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资规定,按劳动部《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病假应该给工资的病假工资支付标准:
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龄按下述比例支付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
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
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 80%;
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
已满8年及8 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病假期间工资计算基准: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怀孕职工有生育保险的,正常情况再你可以休息六个月为产假(或三个月),要求你产前一个开始休息,之后你可以向公司请哺乳假(好像可以请一年),以上情况你是可以拿到工资的,对于你请病假,可以有点危险,还有对于你在休产假和哺乳假每月可以拿到多少钱,是取决于你上保险时的基数,他基本上和你上保险的基数差不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怀孕女职工如果请的是病假的话,则机会按照病假工资待遇支付其相应的工资。一般是按照女职工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计算的,最高的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而最低的也有本人工资的60%。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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