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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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哈尔滨办理土地使用证时首先需要向管理土地的行政部门提出获得土地使用证的请求,在此请求提出的同时,需要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者的身份证、证明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等的材料。
哈尔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哈尔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农村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类型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土地证,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不管是在什么地区,在依法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之后,都是可以提出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请求的。目前不少村户都没有土地使用证,对于此种没有获得使用权证类型的土地,若是遇到政府征收土地,是有可能会影响到是否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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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哈尔滨办土地证过户流程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证过户流程具体如下:
1、签订土地合同买方办好房权证后,还要和原土地证使用者签订土地过户合同,之后带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下设的测绘公司申请测绘;
2、测绘公司测绘测绘公司受理后,带着上述材料现场查勘,计算数据,出具新的测绘图,缴纳测绘费;
3、评估公司评估带着上述材料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查勘现场,查勘所评估棕地的级别,所剩使用年限,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
4、土管部门受理带着上述材料:土地过户合同、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测绘图、评估报告,到土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过户;
5、缴纳税费后领取土地证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审批,符合规定者缴纳相关税费,出具新的土地证;因房屋过户时已经缴纳契税,土地过户时不重复收取,只缴纳工本费。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四种情形国土部门将会拒办土地证,购房者在买房时也要多加详勘。
(1)开发商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但其土地出让金尚未交纳完毕;
(2)开发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办理出让手续的;
(3)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房的;
(4)开发商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权利受限制的,诸如抵押、被司法机关查封等情况。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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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土地纠纷
[律师回复] 一、双方协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纠纷可以通过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自愿,即双方愿意进行商谈,并达成一致协议。任何一方,无论是单位、个人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或个人也不得非法干预。 (2)合法,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必须是合法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该方法适用于因土地权属不明、范围不清、地界没有标志引起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双方协商后,应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备案。 二、行政调解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应申请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时应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时,应做到以下几点:(1)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耐心的说服工作,讲明利害关系。 (3)既要符合法律法规,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 (4)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 三、人民政府处理 人民政府处理即所谓的行政处理。《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乡级人民政府处理的土地纠纷主要是因为主体一方或双方为个人的土地权属争议,争议范围不大,数量少,情节不太复杂。为了及时解决土地纠纷,方便群众,这类纠纷宜由乡级人民政府处理。但是情节复杂,影响较大的权属争议,处理后牵涉登记、发证,因乡级人民政府无权登记、发证,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处理为妥。但乡级人民政府可以承担受理。 诉讼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土地利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都有权请求国家运用法律来加以保障。诉讼作为土地纠纷处理的一种方法有三种形式,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 五、总结。
我在哈尔滨搬家发物流到赤峰,在哈尔滨的时候物流公司说必须先付运输费不然不给发货,当时已经签过到付的单子了,然后我微信转给他800元,我问到那边不会再跟我要钱了吧,他说不能,然后我到赤峰取货的时候又让我交900提货,赤峰的物流公司说不交钱不能提货,后来我打电话他就不接了,我报警警察说必须回哈尔滨才能立案,我说先备案他们也说得等我回去,我打包的时候用胶带打包好的箱子完全开了,里面的东西碎的碎丢的丢,工商管理局让我打12315,我打12315让我必须说地址,我说我没去过我知道公司名字和电话,然后她说没办法,气死我了
[律师回复] 你好,如果你想了解哈尔滨顺达物流劳动合同的内容,可以参考一下其他物流公司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充分认真的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合同,生效日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
第二条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同意担任甲方货运半挂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工作地点为,由甲方提供劳动保障,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三条乙方同意甲方工作主要内容为内陆公路核载吨,半挂汽车货运,短驳驾驶,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我朋友家是哈尔滨的,最近听说他们那里的土地使用权快要到期了,对于这个谁也不是很了解,所以想问下哈尔滨土地使用权到期了该怎么办呢
[律师回复]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
但是我们国内却出现了首例土地续约成功的案例。深圳的国际商业大厦就是国内第一个续约土地使用权的案例。该项目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在同一栋楼内,有20年、30年、40年、50年这四种年限不一的房产证。最早的20年产权部分早已到期。
为此,当地政府出台的《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指出,到期房地产,业主需继续使用该土地的,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按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延长土地使用年期,在剩余年期(国家规定的最长使用年期减去已使用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的,补缴地价数额为公告基准地价的35%,并按约定年期一次性支付。
