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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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农村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具体也是申请,调查,审核,审批,发证这几个步骤。农村房屋的土地使用证说白了就是集体土地使用证,村民一般并不是直接向乡镇政府递交申请的,而是把想要申请宅基地的这种想法以书面的形式向村委会提出,然后村委会会帮助村民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1、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2、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3、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4、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确认条件

第十九条 土地改革时分给农民并颁发了土地所有证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实施《六十条》时确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依照第二章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

第二十条 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目前该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本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确定所有权。根据《六十条》确定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由于下列原因发生变更的,按变更后的现状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

(一)由于村、队、社、场合并或分割等管理体制的变化引起土地所有权变更的:

(二)由于土地开发、国家征地、集体兴办企事业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进行过土地调整的;

(三)由于农田基本建设和行政区划变动等原因重新划定土地所有权界线的。行政区划变动未涉及土地权属变更的,原土地权属不变。

第二十一条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第二十二条 乡(镇)或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修建并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地,分别属于乡(镇)或农村农民集体所有。

第二十三条 乡(镇)或村办企事业单位使用的集体土地,《六十条》公布以前使用的,分别属于该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有;《六十条》公布时起至一九八二年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止使用的,有下情况之一的,分别属于该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有:

1、签订过用地协议的(不含租借);

2、经县、乡(公社)、村(大队)批准或同意,并进行了适当的土地调整或者经过一定补偿的;

3、通过购买房屋取得的;

4、原集体企事业单位体制经批准变更的。

一九八二年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起至一九八七年《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时止,乡(镇)、村办企事业单位违反规定使用的集体土地按照有关规定清查处理后,乡(镇)、村集体单位继续使用的,可确定为该乡(镇)或村集体所有。

乡(镇)、村办企事业单位采用上述以外的方式占用的集体土地,或虽采用上述方式,但目前土地利用不合理的,如荒废、闲置等,应将其全部或部分土地退还原村或乡农民集体,或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九八七年《土地管理法》施行后违法占用的土地,须依法处理后再确定所有权。

第二十四条 乡(镇)企业使用本乡(镇)、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和安置的,土地所有权转为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经依法批准的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的农民集体土地,分别属于乡(镇)、村农民集体所有。

第二十五条 农民集体经依法批准以土地使用权作为联营条件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举办联营企业的,或者农民集体经依法批准以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作价入股,举办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联乡镇企业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

