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居间合同付款时间有问题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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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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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合同中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首先适用《合同法》第6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付款期限,即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应当按照合同的有关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价款的支付时间。
签了居间合同付款时间有问题怎么办?

一、签了居间合同付款时间有问题

居间合同付款时间有哪些问题:

1、合同中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

按《合同法》第161条的规定,合同中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首先适用《合同法》第6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付款期限,即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应当按照合同的有关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价款的支付时间。

2、交付标的物与付款同时履行

《合同法》第161条“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的规定,实际是要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与买受人付款的义务同时履行,此时任何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对待给付之前,都可以援引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相应的义务。

抗辩权之属性应当属于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享有的,它的行使也源自当事人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如买受人没有支付价款而出卖人自愿交付标的物,则应认为出卖人自动放弃了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并不意味着出卖人放弃了请求权。根据《合同法》第161 条的规定,买受人在收到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之时,即系买受人应当付款的时间,出卖人既已交付标的物,而买受人如不支付价款,即构成违约,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价金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3、出卖人多交付标的物部分价款的付款时间的确定

合同履行中,出卖人交付标的物数量多于合同约定的数量,《合同法》第162条做出了规定,“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合同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本条规定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52条的规定是一致的。从规定的内容可以看出,对出卖人多交付标的物,法律赋予买受人“接收”或“拒绝接收”的选择权,同时规定了标的物的价格,但并没有对多交付部分价款之付款时间作出规定。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签了居间合同付款时间有问题的相关内容,为大家介绍了三种情况,最常见的就是合同中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法对此也有明确规定,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武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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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手房交易因买受人一方不符合贷款条件而未成就的,后以房产中介工作人员承诺“能贷款,能代为出具有单位,有收入的证明“为由,拒付居间服务费的,如无充分的有效证据,法院不会支持。
4就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进行交易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买受人以只作为房产中介“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而拒付中介费的,可能不会被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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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坏处: 1.现在对同居这事很敏感,同居会有心理压力; 2.多少会影响学习。对于女方来说,还有: 1.有怀孕风险(你要知道堕胎是很伤身体的,而且对心理也有很大影响); 2.现在社会还是对贞操看得很重。如果之后分了的话,女方就难找到好男人了; 3.女方在发生性关系后被“背叛”的话,心里会受到很大伤害。好处:1.可以满足性需求,调整心态。适度的话能促进学习;2.能够增进感情; 3.有些人有婚姻恐惧症,同居可以充当磨合期,使人意识到婚姻没那么可怕。 (一)大学生非婚同居的定义关于非婚同居的定义,不同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界定,笔者认为,非婚同居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非婚同居包括违反法定结婚条件的非法同居,狭义的非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自愿、持续、稳定地不违反法律禁止规定的共同居住。 (二)大学生非婚同居的类型1.恋爱同居,大学生情侣恋爱后感情不断加深,两人出于对感情需求追求一时的高兴或者是受到周围同学朋友的影响选择同居,他们多关注的是现在的问题,而不是以后能否结婚的问题,这种同居关系很不稳定,会因为双方生活习性不同,开始出现争吵,导致感情出现裂痕双方就很容易分手。2.试婚同居,这种同居与恋爱同居不同,他们同居的目的是以结婚为目的,他们在同居前是有充分的考虑,同居并不是一时冲动,彼此之间有结婚的承若,只是由于房屋、工作问题现在不能结婚而只能先同居。3.间断型同居,大学生很多都是异地恋,他们不在同一所大学甚至不在同一座城市,这就为同居创造了条件,他们会在假期或者逃课去对方的城市约会,来证明自己的爱情、加深彼此的感情。这种同居关系同样不稳定。 4.陪伴型同居,现在很多学生在大学期间被送出国外留学,由于离家的孤独感、外国生活习惯的不适应,大多数的学生会找个同伴同居,彼此之间相互照顾,相互帮助,但这种同居关系一般会在毕业回国时结束,两人也并不以结婚为目的。 5.大学生与已工作人的同居,这种同居不同于两个大学生之间的同居,大学生一方没有工作收入经济不,又没有工作保障,处于弱势一方,会导致两人地位不平等,这种同居更不具有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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