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房屋买卖合同能避税吗?

最新修订 |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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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买卖双方已经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并进行了公证,但是第三人对此并不知情,还是与卖方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且已经支付房款并办理过户,符合善意取得制度,已签合同并进行了公证但无法取得房屋者可向卖方要求赔偿。

公证房屋买卖合同能避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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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上海颁布一些新的限制购房的政策,一时间造成了当地民政局的离婚恐慌,离婚还得“排号”,说到底也就是为了逃避购置二手房产生的税款,在实际的生活中,有很多这种在房产交易中为了避税出现的一些现象,比如公证房屋买卖合同等,那么公证房屋买卖合同能避税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

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便是属于这种类型。

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二、公证房屋买卖合同这种行为避税的风险巨大

如买卖双方已经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并进行了公证,但是第三人对此并不知情,还是与卖方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且已经支付房款并办理过户,符合善意取得制度,已签合同并进行了公证但无法取得房屋者可向卖方要求赔偿

公证仅仅是加强证明的作用,因没有办理过户,即使买方自己拿着房本,卖方仍可以挂失房本,最多半年后可以出新房本,此间房产证仍属卖方,可以任意处分,对买方极为不利。

合同公证具体方法是,买卖双方先签订一份以分期付款方式购房的买卖合同,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买方交付第一笔房款后即可入住,等到购房时间满一定时间后买方交付最后一笔房款,双方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风险:这种合同公证的私定终身避税,隐藏着很大的交易和法律风险。由于只签订了购房合同而未办理房产过户,买方付钱后,卖方虽然可以把房产证交给买方,但卖方可以补办房产证,再把房子卖给其他人或者抵押给银行。一旦卖方将房屋抵押或者转售,买房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即使双方对交易合同进行了公证,但不到产权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房主仍是卖方,卖方仍享有产权人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因此这种逃税方式对买方来说具有很大的风险。