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前提条件本身就是件获得了宅基地,而宅基地的政策又是一宅一户,所以,这样就意味着以家庭成员为单位的村民,成年的子女想要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话,先给从家庭当中另立户口,整个办证的流程从自己递交了申请材料之后,就是在乡镇政府,县政府等各部门之间逐层审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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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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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二、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三、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四、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五、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六、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七、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八、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 ④变更记事。 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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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模板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范本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高效农业,经双方共同协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共为_________亩,四至界限为东至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土地租赁期限为20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 月____日止。
三、租赁价格及租赁方式:每亩每年租金为_________,合同期内承包金一年一结,以每年的___月____日为限,付款时间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合同生效后,甲方既失去土地使用权,同时不能干涉乙方对该土地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合同到期后需复耕。
五、甲方必须对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优良投资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在乙方的生产中甲方不能以任何借口阻挠。
乙方有权无偿使用村组内的水渠、道路、用电等公共设施。 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转让土地使用权。
六、流转土地在国家或集体使用该土地时,乙方应服从且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属物补偿费,地下矿产、石油归甲方。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①、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②、订立的本合同依据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乙方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无法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⑥、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和政府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时,本合同自行终
止,甲乙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①、乙方对应付的租赁费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如果发生拖欠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②、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造成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③、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与赔偿,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理。
九、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使用权,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若不继续流转,乙方对土地附属物享有处理的权利。
本合同如遇法律、法规和现行农业政策相抵触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村组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办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 (一)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 (二)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 (三)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需要登报说明遗失情况; (四)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 集体土地权证丢失后补办需要哪些手续 1、申请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用地证明文件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2、登记声明原证遗失作废的报纸,单位或村委会的证明。 3、法人证明或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属单位产权的需提交此项资料)。 集体土地租赁的最高期限 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 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相应法律风险。 而国家《土地管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 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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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3、乡镇政府审核,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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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具体选择何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承包方有完全的自主决定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模式有哪些 ⑴转包 转包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把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转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农户耕种和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在通常情况下,受转包人要向转包人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支付转包费。 ⑵出租 出租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作为出租人,将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并收取租金的行为。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不变。 ⑶互换 互换是指承包人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交换。互换从表面上看是地块的交换,但从性质上看,是由交换承包土地引起的权利义务本身的交换。权利义务交换后,原有的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关系,变为发包人与互换后的承包人的关系。互换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要履行互换前原土地承包人应负担的义务。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只能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 ⑷转让 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人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人与发包人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土地承包经营权受让对象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户。 ⑸抵押 ⑹入股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入股流转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是指入股方式,即“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该入股流转方式仅指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之间,各自将承包经营权以相互入股的形式组织在一起,从事农业合作生产。而不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份,投入到从事农业生产的工商企业或者公司,或者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投资成立新的农业经营公司。 第二种是入股流转方式,即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土地等承包经营权,承包人可以将其量化为股份,投入到从事农业生产的公司,或者作为投资成立农业生产经营公司。 ⑺继承 因继承而发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仅限于两种情形:其一是林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其二是指根据该法第50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即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取得剩余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对于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除林地以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该法未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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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农村土地流转使用权证如何办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流程:  
一、土地权利申请人  需提交资料:  
(1)权属来源证明  
(2)单位设立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  
(3)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出让合同、出让金等规费缴讫证明、土地部门出具的勘测定界图、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红线图、变更登记和他项权利登记需要提交原土地证书)  
