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价值:张加良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扎实的专业功底与出色的庭审应对能力。在证据组织方面,张律师精准梳理了王某甲的工资流水与社保缴纳记录,成功论证了公司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的事实,为争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奠定了关键证据基础。在庭审策略上,针对公司关于“已领取补助金即无异议”的抗辩,张律师准确援引《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清晰界定了用人单位的法定补足义务,有效反驳了对方的无理主张。此外,张律师在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标准的认定上,通过详实的计件工资核算,确保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最终助力当事人获得胜诉裁决。
劳动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