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贿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谁
刑法所规定的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属于特殊类型,主要涵盖了国家行政部门中的工作人员。
而此类工作人员在定义上也有特定的范围,仅限于在国家机关中从事行政决策或者执行具体事项的人员。
同时,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内的公务人员也包括在此类范畴之内。
此外,国有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等委托派遣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从事政务活动的工作人员,以及依据相关法律条款担任政务职务的人员,同样被视为国家工作人员。
二、售卖有毒食品的处罚规定是多少
销售毒害性食品乃是一项严重的非法活动,应当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任何人在制造或销售的食物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用物质,或者故意销售明知含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将面临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款惩罚;若其行为对公众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款责任;而对于那些导致他人死亡或者出现其他极其严重情节的犯罪者,将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进行惩处。通常情况下,对这类犯罪行为的处罚程度将取决于其所引发的不良后果的严重程度。倘若未产生严重后果,犯罪者可能会面临相对较轻的刑期及罚款;
然而,一旦酿成人员伤亡等重大恶果,其刑期必将加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三、售卖有毒食品的处罚规定有哪些标准
贩售存在毒性的食品堪称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必将遭受法律体系严苛且公正的惩罚。
依据我国根本大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对于故意在其生产或者销售的食品中添加有毒或有害的非食品原材料,或者明知已经掺杂有毒或有害的非食品原材料仍进行销售者,可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承担相应罚金的刑事责任;若该行为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则应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同样承担罚金的刑事责任;而当该行为导致人员死亡,或者出现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则应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贩售有毒食品的行为不仅对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同时也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以及社会公共安全。面对这类严重违法行为,执法机构将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以确保公众的生命健康权及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受贿罪主体特定,包括国家行政部门、国有单位及社会组织中的行政、执行公务人员。
亦涵盖受国有单位派遣至非国有单位从事政务者,及依法履行政务职责者,均视为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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