三、关联法条链接

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以上就是今天小编带给大家的关于公证房屋买卖合同能避税吗”的回答,房屋买卖公证是对物主所有权及归属权的认可,而且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且不违反法律就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想要通过公证房屋买卖合同来避税这种方式的风险是极其巨大的,在进行这种房产交易活动中都要依法办事,不要去钻法律的漏洞,更多相关的问题欢迎前来咨询律图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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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避税收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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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恶意串通。”所以,合同无效,作为本案的房屋出售方,在房屋买卖过程中;
(五)违反法律:
(一)一方以欺诈,损害了国家利益,故买卖合同及协议书中涉及做低房价的条款应为无效条款,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部分无效;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为了逃避国家税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规避税款的条款无效并不当然导致全部的合同条款都是无效的,损害国家、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做低房价的条款虽然无效,并不能以部分条款无效而认为全部合同都是无效的,双方应当按照实际价格继续履行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第五十六条规定、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经审理认为;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应属无效、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并不导致整个买卖合同无效,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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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想要公证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不知道可不可以不用交税。想要问一下公证房屋买卖合同能避税吗?
[律师回复] 如买卖双方已经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并进行了公证,但是第三人对此并不知情,还是与卖方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且已经支付房款并办理过户,符合善意取得制度,已签合同并进行了公证但无法取得房屋者可向卖方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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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证具体方法是,买卖双方先签订一份以分期付款方式购房的买卖合同,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买方交付第一笔房款后即可入住,等到购房时间满一定时间后买方交付最后一笔房款,双方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风险:这种合同公证的私定终身避税,隐藏着很大的交易和法律风险。由于只签订了购房合同而未办理房产过户,买方付钱后,卖方虽然可以把房产证交给买方,但卖方可以补办房产证,再把房子卖给其他人或者抵押给银行。一旦卖方将房屋抵押或者转售,买房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即使双方对交易合同进行了公证,但不到产权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房主仍是卖方,卖方仍享有产权人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因此这种逃税方式对买方来说具有很大的风险。
你好,准备最近买房来着,想年底结婚,首付给了30万左右了,请问一下房屋买卖合同金额少写避税这样做合法吗?
[律师回复] 通常没有影响的,也不影响以后正常房屋买卖。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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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写低避税违法吗
探讨房屋买卖合同中规避税收条款的合法性。税务筹划指纳税人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通过经济活动的合理安排降低税负。但如涉及“逃税”行为,如房地产交易中故意规避税收,则构成违法,应受法律制裁。因此,合同条款设定规避税收的行为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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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如何避免房产税,房屋契税?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何合理避开房产税 1、套数可不要贪多哦 对于按照家庭拥有房屋的套数征房产税,专家普遍的观点是首套房免征。虽然编者认为按照套数征收显失公平,但是不排除部分地方如此施行。因此,手里房子有多,不住人,不准备留给儿子娶媳妇,留给女儿招女婿的,在房地产税开征前可以找个合适的时机卖了。 2、想省钱就别搞太大 此前,上海和重庆试点的房产税,均划定了“豁免征收面积”,使得其最终变成了奢侈品税。编者认为,此次改革将不同于以往,既然要有庞大的基数支撑,不可能给予人均60平米的豁免面积,有30平米就不错了,甚至零蛋都有可能。因此,想省钱的话,别搞太大。 3、买普通住宅就好了 不久前网传“100万的首套房每月或缴房产税400元”。不少专家出来辟谣,并称首套房应该会免征,但只是“应该”而已。如果首套免征的话,根本无法起到“土地财政的替代者”的作用,因此“应该”的不靠谱系数很高。普通老百姓的自有住房买普通住宅就好。至于买得起别墅的,还会怕纳税么。 4、适度在郊区购房子 通过税率高低来引导购房者买中心城区和周边区域的房子,上海早已有先例,不排除未来得到推广。若每年评估一次并进行征收,毫无疑问,适度郊区一点的房子被征税的数额显然要少得多。当然,靠郊区的地方产业集合度不高,工作机会少,往市中心上班的成本会高很多,需要算清楚。 5、先买房子,再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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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如何合法避税,二手房合法避税的法律风险
