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有的时候在劳动关系当中也不能只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去考虑相关事情,就算自己想要跳槽,并且可能在正式离职之前就已经找好了下一家工作单位,可是断然不能够做出跟公司主管人员连招呼都不打就直接离职的这种行为的。有部分员工确实就不清楚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可以不辞职直接走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可以不辞职直接走吗?
签了合同,虽可以辞职,但口头随便辞职不可以,辞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单位。另外,和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辞职,单位同意了,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因当事人还未开始上班,一般都会约定试用期,可提前3天通知单位,或者与单位协商一致,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自动离职的注意事项
自动离职的职工须承担违约责任,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录用自动离职职工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
企业用哪些形式通知职工回单位,方能对逾期不归者进行处理
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在此基础上,企业方可对旷工和违反规定的职工按照《奖惩条例》的规定做除名或自动离职处理。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送达,视为无效。
企业因故通知停薪留职期限未满的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也按上述规定的方式通知本人,在此基础上,企业方可按有关规定及停薪留职协议对其做除名或自动离职处理。
三、其他规定
应注意的问题:辞职后,单位应及时将职工档案转到职工新的接收单位。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依照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和劳动合同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经济损失,是指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纪、违约职工,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的一种经济处罚,赔偿的金额应低于单位的损失数额,并且应保障职工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
辞职是否给付经济补偿金的争议,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以下五种情况下迫使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职工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除以上情况外,一般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
按照正常的离职的程序来看,跟公司签不签劳动合同其实都不可以不辞职直接走人的,除非自己能够接受不辞职直接走人造成的一系列的后果。例如不发工资的,而且和原单位有合同的情况下没有履行辞职手续,如果新单位发现的话,新的劳动关系也根本就处理不好。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