二、地籍调查  经受理人初审权属来源证明合法后,通知测绘队伍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地籍测绘和权属调查,指导本宗地及邻宗地单位法人代表进行指界、签章。由具有测绘资质的测量队伍绘制符合地籍调查规程要求带有坐标的宗地图。  
三、权属审核  对宗地图及地籍调查结果、权属来源进行审核。对权属来源合法、出让金等规费缴讫、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的,在宗地图上加盖审核合格印章后,五个工作日内打印土地登记申请书、审批表、土地登记卡、归户卡、土地证书,依次由地籍科长、分管局长、局长进行审查、审核、审批签字。  
四、注册、注销登记  经审查、审核合格后进行注册登记或注销登记  
五、颁发证书  权利人持地籍科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到财务科交款后,由办公室加盖分局公章及烟台市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领取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证书(须在原土地证书变更记事栏加注他项权利类型及期限)。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农村土地流转其实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  办理流程及手续  
一、提出申请  
1、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  
2、土地流入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内容包括:姓名、单位、需求面积、地类要求、意向流转期限、拟从事经营项目、联系电话。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二、审核、登记  
1、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按照“属地核实”的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登记。  
2、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后,进行登记。  
3、流转价格评估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流转面积较大的,可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4、信息发布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根据流转价格评估结果及土地流转双方提供的信息,在交易服务场所进行信息发布,并约请流转当事人会面,平等洽谈。  
5、自愿协商县、乡(镇)土地流转服组织作为管理、服务机构,协助土地流转双方依法自愿当面洽谈流转价格、期限等相关事宜。  
6、签订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流转意向后,按程序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  
7、鉴证、归档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经乡(镇)鉴证。流转面积较大的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公证。合同文本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三份分别由村、乡(镇)、县归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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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无“两证”的房屋,在能够出示办理用地手续与建设手续的相关证明的情况下是有可能得到补偿的。建议您在未拆迁前补办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在该拆迁项目公示后,您可以查阅关于无“两证”房屋需要出示的其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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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租赁价格及租赁方式:每亩每年租金为_________,合同期内承包金一年一结,以每年的___月____日为限,付款时间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合同生效后,甲方既失去土地使用权,同时不能干涉乙方对该土地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合同到期后需复耕。
五、甲方必须对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优良投资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在乙方的生产中甲方不能以任何借口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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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流转土地在国家或集体使用该土地时,乙方应服从且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属物补偿费,地下矿产、石油归甲方。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①、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②、订立的本合同依据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乙方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无法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⑥、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和政府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时,本合同自行终
止,甲乙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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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乙方对应付的租赁费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如果发生拖欠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②、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造成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③、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与赔偿,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理。
九、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使用权,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若不继续流转,乙方对土地附属物享有处理的权利。
本合同如遇法律、法规和现行农业政策相抵触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村组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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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只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第一步,当建房者准备建房并选好地点时,提出书面建房申请,申请必须注明建房者的个人信息、建房原因、地点、四至等相关情况。所选的建房地点要符合土地法的相关要求。申请必须经过建房者所属村组社长和村委会的同意盖章。 第二步、经村组、村委会同意后,建房者将建房申请、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递交到乡镇国土管理部门,有乡镇国土管理部门到实地进行核实,勘察,询问四邻意见。 第三步、经乡镇国土部门实地核实、勘察后,符合相关要求的,进一步填写村民建房审批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在村组内张贴公示,公示一般是7天。 第四步、公示7天后如果无村民提出异议,乡镇国土部门将所收集的建房者的材料一并报送县级国土部门,在此期间,经县级国土部门审批,符合建房条件的,建房者要到县级地税部门交纳耕地占用税,税额因区域不同存在差异。将票据递交到县级国土部门。有县级国土部门给建房者办证。 第五步、根据相关的土地法,建房者必须在领取到宅基地使用证之日起的两年内,建盖好所批准地点的房屋,否则,国土部门有权将当事人的宅基地使用证收回。
农村土地使用证的流转有什么作用?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增加农民收入 农民的土地可以变成资本,无力耕种或离开农村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可以通过流转土地获得补偿,直接增加收入。 第二,提高土地利用率 解决“有田无人种”的土地抛荒问题,整合闲置的土地资源,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 第三,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 有利于部分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分离出来,从事其他行业,解决了农村闲置劳力就业又推进城镇化进城。 第四,推进了农业产业化进程 吸引更多元主体的资本进入农村,按照市场需求合理进行产业布局,同时有利于农村基础设施改善,为农业产业化创造条件。 土地运用权流转是指具有土地承包运营权的农户经过转让、互换、转包、出租和土地入股等方式将土地运营权(运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存承包权,转让运用权。 从广阔乡村的现状来看,乡村土地的自在流转能够对乡村农业消费现状提供较多协助。 首先经过大范围收买或租用土地,停止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有利于进步农业消费效率,允许土地流转是开展现代农业的需求,包产到户政策施行后,的确大大调动了农民消费的积极性。 其次乡村土地自在流转能够使农民的土地能够变成资本,这使得分开乡村去城镇务工或经商的农民经过转让土地取得补偿,有利于他们在城市安家立业,关于继续留在乡村的农民,他们能够经过土地承包权入股农业企业,获得土地租金与分红收入。再次乡村土地自在流转有利于乡村宅基地改造为耕地、扩展耕空中积,随着农民转移到城市,他们的宅基地能够改造为耕地,这会缓解我国耕地资源慌张的状况。 当然土地流转也在诸如不利于社会稳定、给城市带来压力、不利于土地投入和农业的可持续开展一定的弊端。但这些弊端是在我国相关法律和保证体系缺位的状况下呈现的。那么,经过做到脚踏实地、解放思想,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转,以法促标准、以社会保证促稳定,土地流转的不利结果是完整能够防止的。总体而言,土地流转政策是有利于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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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怎么流转?
农村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有 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这里一共规定了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抵押六种流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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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变更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1、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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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流转土地使用权多少年?
农村流转土地使用权是30年的时间,计算的期限应当是从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开始进行计算,除此之外,根据我们国家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明确的规定,耕地的土地承包期是30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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