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的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最新修订 | 2024-06-21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合同法》第48条规定了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情况,善意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追认,也有权撤销合同。《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规定“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效力待定合同的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效力待定合同的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吗?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因为相对人主观是善意的,所以法律赋予了他撤销效力待定合同的权益。下面,小编将具体为大家介绍一下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希望对您有帮助。

合同法》第48条规定了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情况,善意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追认,也有权撤销合同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规定“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本 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本条的追认,是指被代 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事后予以承认的一种单方意思表示。被代理人的追认应当以明示的意思表示向相对人作出,如果仅向无代理权人作出意思表示,也必须使相对人 知道后才能产生法律效果。一旦被代理人作出追认,因无权代理所订立的合同就从成立时起产生法律效力。追认权是被代理人的一项权利,被代理人既有权作出追 认,也可以拒绝追认,如果被代理人明确地表示拒绝追认,那么因无权代理而签订的合同就不能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就应该由行为人自己承 担。

与本章第四十七条的第二款一样,本条的第二款也规定了合同的相对人享有催告权和撤销权。所谓催告权,是指合同的相对人催促被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内明确答复是否承认无权代理合同

催告权的行使一般具有以下要件:

(l)要求被代理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为1个月;

(2)催告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

(3) 催告的意思必须是向被代理人作出。根据本条的规定,如果被代理人在催告后一个月内未作表示的,则视为拒绝追认。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在本人追认之前,处 于效力待定状态,为了保护合同相对人的利益,本条还规定,合同的相对人还享有撤销权。这里的撤销权,是指相对人在被代理人未追认合同之前,可撤回其对无权 代理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被代理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l)必须在被代理人作出追认之前作出,如果被代理人已经对合同作出追认了,那么合同产生了效力,合同相对人就不能撤销其意思表示了。

(2)相对人在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必须是善意的,也即是,相对人在订立时,并不知道对方是无权代理人。如果明知对方是无权代理人而仍与对方签订合同,那么相对人就无权撤销其意思表示。

(3)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效力待定合同一般是出现在无权代理合同中,要是不赋予相对人对效力待定合同的撤销权,那么只会让善意相对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更多关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法律知识,您可以上律图网站进行了解,感谢您的阅读!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8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效力待定合同的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6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5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7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5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8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6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3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5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7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2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5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6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3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6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4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
善意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这里的撤销权,是指相对人在被代理人未追认合同之前,可撤回其对无权代理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
这里的撤销权,是指相对人在被代理人未追认合同之前,可撤回其对无权代理人所作的意思表示。《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8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表见代理善意相对人具有撤销权吗
在表见代理中,相对人无法撤回代理权。即使行为人无代理权、滥用或过期代理,只要相对人确信其有代理权,代理行为仍具法律效力。但若相对人知道或有机会知道行为人无代理权,他们需为自己的过失承担责任。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表见代理善意相对人具有撤销权吗
在表见代理中,相对人无法撤回代理权。即使行为人无代理权、滥用或过期代理,只要相对人确信其有代理权,代理行为仍具法律效力。但若相对人知道或有机会知道行为人无代理权,他们需为自己的过失承担责任。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可撤销的变更是否具有效力待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1、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即成立且生效。(无效民事行为也是成立了)
2、显失公平合同只适用于财产行为,身份行为里不存在显失公平地问题。
3、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不存在显失公平问题。政府定价是个特殊的价格机制,只有合法不合法的问题,没有公平不公平的问题。拍卖业没有公平不公平的问题,它是特殊的价格形成机制。认定是不是显失公平,是看合同订立时,不是合同履行时
4、是属于形成权,由谁享有如何行使行为订立时的受害人享有撤销权,不能是履行时的受害人。通过诉讼方式行使。行使受一年除斥期间限制。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
二、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四种。
1、无权处分,针对的只能是处分权,擅自转租不是无权处分(是附带行为)。合同法51条,今天的主流观点是,无权处分,合同仍然有效,无权处分的行为效力未定。(追认向无权处分人或者相对人追认都发生效力这里的追认采用明示,默示视情况而定
2、无权代理,合同法48条,这里面的效力未定是合同效力未定。是被代理人和行对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法47条,这个效力未定是合同效力未定。向相对人为之,采用明示
4、人同意之前的债务承担,合同法83条,这个是债务承担协议效力未定。
5、作为权利人来讲,享有追认权,它是形成权。他向相对人追认才发生效力。向无权代理人和无权处分人的追认不是追认,是补充授权的问题。
6、相对人有催告和主张撤销的权利。今天看来催告不是权利,它作为一个准法律行为更好。催告不是请求权,请求权对应的是对方的义务,而催告对应的是对方的追认,追认是权利,所以催告不是请求权。效力未定,相对人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是采用通知方式。通知到了对方就发生效力。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8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撤销权善意第三人
第三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在无权代理行为的效力确定之前。如果被代理人已经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第三人则不能再行使撤销权。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效力 > 效力待定合同的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