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审核要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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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审核要点有哪些?

一、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

1、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

2、2004第14号《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五种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5)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二、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

整体比较简洁;注明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统预埋管、盒、箱壳部分)等。

三、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

项目开工日期的明确对工期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般标明: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和监理方、或监理出具的开工通知日期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与约定日期不一致: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开工令等证实);施工许可证日期和实际施工日期不一致: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

四、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

1、需标注:在前者优先。

2、对于有补充协议的,要注明与合同正文效力一致。

五、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

对于可能引起工期顺延工程质量合同效力等重大变更的工程师指令,可以约定需要经过发包人或承包人认可后生效。

1、明确工程师授权范围。

2、对于超越工程师授权范围的,由发包方确认。

六、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

一般约定由承包方承担,但为保护承包方利益时,可以约定一个兜底条款。

七、审查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

1、工期顺延的原因,除规定不可抗力外,对于因工程内容变更、工期增加、设计变更、工程款支付、政府指令(停水停电)、地下物等因素造成的工期顺延,约定标准作为认定是否构成工期顺延的依据;

2、工期顺延的程序性约定:承包方在一定时间内,书面报发包方认可、监理认可。可以增加“视为”条款。(视为条款:发包方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

八、注意约定对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条件和程序:

1、程序:“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防水及室外装修等重要部位的施工先做样板,经发包人和现场监理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

2、通用条款内有具体约定,也可在合同中明确“正负零、封顶”等主要节点的验收要求。

九、审查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一般有三种方式: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注意约定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十、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

1、方式:节点形象进度,按比例;工程量,按比例。

2、按照节点付款的约定,承发包双方会根据合同特点加以约定。律师审查的是综合工程进度和款项支付的配套,前期垫资比例垫资压力、工程过程中的资金投入的持续和科学。

十一、审查关于工程变更的约定:

未经过规划的批准、设计的批准的规划设计变更;承包方原则不作变更;但实务上需做变更。

确认流程:由于工程变更使得工程量或工作内容增减的,变更发生后日内,承包人须向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工程师审批通过书面报告后报发包人核准,书面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有效签证,在工程结算时支付。承包人逾期不报,视为不涉及工程造价增加。设计变更必须提供由发包人发出的或发包人委托设计单位经发包人审批后发出的工程变更通知书,否则不视为设计变更。施工期间变更调整单项元以内不予计取,元以上单项的变更于竣工决算时调整。

十二、审查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的约定此阶段的程序设置:

1、验收过程(四主体加质检站)。

2、工程交付。

3、资料交付(视为条款、移交资料明细)。

4、竣工结算。(时间、视为条款)。

重点是关于验收的主体资格、质量不合格情况下的整改措施和责任承担、结算资料的提交时间和补充要求。注意作为承包方不要忘记增加:结算文件提交后,在约定时间内发包方不予以审计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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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合同订立审核的重点是什么?
合同预算部审核合同文字和结构、价款及价款调整(投标文件的经济标或项目价款计算书作为合同附件、合同款支付、变更、签证、结算、奖惩等与项目成本有关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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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我的一个朋友的监理合同在审核,不知道要点都有什么,我想咨询一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审核要点都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业主除了应该偿付监理费用外,还有责任创造条件促使监理工程师更有效地进行工作。因此,监理服务合同还应规定出业主应承担的义务。在正常情况下,业主应提供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法律、资金和保险等服务。当监理单位需要各种合同中规定的工作数据和资料时,业主要迅速地想法提供,或者指定有关承包商提供。在有些监理委托合同中,业主可能同意提供以下条件:
1)监理人员的现场办公用房;
2)包括交通运输工具、检测、试验设施在内的有关设备;
3)提供在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工作的工作人员;
4)对国际性项目,协助办理海关或签证手续。
一般来说,在合同中还应该有业主的承诺,即提供超出监理单位可以控制的、紧急情况下的费用补偿或其他帮助。业主应在限定的时间内审查和批复监理单位提出的任何与项目有关的报告书、计划和技术说明书以及其他信函文件。
(7)维护监理工程师利益的条款
在委托合同中除了有关费用和补偿条款外,还应明确规定出某些维护监理工程师利益的条款。这些条款通常有:
1)关于附加的工作。凡因改变工作范围而委托的附加工作,应确定所支付的附加费用标准。
2)不应列入服务范围的内容。有时必须在合同中明确服务的范围不包括的哪些内容。
3)工作延期。合同中要明确规定由于非人为的意外原因,或由于业主的行为造成工作延误,监理工程师所应受到的保护。
4)业主引起的失误。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由于业主未能按合同及时提供资料、信息或其他服务而造成了额外的支出,应当由业主承担,监理工程师对此不负责任。
5)业主的批复。由于业主工作方面的拖拉,对监理工程师的报告、信函等要求批复的书面材料造成延期,监理工程师不承担责任。
6)终止和结束。合同中任何授予业主终止合同权力的条款,都应该同时包括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所投入的费用和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给予合理补偿的条款。
(8)维护业主利益的条款
业主聘请监理工程师的最根本目的,就是要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能够保证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服务。所以,在监理委托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出某些维护业主利益的条款。这些条款通常有:
)进度表。注明各部分工作完成的日期,或附有工作进度的计划方案。
2)保险。为了保障业主利益,可以要求监理单位进行某种类型的保险。或者向业主提供类似的保障。
3)工作分配权。在未经业主许可或批准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不得把合同或合同的一部分工作分包给别的公司。
4)授权范围。即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力不得超越这个范围。
5)终止合同。当业主认为监理工程师所做的工作不能令人满意时、或项目合同遭到任意破坏时,业主有权终止合同。
6)关于工作人员。监理单位必须提供足够的能够胜任工作的工作人员,他们大多数应是专职人员。对任何人员的工作或行为,如果不能令人满意,就应调离他们的工作。
7)各种记录和技术资料。在监理工程师整个工作期间。必须作好完整的记录并建立技术档案资料,以便随时可以提供清楚、详细的记录资料。
8)报告。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监理工程师要定期同业主报告阶段情况和月、季、年进度报告。
(9)一般规定
比较规范的委托合同都包括一般规定的条款,有些是用以确定签约各方的权力;有些则涉及一旦发生修改合同、终止合同,或出现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在国际性合同中常常包括不可抗力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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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准备要建设我们公司新的大楼,然后现在申请的合同还在审核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核要点分别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
(主要针对99版、相对重点)
1、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
(1)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
(2)2004第14号《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五种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四)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五)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因此,对于承包主体的资质审查可以防止合同最终效力问题。实务操作中,律师修改施工合同时,合同双方在前期大多经过了相互摸底阶段,但仍需要从具体合同特点角度予以分析。
2、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
整体比较简洁;注明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
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统预埋管、盒、箱壳部分)等等。
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
项目开工日期的明确对工期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般标明: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和监理方、或监理出具的开工通知日期为准。
