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审核要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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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审核要点有哪些?

一、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

1、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

2、2004第14号《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五种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5)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二、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

整体比较简洁;注明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统预埋管、盒、箱壳部分)等。

三、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

项目开工日期的明确对工期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般标明: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和监理方、或监理出具的开工通知日期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与约定日期不一致: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开工令等证实);施工许可证日期和实际施工日期不一致: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

四、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

1、需标注:在前者优先。

2、对于有补充协议的,要注明与合同正文效力一致。

五、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

对于可能引起工期顺延、工程质量、合同效力等重大变更的工程师指令,可以约定需要经过发包人或承包人认可后生效。

1、明确工程师授权范围。

2、对于超越工程师授权范围的,由发包方确认。

六、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

一般约定由承包方承担,但为保护承包方利益时,可以约定一个兜底条款。

七、审查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

1、工期顺延的原因,除规定不可抗力外,对于因工程内容变更、工期增加、设计变更、工程款支付、政府指令(停水停电)、地下物等因素造成的工期顺延,约定标准作为认定是否构成工期顺延的依据;

2、工期顺延的程序性约定:承包方在一定时间内,书面报发包方认可、监理认可。可以增加“视为”条款。(视为条款:发包方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

八、注意约定对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条件和程序:

1、程序:“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防水及室外装修等重要部位的施工先做样板,经发包人和现场监理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

2、通用条款内有具体约定,也可在合同中明确“正负零、封顶”等主要节点的验收要求。

九、审查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一般有三种方式: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注意约定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十、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

1、方式:节点形象进度,按比例;工程量,按比例。

2、按照节点付款的约定,承发包双方会根据合同特点加以约定。律师审查的是综合工程进度和款项支付的配套,前期垫资比例垫资压力、工程过程中的资金投入的持续和科学。

十一、审查关于工程变更的约定:

未经过规划的批准、设计的批准的规划设计变更;承包方原则不作变更;但实务上需做变更。

确认流程:由于工程变更使得工程量或工作内容增减的,变更发生后日内,承包人须向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工程师审批通过书面报告后报发包人核准,书面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有效签证,在工程结算时支付。承包人逾期不报,视为不涉及工程造价增加。设计变更必须提供由发包人发出的或发包人委托设计单位经发包人审批后发出的工程变更通知书,否则不视为设计变更。施工期间变更调整单项元以内不予计取,元以上单项的变更于竣工决算时调整。

十二、审查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的约定此阶段的程序设置:

1、验收过程(四主体加质检站)。

2、工程交付。

3、资料交付(视为条款、移交资料明细)。

4、竣工结算。(时间、视为条款)。

重点是关于验收的主体资格、质量不合格情况下的整改措施和责任承担、结算资料的提交时间和补充要求。注意作为承包方不要忘记增加:结算文件提交后,在约定时间内发包方不予以审计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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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计要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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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审核要点是什么
 1、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2、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4、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5、注意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6、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7 注意审查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8、注意约定对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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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需要哪些审批流程?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所有程序(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立项审批
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项目地形图(一份)
8、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
1、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
(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建设资金证明;
10、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1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法人营业执照;
6、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4、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法人营业执照;
6、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
(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规划许可证》;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六)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安监站办理手续。
1、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告;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结论部分);

5)施工图纸(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预算书(总建筑面积、层数、总高度、造价);
2、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技术方案;(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7)现场设施、安全标志等总平面布置图;

