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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农村土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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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2-24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荆门农村土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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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农村土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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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可以部门转包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农村土地可以部门转包吗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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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临时占地是补偿给承包人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临时征收土地所产生的补偿费用,其具体的分配方式如下所述:
首先,土地补偿费用将归属为集体财产,并将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分配,以贯彻公平公正原则,让本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所有成员均能获得相应的利益。
其次,安置补助费用将直接授予土地承包人这一产权主体,并将按照法律规定,分配给那些在承包期限内失去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承包人。
最后,关于青苗以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则将直接归属为经营种植者以及附着物权利人所有,而具体的分配方案,将由村集体通过召开村民会议的形式,经过充分的讨论与协商后作出最终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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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农村国家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荆门农村国家拆迁补偿标准是按照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和房屋的建筑面积来综合的进行认定的,目前如果要对于房屋进行拆迁的情况之下,那么是需要考虑到房屋的本身价值,还有就是安置人员的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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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村集体土地转建设用地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耕地征收所涉及的土地补偿费应以被征收前三年该耕地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来确定。
2、同理,对于耕地征收所造成的农民依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其具体数额是根据实际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来计算得出。
而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则是通过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人均占有耕地数量的方式来计算。
每一位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是根据被征收前三年该耕地平均年产值的四到六倍来确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其最高额度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该耕地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在耕地征收过程中,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用也需进行合理分配。
其中,青苗补偿标准主要针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其补偿金额为当季产值的三分之一。
对于处于生长期的农作物,其补偿金额最高可达一季度产值。
至于粮食、油料以及蔬菜等青苗,若能够获得收获,将不给予补偿。
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应尽可能地进行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相应的移植费用;
如果无法进行移植且必须予以砍伐的话,则由用地单位按照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至于已经成材的树木,则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无需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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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农民怎么承包农村土地?
农村承包土地的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并且实施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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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顺位继承人顺序父母包括女方父母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遗产分配的次序遵循以下规定:
首先,第一顺位继承人应依次为:
伴侣、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父母亲(包含亲生父母、养父母及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其次,第二顺位继承人应为:
兄弟姐妹(包括同胞手足、同卵双生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遗产传承开始之后,首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无权参与。
若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接手。
在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中,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在内,他们均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可平等地继承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份额。
值得注意的是,若丧偶之小儿媳对公公有主要赡养责任,或丧偶之女婿对岳父岳母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将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与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同等的继承权。
此外,依据权利与义务相匹配的原则,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其所获得的份额并不一定必须相等。
例如,对于那些在被继承人生前对其承担主要抚养义务或是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来说,在分配遗产时,他们有权多得一份。
然而,如果有抚养能力且具备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履行抚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他们可能会面临不分或少分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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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荆门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怎么办
对荆门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听证,不过申请听证的前提条件是多数村民都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到听证申请以后应该依法召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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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建设用地便成了基本农田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征收耕地时应向农户支付土地补偿费用,此项费用为该耕地被征收之前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的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区间;
而对于那些征收非耕地如林地、草地等其它农业用地以及建设用地来说,其相应的土地补偿费用则为该种土地处在的乡镇耕地在前述相同期限内的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至八倍之中。
若需征收的是未利用地,那么在支付方式上就会有所调整,不再需要支付土地补偿费用,而是直接由相关部门负责占有权的转移事宜。
至于说耕地所面临的安置补助费用,同样是根据前述计算方法得到,其金额可以达到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内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这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人头钱”。
除了耕地以外的其他各类农用地及建设用地的安置补助费用,也是基于与上述类似的模型进行计算得出,同样可能因土地类型和用途不同而有所上下浮动。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涉及到对未利用土地的征收,由于其不存在任何农民个体或者家庭拥有的产权,因此并不需要支付相对应的安置补助费用。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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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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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土地官司律师怎么收费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各个省份、直辖市以及自治区所实行的律师费用收取标准皆有所差异。
当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之际,通常会综合以下几个主要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是律师为承办该案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资源,即付出的精力成本与时间成本;
其次则是视案件的复杂性与难度而定,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律师需要耗费的工作强度;
再者,案件的标的额也是影响律师收费的重要因素之一;
此外,律师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会对其收费产生影响;
最后,律师的专业素养与资历背景亦是决定其收费水平的关键因素。
除此之外,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亦应纳入考虑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二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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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期内能调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作为承包者,当您成功获取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之后,您具有通过转包的方式将土地经营资格转移给另一方的权力,并且需要向发包方进行备案登记。
您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合法并且自愿的方式,如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途径,来实现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同时也需要向发包方进行备案登记。
在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我们应该遵守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首先,必须要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强制或阻碍土地经营权的流转;
其次,流转的行为不能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以及土地的农业用途,更不能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第三,流转的期限不能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第四,受让方必须具备农业经营能力或者相关资质;
最后,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应享有优先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对于您所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您拥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其次,您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各种农业生产活动;
再次,您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用转包、互换、转让等多种方式进行流转;
最后,如果您的承包地被政府征用,您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此外,如果您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了荒地等农村土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的相关规定,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进行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流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农村路边屋檐超出路1.5米合规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相邻关系是指,在特定情境中,不动产的所有者或者其实施使用者拥有的一系列相关权利。
更为详细地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者或者其实施使用者之间,任何一方向其他相邻方合法且适度地行使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时,都享有向对方提出相关要求或者容忍一定程度限制的权利。
从本质上讲,相邻权是对所有权进行必要的限制和拓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条
【用水、排水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
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
【相邻土地的利用】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三条
【相邻通风、采光和日照】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二百九十四条
【相邻不动产之间不可量物侵害】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二百九十五条
【维护相邻不动产安全】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二百九十六条
【使用相邻不动产避免造成损害】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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