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时每个人都会遇到的情形,在生病之后,若不及时就治,有可能会给职员的身体健康带来威胁,故而在生病之后,只要职员向单位提交病假申请,并且其提供的材料齐全,那么其请求一般都是会被受理的,根据规定职工休病假扣福利吗?
一、根据规定职工休病假扣福利吗?
制定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已经在全市各机关单位下发,并于8月1日起实行。今后,大庆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将完全按照新政中的规定执行。
据了解,为了保证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有正常福利待遇与无故旷工、小病大养区别开,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1998年,我省就工作人员请“病假”问题,曾出台了《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问题的有关规定》,并一直沿用至今。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工资政策不断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时隔16年后,相关部门对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进行了重新定义。
病假2个月内工资补贴全额发
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机关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警衔津贴,事业单位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等)和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个别市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仍为岗位津贴、绩效奖金)等福利性补贴全额计发。
病假超过2个月第3个月起扣发
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生活性补贴全额计发,工作性津贴按50%计发,未实行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的事业单位岗位津贴按80%计发,绩效奖金按5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基本工资和生活性补贴全额计发,工作性津贴按50%计发。
病假超过6个月停发年终奖金
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70%计发,生活性补贴全额计发,工作性津贴停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生活性补贴全额计发,工作性津贴停发。
年度内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称职(或合格)及以上档次,年终一次性奖金停发。
工作人员病休达到规定时限,不按要求参加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医务工作能力鉴定的,不再享受病假工资待遇,按旷工处理。
病假人员病愈后2个月内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以后再休病假的,其病假时间重新计算;2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且又休病假的,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试用期(见习期、熟练期)工作人员在试用期间,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相应地延期转正定级。
确认丧失工作能力办退休(职)手续
经鉴定确属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须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经鉴定因病不能恢复工作,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继续休病假;经两次鉴定均达到大部分丧失工作能力且不能恢复工作的,一般应办理退休(职)手续。
病假期间“搞副业”停发工资福利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以病假为由长期脱岗,不得在病假期间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否则,停止病假期间一切工资福利待遇。实施绩效工资、休寒暑假及季节性生产事业单位,职工病假期间工资及津贴补贴按各单位制定的考核分配办法执行。
各单位请病假情况将在网上通报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我市各级人社部门及各单位今后对机关事业单位病假人员的管理,从此文件下发之日起严格按文件执行,严格实行考勤、病假审批、医务劳动能力鉴定制度。另外,我市各级人社部门对各单位病假情况,每年将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通报。
能上班却病休1年辞退或解聘
因病休假连续2个月或1年内累计6个月,且不能恢复工作的,须经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医务工作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并根据鉴定情况作如下处理:经医务工作能力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不上班的,从第3个月或第7个月起,停发工资和福利待遇;满1年仍不上班的,按辞退或解除聘用处理。
二、病假工资怎么算
计算病假工资最基本的公式为: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基数×病假工资系数。由此可见,病假工资是由病假工资基数和病假工资系数两部分构成。由于员工在病假期间往往不能提供正常的劳动,因此,病假工资待遇理应低于正常的工资水平,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λ可以随意制定病假工资标准,法律对此有详细的规定。其实,现行法律也正是通过对病假工资基数和系数计算标准的界定将病假待遇打了两次折扣,使其低于正常工资待遇。
(一)第一次折扣:病假工资基数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对于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中均无约定的,可由用人单λ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当然,由此计算所得的病假工资基数不得低于上海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第二次折扣:病假工资系数
病假工资的系数与职工病假期限以及工龄的长短相对应,一般来讲,期限越长,工龄越短,系数越小。
以上海为例,
1、如果职工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满2年不满4年的,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70%;满4年不满6年的,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80%;满6年不满8年的,病假工资的系数为90%;满8年的,病假工资的系本人工资的数为本人工资的100%;
2、如果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上,连续工龄不满1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40%,满2年不满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 50%,3年以上的的,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单位是不得扣除福利的,但是对于那些请长假的职员,一来单位一般不会准予,二则工资、福利的发放可能会被扣除。对于那些因工伤而导致的受伤情形,单位一般不会扣除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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