位的雇佣关系时,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并就此达成协议。同时,若劳动者处于试用期阶段,只需提前三个工作日,便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二、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差别

我们的专业律师团队针对固定期限合同以及无固定期限合同做以下详细解析:首先,从适用规定来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要是指雇主与工人在劳动过程中的明确终止期限所设立的合同条款。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不同,它是指雇用双方无需在劳动过程中明确终止期限,而是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的合同条款。其次,从终止方式来看,对于固定期限合同来说,合同期满自然终止是其显著特点;而无固定期限合同却不存在固定的终止时期。在固定期限合同之下,由于其明确了终止期限,当用人单位不再希望聘用某位工人时,可以选择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结束该劳动关系,只需付出相应的经济补偿即可。然而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任何关于取消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都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如具有法定原因,只需作出经济补偿即可;倘若没有合法理由,则需支付相应数额的赔偿金。总体而言,固定期限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区别在于其各自约定的期限方面。固定期限合同具有确定的终止日期,而无固定期限合同则无具体终止期限,只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罢了。这一差异使得二者在本质层面上有着明显的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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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固定期限合同可以续签几次

在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关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签次数的上限并未有明确的规定。

此事项主要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共同决定,并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如果劳动者已经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在此期间未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以及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况,那么当这种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签、缔结合同时,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否则都应更改为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总而言之,续签次数本身并非问题的核心所在,真正重要的是双方是否能够就续签条件达成共识,并且这些条件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权益同样受到保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在决定终止与用人单位的雇佣关系时,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并就此达成协议。同时,若劳动者处于试用期阶段,只需提前三个工作日,便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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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单位与个人签订的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合同,虽然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但用人单位与个人都可依法解除合同。.
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2、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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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职如何辞职?
能。只要可以与单位能够协商一致,就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能不能提前走,可以跟单位协商,建议不要突然离职,把手续办好交接完事情再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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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能辞退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辞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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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职有赔偿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职有赔偿要分情况的。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辞职)分三种情况: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如超过工资发放日期仍未支付工资,少支付加班费等。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比如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辞职等。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以及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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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否辞职
即使有固定合同,劳动者有权离职;正式员工需提前三十天书面辞职,试用期内只需三天。若雇主未履行劳动合同(如提供安全保障、按时支付工资、依法参保、遵守法规),或滥用职权危及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合同。特殊情况如暴力强迫劳动或违规冒险作业,劳动者无需预告即可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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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辞退怎样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辞退怎样赔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裁员、女职工等,可以按规定不得辞退。
第四十一条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
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无固定期限被辞退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无固定期限被辞退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问题解答如下,   违法辞退的,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没有约定合同终止的期限,解除合同条件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区别。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  劳动者严重违法,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主动提出与员工协商一致的,以及按
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辞退职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  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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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合同雇员离职有自主权,提前30天书面申请就能解除合同。试用期员工离职则简单些,提前三天通知就行。这在就业市场中就是自主择业的体现。离职时,雇员得按法定流程来,把工作好好交接了,免得惹上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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