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体建设用地出让行吗
集体建设用地的出让行为是否合法?
根据相关法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会员以及与之相符的任何专业人士或机构,都有权在法律框架下使用及享有集体土地的权益。这其中包括在特定范围内的对集体土地的实际使用,和基于合法基础上的权益转让。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限仅限于转让给同一集体的成员,并且不得将其用于非农业领域的建设活动。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二、集体建设用地盖房子是否是违建
在未经当地政府批准并且与最初申请用途不符的情况下,无论您在何种属性的土地上搭建任何形式的房屋或附着物,皆应视为违规建筑。
首先,要知道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归属各村庄集体所有,这点在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中有明确文字说明,即所签订的每份承包协议均禁止随意更改土地用途,需要遵循相关的合约规定。
其次,我们国家制定的《土地管理法》对于集体土地用途的严格管理也做了明确的说明,各地政府对土地用途实行统一严格的管控。
凡是牵扯到改变集体土地的使用用途的任何行为,特别是涉及到房屋建设和附属设施的建设,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核以及规划申报。《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集体建设用地拆迁房屋如何补偿
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所涉及的补偿事宜主要分为如下几大类别:首先是对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补偿,该补偿将根据房屋的结构、面积以及建筑年龄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与确定。其次是对于搬迁及临时安置所需支付的补偿费,这笔补偿包含了在整个搬迁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临时居住期间所需的安置费用。再者就是针对因拆迁而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曾作为商业用途且拥有合法的运营手续,那么将会得到相应的补偿。补偿的方式主要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选择。其中,货币补偿的数额应当能够确保受迁户在相同或类似地段购得相同面积和居住条件的房屋。至于房屋产权调换,则需依照法定的面积标准和规定的标准进行调换安排。具体的补偿准则和措施,将依据本地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各拆迁项目的实际方案而定。请留意地方政府公布的相关通知与通告以获取最新信息。
根据相关法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会员以及与之相符的任何专业人士或机构,都有权在法律框架下使用及享有集体土地的权益。这其中包括在特定范围内的对集体土地的实际使用,和基于合法基础上的权益转让。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限仅限于转让给同一集体的成员,并且不得将其用于非农业领域的建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