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如何调整离婚协议抚养费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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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变更离婚协议书抚养费应另行起诉。
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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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调整离婚协议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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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抚养费过高是否能调整?
离婚协议抚养费过高是能调整的,本身对于孩子抚养权费用的确定的话,就需要根据父母的一个承受能力,如果说实际上太高的话,自己不能够承受,可以来进行调整,这些调整方式的话,可以自己再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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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劳动争议纠纷管辖法院有规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1.全境范围内所产生之劳动争议均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之约束与审理管辖。
在下述情况中,劳动争议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点或用人单位注册地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管辖:
(1)劳动合同由异地公司或企业驻扎地签署;
(2)已生效的劳动合同被异议人擅自变更其权利义务关系的履行地点。
2.涉及劳动争议的案件,应由用人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
若劳动合同履行地点不明晰,则由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换言之,无论是劳动合同履行地点还是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法院,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皆具有司法管辖权。
3.若当事人双方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做出的同一仲裁裁决持有不同意见,且均向同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首先提出诉讼请求的一方当事人将作为原告,而对于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在审理过程中一并作出裁决。
若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将案件移送至先受理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调岗工作环境不如原来导致离职有赔偿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当由于岗位调动而引发的辞退事件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获得相关赔偿,具体补偿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首先,根据员工在当前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便可获得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其次,若员工在公司服务超过六个月但未满一年,则按照一年的时间进行计算;
再者,如果员工在公司的服务期不足六个月,那么将得到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最后,如果员工是因为岗位调动和薪酬降低而被迫离开公司,那么雇主必须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对于那些已经在公司工作了一年的员工来说,他们可以获得一个月的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作为补偿,并且这个补偿金额最多可以达到十二个月。
然而,雇主在决定是否对员工进行岗位调动时,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必须经过雇主与员工双方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第二,如果员工无法胜任目前的工作任务;
第三,如果员工因工伤或疾病导致无法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
第四,如果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
第五,如果企业面临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离婚协议的抚养费过高是否能够调整?
离婚协议的抚养费过高是能够调整,因为法律当中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金额的确定的话,也实际上就是根据父母的承受能力,还有就是孩子的实际的需求状况来进行确定,如果说这个抚养费用所规定的过高的话,那么双方可以自由的来进行协商更改或者是协商不成的话,到法院来请求变更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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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协助抽逃出资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抽逃出资罪行进行报案的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需向涉嫌违法行为所在地的公安机构正式提出报案请求。
其次,在提供的文件资料中要详细陈述抽逃出资的确凿证据及其存在的事实依据,例如资金转移详细记录等。
再次,公安机关将依据法律程序对上述法律文件进行审查核实。
若公安机关经过严密审查后,确认涉事者确实存在违法犯罪行为且符合追究其刑事责任标准,应依法予以立案处理。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公民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报案、控告和举报。
对于口头报案、控告和举报的情况,负责接收的工作人员应将其内容详细记录并宣读,确保准确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和举报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
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遗赠扶养协议受合同法调整吗
遗赠扶养协议其实并不受《民法典》的调整,在《民法典》当中明确规定了关于遗赠扶养协议的一些条款,公民可以跟自然人也可以跟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抚养人只有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以后,才能够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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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楼上飘窗空调安装纠纷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总局曾经颁布并执行了一系列规定及标准,其中包括针对空调设备安装人员的资格认证规定,明确要求其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应资质后方可进行空调器的安装作业。
此外,对空调机安装用支架的承载力也有明确规定,要求其支撑能力不应当低于空调机组自身重量的四倍,同时室外机组安装用支架的承载力至少应达到180公斤以上。
在空调器室外机的安装位置上,也有严格的规范要求,即其与地面之间的垂直高度应大于或等于2.5米,并且不得占据公共人行通道。
对于空调器产生的冷凝水排放问题,也有明确规定,要求其不得影响到周围居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环境。
另外,建筑物内部的过道、楼梯间、出口等公共区域均不得设置空调器的室外机组。
最后,空调的室外机组还需尽量远离邻近住户的窗户以及绿色植被,与对方窗户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3至4米。
法律依据:
《国家空调安装标准》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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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殉职有多少抚恤金
[律师回复] 解析:
因公殉职所产生之赔偿责任,具体包括以下三项:
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首先是丧葬补助金部分,此项金额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其次是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向那些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自身已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发放;