我朋友和我开了一家公司,专门做建筑工程的,要和对方公司签合同了,麻烦咨询一下建筑工程合同审核要点是哪些呢?
[律师回复] 关于建筑工程合同审核要点是哪些的问题,主要有以下8个方面:
一、措施费方面
1、合同条款必须明确甲方分包项目队伍水电费问题等费用的计取方式,以及甲方的四通一平的标准。
2、现场监理、甲方办公区以及分包单位的临设办公费用及地点的提供和费用计取方式。
3、措施费的规定:马蹬筋的分布及形式,模板支设方式、塔吊、脚手架等措施费的计取必须依据相应经甲方认可的措施方案,且方案与实际发生一致,此方案才生效。避免施工方上报一套,实际操作另一套,给甲方造成的不合理成本。或者建议根据投标方案一次性包死,施工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措施费的增减均不得调整。总之,此类费用最好落实到能精确计算的地步。
4、明确由于为避免不可抗力所采取的预防措施的提前发生费用的计取。
5、明确甲方分包项目的成品保护措施及费用计取方式。
二、配合费方面
1、合同条款应规定总包方不得再收取甲方分包项目分包方的不合理费用及违约责任。原因为施工中由业主方分包的项目,通常都是甲方在招标完后确定的,并给予总包方一定的总包管理配合费。但是在总包管理中若总包方恶意再收取分包方费用时,由于分包方的合同价款为竞争价,因此会造成分包方偷工减料,降低质量。
2、合同条款必须明确总包配合管理费的内容。应在招投标时施工单位列明项目及费用。
3、关于电梯等大型项目的配合费的计算问题和所包含的服务内容,以及对外政府部门上缴的保险、招标交易费等的问题的由谁承担的问题。
三、材料调差方面
1、明确信息价的最终调差依据。是以投标时季度信息价为结算依据还是以施工过程中加权季度信息价为结算依据。以及由于双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时该调差部分的处理方式。
2、应明确材料认价的界限,避免定额低的项目乙方也要求认价,尽量避免认价的材料发生,最好是把信息价与市场价的差额体现在让利上。
四、变更签证方面
1、合同条款应规定现场签证、洽商等文件的具体人员签字并盖章有效,明确应由经办人、主管、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才能生效。这样规范后有利于管理,有利于结算。避免因甲方个别人员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2、合同条款必须明确土方、商砼运距应有签证,无签证视同未发生,且必须在事前经甲方确认,事后的责任由施工方承担。
3、明确签证零星用工的计算方法,变更、拆除工程等应按规定执行定额。避免乙方因定额价格低而出现双方的分歧,并规定违约责任。
4、明确签证变更的项目为合同的工程内容的一部分,乙方不得拒绝工程内容中的变更签证项目。
5、应规定发生增加工程变更签证时承包人高估冒算的责任。
五、工期方面
1、明确总包单位对总工期负全责,因甲方分包项目延误工期的处理方法。
2、明确合同工期严格规定最终项目工期为整体工期,不分单体、单专业工期。工期拖延违约责任以最后一个单位单项工程完开始计取。
3、因签证变更或甲方原因引起的工期拖延必须是关键工期上的延误,必须经监理甲方认可的书面签证方可作为索赔依据。
4、因工期延误外的索赔(如材料涨价等)的处理方式,应由责任方承担。
5、明确变更、签证引起工期的延误对对方造成的损失的费用计取问题。
六、质保金方面
1、明确质保金返还的年限,质保金的结算方式。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无息返还,质保期间发生的甲方维修费用的规定。
2、质保期均从最后一项单位单项工程工期竣工合格日开始计算。
3、大型设备的各配件质保期的规定。
4、质量保证期中的维修项目的再次的保修期限和保修金的问题。
七、不可抗力方面
1、关于现场一周连续停电不超过及超过8小时的停电问题所涉及的费用及损失计取方式。
2、应明确不可抗力发生后施工方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把损失降到最低的责任。
3、因甲方的原因(图纸等)尽量在合同谈判时以让利的方式予以不计。
4、不可抗力的范围界限,比如火灾等人为因素的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5、为了避免此类风险,须明确工程一切险所涉及的范围及双方关于此费用的计取。若不计取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若甲方给予计取后乙方未上险损失由乙方承担。此类问题都应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八、其他方面
1、必须表明给物业公司移交的有关事宜,比如最好明确施工单位必须配合甲方顺利移交给物业公司的义务。
2、对外备案合同可以签订价格相对低的平米包干固定价形式,避免阴阳合同引起的纠纷后处于被动。
3、注意优先受偿权的问题及仲裁机构的确定,尽量规定到公司熟悉的所在地处理。
4、违约费用的利息问题计取方法。
5、规定上报预算的偏差大的问题的处理方式。必须能达到工程量计算与预算一一对应的程度。
6、应明确结算审核由甲方出具的还是审核机构出具的为准。
7、合同终止时承包人的索赔仅限于直接损失,由于间接损失无法估量,可大可小,所以尽量避免此类间接索赔的发生。在合同中最好明确不计取此类间接费用。
总之,对合同条款的不断深入了解,提高合同条款的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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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类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别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2、工程类合同涉及大量的合同附件,要注意与合同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3、竣工验收条款和付款条款是紧密联系的,因此要注意审查竣工验收条款。4、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特别要注意到工期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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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2、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4、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5、注意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6、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7 注意审查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8、注意约定对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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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审核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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