[律师回复]
一、二手房买卖如何合法避税
1、低合同价,能避就避。“做低合同价”是二手房市场买卖双方最常用的避税方式。比如一套实际转让成交价格为60万元的房屋,买卖双方私下协商签署协议后,递交给房管局的过户价则是以40万元成交。这样剩余20万元所产生的税费就可以轻易地避掉了。
2、先租后买,延期交易。“两税”都将5年作为界限,5年以上转让可以免征营业税。于是,市场上出现了买卖双方协商以“先租后买”来达成交易的情况。
3、赠与真买卖,暗箱操作。在新政策颁布后,不少业主通过“假赠与”偷逃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等。
4、离婚造假,瞒天过海。根据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一般来说,家庭关系是指配偶关系,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的第二套住房在转让时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许多夫妻便通过假离婚的形式进行避税。
二、二手房合法避税的法律风险
1、低合同价这种避税方式可能导致买家根据低报的过户价格来付款,造成业主损失。
2、先租后买,延期交易这种避税方式因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办理交易过户,房子的产权并不是买方的,未来买卖双方无论哪一方反悔都会造成纠纷。
3、赠与真买卖,暗箱操作这种避税方式的潜在风险有:根据《合同法》规定,买方拿到房产后如果发生了质量问题,在法律上不受保护。赠与在房产证过户之前,随时可以撤销。由于双方私下进行交易,一旦一方违约,很容易引起纠纷。
4、离婚造假这种避税方式的潜在风险有:因为是假离婚,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对财产分割不会做过多考虑。因此,离婚后,一旦出现一方拒绝复婚的话,另一方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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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写低避税违法吗
房屋买卖合同中存在低价避税行为是否构成违法避税乃是指纳税人在遵循税法法规且不触犯其规定的大前提之下,尽可能地降低自身的法定纳税义务的行为。避税本身并不构成任何形式上的违法行为,然而,在某些特定场景如房地产交易中的“偷逃税款”行为,则被视为违法并应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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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风险不符,怎么避免
[律师回复]
一、如何避免购买商品房风险
1、不轻信口头宣传和承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宣传、销售人员口头承诺,购房者应谨慎辨别。无法确定宣传和承诺是否能够兑现的,最好要求开发企业以书面合同形式予以确定,不写进合同条款中的事项发生纠纷后,很难受到法律保护。
2、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目前,有些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村集体土地上集中建设农民住宅楼,用于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安置过程中,擅自扩大销售对象,以较低的价格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
3、审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是,签订合同时,应使用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有公信力的行业协会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应仔细阅读并确保理解合同中有关交付条件、房屋交接、产权办理等条款,并就补充性条款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充分沟通。二是,对于实践中易发生产权争议的车库、车位等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的产权归属,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进行约定,避免发生纠纷。三是,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合同登记备案。
二、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约定怎么办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规定通常有面积数量不符合,质量不符合房型不符合等,对于面积不符的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勘察误差,公用面积分摊计算失误的,应按原合同价不变,因开发商变更设计发生面积误差的,双方按实际面积协商价格。协商不成允许退房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上述两项原因之外,发生面积误差的,原则上以有利于购房一方的原则处理即实际面积超过合同面积的,按合同价不变,实际面积不足合同面积的,不足部分应当退款。对于质量不符合的,应由卖方采取补救措施,对房屋进行修理并赔偿买方的经济损失,如果房屋存在缺陷,不符合安全标准,在合理期限内无法修复的应当允许买方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交房同时开发商应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按规定履行保修义务。商品房开发商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在开发建设上偷工减料、使用劣质建筑材料;在销售上开发商“一房多卖”、无资格销售、隐瞒抵押甚是常见;在交付上违反合同迟延履行、不当交付比比皆是。购房者不是专业人士,对行情不了解,很容易导致上当受骗。建议购房者在购房时,尤其是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
二手商铺买卖怎么样合理避税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二手商铺买卖怎么样合理避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甲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于年8月31日前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店铺(面积为__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______,产权人为丙。丙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___,月租为__________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乙方在__________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整(小写:__________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