至于其分配规则则如下:
配偶每月可领取40%的抚恤金,其余每位亲属每月领取30%,对于孤寡老人或孤儿而言,他们每月还可在此基础上额外获得10%的增长幅度。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总和不得超过因公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关于供养亲属的具体定位和范围,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明确规定。
最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法院执行调解结案费用原告付有何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解析:
执行费用由被告承担。
人民法院在处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将依法征收申请执行费。
在执行案件立案接受阶段,无论何时,执行法院均不得预先向申请执行人收取申请执行费。
执行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所申请执行的标的额,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精确计算出全案的申请执行费总额,并从首期已执行的款项中进行收取。
收取的申请执行费将被计入应执行的标的金额之中,与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债务共同执行。
当执行法院对案件作出中止或终结执行的裁定时,将以执行到的执行款项作为基础,依照规定的标准计算出该案应收取的申请执行费总额。
对于多收取的申请执行费,执行法院会及时地退还给申请执行人。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七日内预交;
反诉案件,由反诉当事人在提出反诉的同时预交案件受理费。
预交确有困难的,可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
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
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
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
上诉人在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的通知后七日内仍未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申请执行等费用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交。
成都养老金调整方案(调整方法+调整对象+调整标准)
1、成都养老金调整方法。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想结合的办法。2、调整对象及标准。其中定额调整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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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法官会调查双方隐私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自主启动调查双方的私人生活和隐私。
然而,当一方向另一方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区域内提起离婚诉讼时,需出示可以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确实破裂的关键性证据。
虽然此类证据可能涉及到夫妻双方的个人隐私领域,但这是由原告方自行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法院并不会主动进行调查取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孩子抚养费可调整吗?
可以改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子女可以要求增加生活费:①物价调整,使原定的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的生活需要;②子女升学,实际需要超过了原定的数额;③子女患有疾病,抚养子女的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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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简单借款逾期协商如何还款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面临未能按时归还欠款的问题时,可与债权方进行友好洽谈,约定逐步分期支付款项,以减轻当前经济压力。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债务理应得到清偿。
若因暂时性经济困难无法立即履行还款义务,经债权人同意或由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可选择分期偿还债务。
然而,对于有能力偿还却故意拖延或拒绝偿还的情形,人民法院有权依法作出强制执行的判决。
因此,债务人必须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是毋庸置疑的;
2、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主要分为两种类型:
一类为暂时性的经济困境导致无力偿还。
在此情况下,债务人可与债权人商议,选择分期偿还债务。
另一类则是长期性的经济困难,导致其无法偿还债务。
若属此类情况,则仅能通过变卖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资产来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六十九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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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记结婚,离婚申请法院调解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未进行合法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两个人并无须讨论是否有离婚之必要。
若他们能够达成共识,便可直接结束这段同居生活;
然而,若是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寻求解除这段同居关系。
同时,应该留意的是,在同居期间所产生的财产应按照共同所有的原则进行处理。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司法解释
(一)中的第三条规定,如当事人仅以解除同居关系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人民法院将不会予以受理;
而对于已经受理的此类案件,也会作出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但是,如果当事人因为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等问题引发争议,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人民法院将会依法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
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房产执行异议应该如何提出
[律师回复] 解析:
向法院提交执行异议的具体操作步骤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谁可以作为执行异议的请求人;
2)如何进行执行异议的申请呈交;
3)执行异议的申请范围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些详细且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要求可能会因为地域差异、城市规模的不同或者实际案件情况的复杂程度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
然而,无论是何种情景,我们必须保证所有的操作都是在法律框架内遵循正当程序来完成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三十六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竞业协议不合规有效吗
[律师回复] 解析:
1、协议主体的错误阐释;
竞业限制的实施对象仅限于用人单位中的高层管理者、高端科技人才以及其他负有保守商业机密义务的雇员。
竞业限制的适用范围、地区边界以及时限等方面皆由用人单位与受约束者共同商定,且该约定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因此,并不是任何一位普通员工都适用于竞业限制的范畴,唯有满足法律规定条件的员工方能受到此项保护。
2、竞业限制期限的超期问题;
当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受约束者前往与原用人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型产品、开展相同业务的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或者自行创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其所受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换言之,若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超过了两年,那么超出部分将被视为无效。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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