8)购买安全网的合格证、准用证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9)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10)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申请表;(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七)领取《施工许可证》,除第
(一)条规定提供的资料外,要补充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手续。
1、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2、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监理合同;
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桩基础工程要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桩机管理手册);
4、使用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场搅拌的批文;
5、质量监督申请安排表;
6、安全监督申请安排表;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8、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证;
9、施工许可申请表;
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审核,质监站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时,质监站派员现场监督。
1、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资料);
6、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地基与基础、主体砼结构及重要部位检验报告;
8、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9、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0、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
1、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1
2、公安、消防、环保、防雷、电梯等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合格证;1
3、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好;1
4、造价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书。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监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施工许可证》;
3、竣工验收备案表;
4、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6、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8、工程质量保修书;
9、工程竣工结算书;
10、商品住宅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要提供如下资料到造价站办理手续。
1、工程按实际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2)工程类别核定书;(
3)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4)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6)图纸会审记录;(
7)工程施工开工报告;(
8)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9)工程施工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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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固定价格(或总造价)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2)工程承包合同原件;(
3)竣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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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希望回答对你有帮助~ 一、《建筑施工技术》作者:吴继伟版权:浙大出版书号:字数:24.2万字【内容简介:在传统的施工技术理论、工艺、方法的基础上,结合高职高专学生的特点,突出实用性、学做结合,便于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提高有效学习】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作者:刘晓勤董平版权:浙大出版书号:字数:20.2万字【内容简介】:本书根据最新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结合建设工程管理实际,以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过程为主线来系统阐述建设工程招投标及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工程招标,建设工程投标,建设工程开标、评标、定标,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建设工程施工索赔、建设施工工程合同的终止和收尾,共8个模块的内容。本书每一个模块都给出了能力目标和知识目标,以一旦工测继爻荒诧维超哩个实际工程来作为贯穿招标、投标、评标部分的背景资料;模块下的每一个项目均以一个具体的任务来作为问题提出,并对完成该任务作了提示与分析来引出知识链接部分内容。每一个项目后均附有供学生扩展知识、巩固知识的实训题。同时配有强化理论部分内容的复习思考题。书中添加了很多紧扣核心内容的典型工程案例,增加了本书的可读性和实用性。 三、《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作者:自治区建设厅版权:千华驻出版:宁夏人民出版社字数:3.3万字【内容简介】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是工程计价的重要依据,近年来有关部门和各省(市)为了适应工程计价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修订和发布了一系列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对工程计价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项目建设的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所有程序(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立项审批
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项目地形图(一份)
8、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
1、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
(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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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建设资金证明;
10、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1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法人营业执照;
6、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4、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法人营业执照;
6、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
(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规划许可证》;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六)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安监站办理手续。
1、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告;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结论部分);

5)施工图纸(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预算书(总建筑面积、层数、总高度、造价);
2、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技术方案;(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7)现场设施、安全标志等总平面布置图;