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金城饭店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__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遇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装修损失__________元,并支付转让费的_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__________元,并支付转让费的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丙方(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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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二手房房屋买卖税费纠纷?
为了避免二手房房屋买卖税费纠纷,可以提前掌握相关政策并且了解清楚特殊类型房屋的收费标准。选择专业的中介方,交易双方需要委托品牌中介或请专业人员陪同,有利于避免纠纷发生。另外还要避免使用包税的方式。因为包税容易让少数中介从业人员有可趁之机,赚取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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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中如何避免价格欺诈?
[律师回复] 如何识破房屋买卖中的价格欺诈,价格欺诈手段有哪些 一、开发商的价格欺诈情形与识别这里专指由开发商自行组织队伍进行项目销售的情况,具体价格欺诈手段有以下行为: 1.成品房交付标准下的菜单式示范销售:一般而言,成品房交付,装修成本直接含在房价里.通过菜单式,也只是营销示范而已,通常情况下,成品房装修成本节约了项目管理费用、效果与方案设计费用、整装家具直销节省工厂化模式下的板材节省,与同质同格局房子市场性装修,应该节省20-45%的费用,买房时应减去这部分成本再来核算毛坯房买房,据此落实性价比. 2.包价销售:有开发商为了明晰产权与方便服务,采用了包价销售,实际上包价内容中,产权代办、验收、综合费用、手续费用都是就高不就低地进入了房价,再加计不可预见费用约2%,这类销售方式下,按开发商的报价可以减除约8%的内包部分,为毛坯房价评估蓝本.3、一口价销售:一口价销售的制订依据往往是据中间层偏上甚至最高层单元的基价,这样销售的目的在于销售高价盘或高开项目,此中真由在于买房者通过由开发商制订的价格笼子,自动进入就高不就低的选择顺序,从而完成高层数户型销售.买房时应至少以中间层或更低层房价作为参照来衡量房屋单价水平.4、附赠销售:分送修与送其他可移动商品或服务费用两种,后者通常用于竞争比较激烈但大市比较红火的状态.目前送修最为普遍,但如同上述的成品房,送修成本都按照正常装修项目打进了房价,所以,此种情形下除剔除20%-40%的开发商装修节约,还应围绕扣减内容适当参考装修品质是否到位.5、限量优惠:总在限量,分期销售,这是营销的套路问题,建议不要买限量房. 二、中介营销代理机构的价格欺诈情形与识别由于营销进入的深度不同,中介营销代理机构有可能取代开发商掌握完全的价格制订权.中介营销机构制订价格政策的渠道与途径通常有两条,一是运筹模式,卖VIP卡,选房等,再通过折抵来实施销售促进;二是直接通过销售控制策略制订价格表,让你通过其提供的价格表自动进入其预期的可售房源范围,当预期可售范围缩小到一定程度,就会调整价格与销售控制方针.所以,碰到这类情形,首先是通过了解谁在卖楼,有没有合法性,当确认为中介代理后,应仔细阅读销售控制房源表,其中明显户型等主品因素非常强,但标价非常高的,可以加大杀价力度.反而对于可选择范围的房源,其折扣力度其实并不大,基本就是广告宣传中的优惠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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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屋,如何避免中介的风险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介买卖房屋风险怎么防范 买方注意审查中介的资质、合同卖方的主体资格、共有权人是否同意、产权是否明确、物业是否存在即将拆迁的情况等方面;卖方则要注意授权中介要范围明确,最好不要授权中介管理自己的私章。 通过中介买卖房屋注意什么 (一)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度高的房地产中介公司。 (二)审查合同内容,确认合同条款明确清楚。 签署合同时,切记看清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的内容后再签字;对合同内容模糊、条款概念不清的,尤其是一些涉及费用分担、缴收房款、房屋交付使用日期、免责条款、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可要求中介公司予以解释或把内容写清楚,避免产生歧义,切忌轻信公司工作人员口头所说的各种承诺和诱人动听的言辞。如果需要补充一些条款,一定要落实在文字上,并请其在上面加盖公司公章,以免发生争议时说不清楚,做到有案可查。相关的合同、票据原件都必须妥善保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此为证。 (三)按揭购买一定要慎重考察能否实现按揭贷款。 采取按揭方式购买二手房屋的购房者,应在自己能力范围内选择合适的房屋,了解自身经济状况、还款能力及银行提供按揭的条件,慎重购房。要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如欲购买的房屋申请银行贷款达不到预期金额,或银行拒绝贷款,可能导致购房失败的,可要求中介公司在合同中注明免责并退回所交款项。 (四)核实房屋产权人身份及其对中介出售交易房屋的授权。进行交易前,一定要核实房屋权属情况、产权人身份证明、以及产权人就此交易房屋对该中介机构的授权委托手续或是相关合同等。必要的情况下,尽可能要求与产权人当面确认。 (五)慎重给付定金,并要求房地产中介公司开具书面票据作为凭证。定金应直接交给中介公司,并要求开具加盖该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票据。否则,要坚决予以拒绝。同样,对待协议文本和发票,必须查看公章是否清楚,查看所盖的公章和财务专用章是否与该公司的字号、名称相符。如不相符,请您不要签字,并及时谢绝服务。 (六)不要与经纪人私下交易。不通过房地产中介公司就与经纪人私下成交的,往往会导致交易过户、交楼等手续没人跟进,或经纪人拿了钱就失踪等情况产生,造成损失。毕竟大多数的个人信用是显著低于法人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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