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企业中,会存在着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再与员工签订合同,而是直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的甚至连合同到期辞退员工补偿标准都不明确。这些问题往往成为员工就职时的极大顾虑,且这也成为企业用工方的弊端,这对劳动双方来说都不是好事。那么,合同到期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听听小编的看法。
一、什么是辞退?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
二、辞退有哪些情形?
(一)过失性辞退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有什么补偿?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即每满一年工作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最高为12个月工资。月工资为:本人最近一年工资的月平均数。
四、劳动合同期满辞退员工怎么补偿?
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不续签,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年支付1个月本人工资;
2、新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劳动者不续签的,也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3、新劳动合同等于或高于原合同的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无经济补偿金。
五、哪些情况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合同到期后,公司和员工根据情况选择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而如果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则需要视具体情况来确定经济补偿标准。而且有的情况即使合同到期,也不能随意解除或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这就需要双方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认真判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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