8)购买安全网的合格证、准用证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9)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10)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申请表;(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七)领取《施工许可证》,除第
(一)条规定提供的资料外,要补充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手续。
1、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2、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监理合同;
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桩基础工程要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桩机管理手册);
4、使用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场搅拌的批文;
5、质量监督申请安排表;
6、安全监督申请安排表;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8、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证;
9、施工许可申请表;
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审核,质监站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时,质监站派员现场监督。
1、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资料);
6、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地基与基础、主体砼结构及重要部位检验报告;
8、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9、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0、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
1、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1
2、公安、消防、环保、防雷、电梯等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合格证;1
3、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好;1
4、造价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书。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监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施工许可证》;
3、竣工验收备案表;
4、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6、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8、工程质量保修书;
9、工程竣工结算书;
10、商品住宅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要提供如下资料到造价站办理手续。
1、工程按实际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2)工程类别核定书;(
3)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4)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6)图纸会审记录;(
7)工程施工开工报告;(
8)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9)工程施工进度表;(
10)工程子目换算和抽料(筋)表;(11)工程设计变更资料;(12)施工现场签证资料;(13)竣工图。
2、工程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固定价格(或总造价)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2)工程承包合同原件;(
3)竣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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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审核范围有什么?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建设工程合同审核范围有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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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与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相比较,审判监督程序有哪些特点
[律师回复] 可以从下面比较中,看出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审判监督程序与
第二审程序的区别:1。审理的对象不同。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二审程序是一审程序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的案件。2。提起的主体不同。审判监督程序只能由最高人民,上级人民,原审人民审判委员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起;而二审程序由依法享有上诉权的人和在一审程序中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提起。3。提起的条件不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是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在认识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而二审程序如果由上诉人提出则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表示即可上诉,如果由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则要求认为
第一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4。提起期限不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除因发现新罪或将无罪改为有罪受追诉时效的制约以外,没有期限限制,只要原判决或裁定已生效,可以是在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定正在执行的过程中,也可以是以生效的判决或裁定执行完毕以后;提起二审程序必须是在法定的上诉期和抗诉期内。5。审判适用的程序不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案件适用何种具体审判程序取决于以生效的判决,裁定原来适用的程序,原来是
