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这种因为职工生病,但可能因为生病的期间比较长,而导致劳动合同到期了,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就想要知道,职工病假期间正好劳动合同到期是否需要续签?根据相关的说法,这种情况下,员工最好应该等到病好了之后再考虑续签的问题。具体请看下文。
职工病假期间正好劳动合同到期是否需要续签
像这种情况,最好是等到员工病假结束后再考虑续签,原因如下:
1、员工病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依法顺延至医疗期结束。
2、如果员工的病情比较复杂,一时半会儿治不好,或者说治疗后不适合再从事原来的工作的话,那么也就没有必要再续签了。
总之,等员工病假后再续签合同的话,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主动权在用人单位手上。
首先,劳动合同到期,公司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说明解除劳动合同及赔偿情况。
其次,经济补偿,必须在员工离开公司之日,与劳动者结算清楚。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看过本篇文章的一些相关内容之后,我们就能够获取到一些关于劳动合同到期之间的一些相关具体事宜,职工病假期间正好劳动合同到期是否需要续签,小编的答案认为是最好因为职工生病期好了之后,才应该考虑的这些问题。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