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年平均生活费是旧的法律制度使用的术语。《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予以了沿用。但是国家统计机构统计的当地居民年度生活指数中没有“平均生活费”的选项。居民平均生活费”是指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该地方上一年度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用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除以家庭人口所得,是城镇家庭常住人口平均的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被调查的城镇居民家庭在支付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及其他经常性转移支出后所余下的实际收入,计算公式为: 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缴纳所得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记账补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是指城镇中平均每一位居民在一个年度内用于消费性事务方面花费的金钱,包括商品性消费支出、服务性消费支出、教育费用支出、文化娱乐费用支出等诸多方面。 可见,居民年平均生活费更接近于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