第一审案件,适用第一审程序审判,原来是
第二审案件或是提审案件,应当使用第二审程序审判。6。审判结果能否加刑不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案件,其最终审判结果可以是减轻原判刑罚,也可以加重原判刑罚;而按照二审程序审理案件作出裁判时必须遵守上诉不加刑原则。审判监督程序与死刑复核程序的区别:
1、性质不一样。审判监督程序是一种纠错程序,而死刑复核程序是最高对死刑判决的核准程序。
2、两种程序的启动主体不一样。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主体可以是也可以是,而死刑复核程序是一审、二审被判决死刑后由下级层报到最高核准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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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相比较,审判监督程序有哪些特点
[律师回复] 可以从下面比较中,看出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审判监督程序与
第二审程序的区别:1。审理的对象不同。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二审程序是一审程序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的案件。2。提起的主体不同。审判监督程序只能由最高人民,上级人民,原审人民审判委员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起;而二审程序由依法享有上诉权的人和在一审程序中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提起。3。提起的条件不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是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在认识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而二审程序如果由上诉人提出则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表示即可上诉,如果由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则要求认为
第一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4。提起期限不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除因发现新罪或将无罪改为有罪受追诉时效的制约以外,没有期限限制,只要原判决或裁定已生效,可以是在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定正在执行的过程中,也可以是以生效的判决或裁定执行完毕以后;提起二审程序必须是在法定的上诉期和抗诉期内。5。审判适用的程序不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案件适用何种具体审判程序取决于以生效的判决,裁定原来适用的程序,原来是
第一审案件,适用第一审程序审判,原来是
第二审案件或是提审案件,应当使用第二审程序审判。6。审判结果能否加刑不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案件,其最终审判结果可以是减轻原判刑罚,也可以加重原判刑罚;而按照二审程序审理案件作出裁判时必须遵守上诉不加刑原则。审判监督程序与死刑复核程序的区别:
1、性质不一样。审判监督程序是一种纠错程序,而死刑复核程序是最高对死刑判决的核准程序。
2、两种程序的启动主体不一样。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主体可以是也可以是,而死刑复核程序是一审、二审被判决死刑后由下级层报到最高核准的程序。
质量审核的特点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有如下特点:  
(1)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以正规化、文件化的质量体系为基础。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要对质量体系的符合性、有效性和适宜性作出判断和评价,首先要求质量体系必须以正规化、规范化为基础,而正规化、规范化则要求文件化。只有建立文件化的质量体系,才能实施运作,才有比较和评价的可能,从而具备质量体系审核的必要条件。  
(2)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系统性。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系统性首先表现在审核是一种正式的活动,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步即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对样本的选定、客观证据的收集、审核结论的得出、纠正措施的跟踪等都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程序和方法。质量体系审核的系统性还表现在审核的重点是发现那些有关系统失效的客观证据审核发现的问题不能停留在表面上,而要系统地寻找造成不合格的原因。  
(3)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性。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性,是指执行审核的机构和人员具有性。一般来说,审核机构必须是与审核内容的质量活动无直接责任的部门,可以是专职的机构,也可以是的机构。审核人员所承担的审核任务及所要审核的对象必须与他本人工作岗位无直接责任关系。审核的性还要求审核人员应尊重客观事实,不受任何压力或利诱地干扰,免受偏见、情绪的影响,坚持客观公正,保持判断。  
(4)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风险性。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是一种抽样检查的过程。质量体系是一个“大系统”,由于时间和人员的限制,要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只能采取抽样检查的办法,包括抽取一定数量的体系文件、质量记录,询问一定数量的人员,抽查若干台设备,观察若干个过程等。这种以少量样本的审核结果来描述一个完整质量体系的审核方法,必然具有风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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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审核范围有哪些?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建设工程合同审核范围有哪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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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简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特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简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特点有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六大特点建筑施工主要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它有着与工矿企业明显不同特点:
一、工程建设最大的特点就是产品固定,这是它不同于其他行业的根本点。建筑产品是固定的、体积大、生产周期长。一座厂房、一幢楼房、一座烟囱或一件设备,一经施工完毕就固定不动的了。生产活动都是围绕着建筑物、构筑物来进行的。这就形成了在有限的场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工人、建筑材料、设备零部件和施工机具进行作业,这种情况一般持续几个月或一年,甚至于
三、五年,工程才能施工完成。
二、流动性大是建筑施工的又一个特点。一座厂房、一栋楼房完成后,施工队伍就要转移到新的地点,去建新的厂房或住宅。这些新的工程,可能在同一个厂区,也可能在另一个区域,甚至在另一个城市内,那么队伍就要相应的在区域内、城市内或者地区内流动。
三、露天高处作业多。在空旷的地方盖房子,没有遮阳棚,也没有避风的墙,工人常年在室外操作,一幢建筑物从基础、主体结构到屋面工程,室外装修等,露天作业约占整个工程的70%。建筑物都是由低到高建起来的,以民用住宅每层高2.9米计算,两层就是5.8米,现在一般都是多层建筑,甚至到十几层或几十层,所以绝大部分工人,都在十几米或几十米甚至百米以上的高空,从事露天作业。夏天热、冬天冷,风吹日晒,工作条件差。
四、手工操作,繁重的劳动,体力消耗大。大多数工种至今仍是手工操作。例如:一名瓦工,每天要砌筑一千块砖,以每块砖重2.5Kg,就得凭体力用两只手操作近3吨重的砖,一块块砌起来,弯腰上千次。还有很多工种如抹灰工、架子工、混凝土工、管道工等也都是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近几年来,墙体材料有了改革,出现了大模、滑模、大板等施工工艺,但就全国来看,多数墙体还仍然是用粘土砖一块块地砌筑。
五、变化大,规则性差。每栋建筑物从基础、主体到装修,每道工序不同,不安全因素也不同,即使同一道工序由于工艺和施工方法不同,生产过程也不相同。而随着工程进度的发展,施工现场的施工状况和不安全因素也随着变化,每个月、每天、甚至每个小时都在变化。建筑物都是由低到高建成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建筑施工有一定的规律性,但作为一个施工现场就很不相同,为了完成施工任务,要采取很多的临时性措施,其规则性就比较差了。
六、近年来,建筑物由低层向高层发展,施工现场由较为广阔的场地向狭窄的场地变化。为适应这变化的条件,垂直运输的办法也随之改变。起重机械骤然增多,龙门架(或井字架)也得到了普遍的应用,施工现场吊装工作量增加了,交叉作业也随着大量的增加。木工机械如电平刨、电锯也应用。很多设备是施工单位自己制造的,没有一定的型号,也没有固定的标准,五花八门。开始时,只考虑提高工效,没有设置安全防护装置,现在搞定型的防护设施,也较困难,施工条件变了,伤亡事故类别也变了。过去是钉子扎脚较多,现在是机械伤害较多。建筑施工复杂又变换不定,不安全因素增多,加上流动分散,工地不固定,比较容易形成临时观念,马虎凑合,不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存在侥幸心理,伤亡事故必然频繁的发生。从以上特点,可以看出建筑施工的不安全隐患多存在于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垂直运输以及使用电气工具设备方面。伤亡事故也多发生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和起重伤害、触电等方面。每年此四个方面发生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70%,其中高空坠落占35%左右,触电占15~20%;物体打击占15%左右;机械伤害占10%左右。如采取措施消除这四大伤害,伤亡事故将会大幅度的下降,这就是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要解决的主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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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特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简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特点有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六大特点建筑施工主要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它有着与工矿企业明显不同特点:
一、工程建设最大的特点就是产品固定,这是它不同于其他行业的根本点。建筑产品是固定的、体积大、生产周期长。一座厂房、一幢楼房、一座烟囱或一件设备,一经施工完毕就固定不动的了。生产活动都是围绕着建筑物、构筑物来进行的。这就形成了在有限的场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工人、建筑材料、设备零部件和施工机具进行作业,这种情况一般持续几个月或一年,甚至于
三、五年,工程才能施工完成。
二、流动性大是建筑施工的又一个特点。一座厂房、一栋楼房完成后,施工队伍就要转移到新的地点,去建新的厂房或住宅。这些新的工程,可能在同一个厂区,也可能在另一个区域,甚至在另一个城市内,那么队伍就要相应的在区域内、城市内或者地区内流动。
三、露天高处作业多。在空旷的地方盖房子,没有遮阳棚,也没有避风的墙,工人常年在室外操作,一幢建筑物从基础、主体结构到屋面工程,室外装修等,露天作业约占整个工程的70%。建筑物都是由低到高建起来的,以民用住宅每层高2.9米计算,两层就是5.8米,现在一般都是多层建筑,甚至到十几层或几十层,所以绝大部分工人,都在十几米或几十米甚至百米以上的高空,从事露天作业。夏天热、冬天冷,风吹日晒,工作条件差。
四、手工操作,繁重的劳动,体力消耗大。大多数工种至今仍是手工操作。例如:一名瓦工,每天要砌筑一千块砖,以每块砖重2.5Kg,就得凭体力用两只手操作近3吨重的砖,一块块砌起来,弯腰上千次。还有很多工种如抹灰工、架子工、混凝土工、管道工等也都是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近几年来,墙体材料有了改革,出现了大模、滑模、大板等施工工艺,但就全国来看,多数墙体还仍然是用粘土砖一块块地砌筑。
五、变化大,规则性差。每栋建筑物从基础、主体到装修,每道工序不同,不安全因素也不同,即使同一道工序由于工艺和施工方法不同,生产过程也不相同。而随着工程进度的发展,施工现场的施工状况和不安全因素也随着变化,每个月、每天、甚至每个小时都在变化。建筑物都是由低到高建成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建筑施工有一定的规律性,但作为一个施工现场就很不相同,为了完成施工任务,要采取很多的临时性措施,其规则性就比较差了。
六、近年来,建筑物由低层向高层发展,施工现场由较为广阔的场地向狭窄的场地变化。为适应这变化的条件,垂直运输的办法也随之改变。起重机械骤然增多,龙门架(或井字架)也得到了普遍的应用,施工现场吊装工作量增加了,交叉作业也随着大量的增加。木工机械如电平刨、电锯也应用。很多设备是施工单位自己制造的,没有一定的型号,也没有固定的标准,五花八门。开始时,只考虑提高工效,没有设置安全防护装置,现在搞定型的防护设施,也较困难,施工条件变了,伤亡事故类别也变了。过去是钉子扎脚较多,现在是机械伤害较多。建筑施工复杂又变换不定,不安全因素增多,加上流动分散,工地不固定,比较容易形成临时观念,马虎凑合,不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存在侥幸心理,伤亡事故必然频繁的发生。从以上特点,可以看出建筑施工的不安全隐患多存在于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垂直运输以及使用电气工具设备方面。伤亡事故也多发生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和起重伤害、触电等方面。每年此四个方面发生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70%,其中高空坠落占35%左右,触电占15~20%;物体打击占15%左右;机械伤害占10%左右。如采取措施消除这四大伤害,伤亡事故将会大幅度的下降,这就是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要解决的主要方面
简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特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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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流动性大是建筑施工的又一个特点。一座厂房、一栋楼房完成后,施工队伍就要转移到新的地点,去建新的厂房或住宅。这些新的工程,可能在同一个厂区,也可能在另一个区域,甚至在另一个城市内,那么队伍就要相应的在区域内、城市内或者地区内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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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变化大,规则性差。每栋建筑物从基础、主体到装修,每道工序不同,不安全因素也不同,即使同一道工序由于工艺和施工方法不同,生产过程也不相同。而随着工程进度的发展,施工现场的施工状况和不安全因素也随着变化,每个月、每天、甚至每个小时都在变化。建筑物都是由低到高建成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建筑施工有一定的规律性,但作为一个施工现场就很不相同,为了完成施工任务,要采取很多的临时性措施,其规则性就比较差了。
六、近年来,建筑物由低层向高层发展,施工现场由较为广阔的场地向狭窄的场地变化。为适应这变化的条件,垂直运输的办法也随之改变。起重机械骤然增多,龙门架(或井字架)也得到了普遍的应用,施工现场吊装工作量增加了,交叉作业也随着大量的增加。木工机械如电平刨、电锯也应用。很多设备是施工单位自己制造的,没有一定的型号,也没有固定的标准,五花八门。开始时,只考虑提高工效,没有设置安全防护装置,现在搞定型的防护设施,也较困难,施工条件变了,伤亡事故类别也变了。过去是钉子扎脚较多,现在是机械伤害较多。建筑施工复杂又变换不定,不安全因素增多,加上流动分散,工地不固定,比较容易形成临时观念,马虎凑合,不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存在侥幸心理,伤亡事故必然频繁的发生。从以上特点,可以看出建筑施工的不安全隐患多存在于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垂直运输以及使用电气工具设备方面。伤亡事故也多发生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和起重伤害、触电等方面。每年此四个方面发生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70%,其中高空坠落占35%左右,触电占15~20%;物体打击占15%左右;机械伤害占10%左右。如采取措施消除这四大伤害,伤亡事故将会大幅度的下降,这就是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要解决的主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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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露天高处作业多。在空旷的地方盖房子,没有遮阳棚,也没有避风的墙,工人常年在室外操作,一幢建筑物从基础、主体结构到屋面工程,室外装修等,露天作业约占整个工程的70%。建筑物都是由低到高建起来的,以民用住宅每层高2.9米计算,两层就是5.8米,现在一般都是多层建筑,甚至到十几层或几十层,所以绝大部分工人,都在十几米或几十米甚至百米以上的高空,从事露天作业。夏天热、冬天冷,风吹日晒,工作条件差。
四、手工操作,繁重的劳动,体力消耗大。大多数工种至今仍是手工操作。例如:一名瓦工,每天要砌筑一千块砖,以每块砖重2.5Kg,就得凭体力用两只手操作近3吨重的砖,一块块砌起来,弯腰上千次。还有很多工种如抹灰工、架子工、混凝土工、管道工等也都是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近几年来,墙体材料有了改革,出现了大模、滑模、大板等施工工艺,但就全国来看,多数墙体还仍然是用粘土砖一块块地砌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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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近年来,建筑物由低层向高层发展,施工现场由较为广阔的场地向狭窄的场地变化。为适应这变化的条件,垂直运输的办法也随之改变。起重机械骤然增多,龙门架(或井字架)也得到了普遍的应用,施工现场吊装工作量增加了,交叉作业也随着大量的增加。木工机械如电平刨、电锯也应用。很多设备是施工单位自己制造的,没有一定的型号,也没有固定的标准,五花八门。开始时,只考虑提高工效,没有设置安全防护装置,现在搞定型的防护设施,也较困难,施工条件变了,伤亡事故类别也变了。过去是钉子扎脚较多,现在是机械伤害较多。建筑施工复杂又变换不定,不安全因素增多,加上流动分散,工地不固定,比较容易形成临时观念,马虎凑合,不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存在侥幸心理,伤亡事故必然频繁的发生。从以上特点,可以看出建筑施工的不安全隐患多存在于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垂直运输以及使用电气工具设备方面。伤亡事故也多发生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和起重伤害、触电等方面。每年此四个方面发生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70%,其中高空坠落占35%左右,触电占15~20%;物体打击占15%左右;机械伤害占10%左右。如采取措施消除这四大伤害,伤亡事故将会大幅度的下降,这就是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要解决的主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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