按照该《规定》,国际商业大厦产权到期的房源,都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完成了续期,也令众多商住项目看到了续期的重要依据。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的区别
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意思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产权为40年。以上就是关于哈尔滨土地使用权到期的相关解答希望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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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公园流转如何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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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村土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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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二手房买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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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找房源,看房
可以网上找房,也可以通过线下中介找房。当然最好还是自己找房源。
二、买卖前的房屋和产权审核
了解房屋情况。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也可以看购房时的相关凭据,比如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作为辅助证据以确认房屋产权归属。注意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的署名。如果有两个人,在签订后边的合同时就需要有两个人的名字。
三、查档
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房管局查询房产档案,以确定产权归属以及有没有被抵押。
四、确定房屋产权后,交定金
1、若卖方仍在还贷,则在交定金之前,需要先办理赎楼或同行转按揭。
办理赎楼:卖方通过担保公司,向银行借款赎楼,这会产生一定担保费用和短期赎楼贷的利息。
办理转按揭:
A、评估所进行房屋评估,买卖双方需带齐身份证、户口本、买卖合同及产权证复印件。
B、买方将申请贷款的资料报送到银行,得到银行的贷款批准并发放到贷款专用账户。
C、卖方办理完结提前还贷手续并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事项。
D、卖方办理完结注销抵押手续后,双方去交易中心过户。
E、买方支付给卖方除提前还贷以外部分的剩余房款。
F、买方产权证下发后,办理抵押登记。
特别提醒:买方拿现金赎楼或买方通过担保公司向银行贷款赎楼,都是不可取的方法。如果发生交易因意外原因终止、房屋被查封等问题,买方会有风险。
2、当卖方不再为该房还贷,则进入交定金环节。
一般来说,在交定金的时候会签一份预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可以在本市房管局网站上下载。合同至少需要写明房屋产权、地址、成交金额、办理过户时间、交房时间、相关税费由谁交、违约金和违约责任等。
定金最好不要直接交到业主手中,而应该交由银行监管,可以在预约买卖合同中约定,在某一步把定金给卖方。还需注明“把定金交给监管方则视为卖家收讫,卖家以未收到定金为由拒绝履行合同的,视为违约”。
交定金的具体做法是:然后各自在银行开一个账户,约定在买家过户完毕、拿到新出的房产证之后,首期款打给卖方。如果交易顺利完成,银行会把款项打给卖方;如果中间出现问题交易终止,则把首期款再打回给买方。
出于公平角度考虑,银行会要求买卖双方在签监管协议时就在放款书上先签字,这样放款时买卖双方不需要亲自到银行,也能避免买家到时候不配合放款给卖家带来困扰。
五、签订正式合同
交付首期之后,就可签订正式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范例可到当地房管局官网下载,双方可自行修改。
签合同前需注意:
1、如果房产有共有权人,要让共有权人一同签字,避免后面出现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导致交易存在失败的可能。
2、如果有租约的,应该让租客签订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避免租客以侵犯优先购买权为由导致交易失败。如果该房产附有户口,要在签订合同时写明户口迁出的日期及违约条件。
3、事先公安局查阅业主的户口是否已经迁出,如果没有,合同里就有写明卖方需在办理过户前迁出户口。
4、要明确违约责任,特别是在目前房价上涨的情况下,业主违约的几率增大,明确违约责任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六、买方办理按揭贷款。
如果不是一次性付款,买家还需要到银行做按揭贷款。去银行做贷款申请需要买卖双方到场,要带上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户口簿、收入证明、银行流水、买卖合同等。
因为有可能贷款额度达不到预期,所以买家需要做好支付更多首付款的准备,否则交易不成将造成违约。
七、过户。
去过户时,需要到房产所在地的产权登记中心去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税。买卖双方需要带上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二手房买卖合同等。一般,在递件后拿到回执,买方就可以让银行发放之前监管的定金了。在拿到房产证后,买方回银行办理房产抵押,银行之后会给卖方打余款,买方每月按时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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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一般就涉及物业、水电、有线电视、燃气等交接,如果房产内部还有家具家电,还要核实清楚卖方是否要被更换或搬走。水电等交接,就要分别到管理处、水务局、有线电视台、供电局等部门去办理,双方应准备好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等。如果二手房买卖涉及家电家具,那么最好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约定“交房保证金”,即买方给卖方的首付款要扣除家电家具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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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土管部门受理带着上述材料:土地过户合同、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测绘图、评估报告,到土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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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商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但其土地出让金尚未交纳完毕;
(2)开发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办理出让手续的;
(3)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房的;
(4)开发商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权利受限制的,诸如抵押、被司法机关查封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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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房的;
(4)开发商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权利受限制的,诸如抵押、被司法机关查封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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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二)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三)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  专用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前,应当按照专用校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七条申请注册登记的: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八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注册登记时,应当对车辆的使用性质、标志图案、标志灯具和警报器进行审查。  车辆管理所办理全挂汽车列车和半挂汽车列车注册登记时,应当对牵引车和挂车分别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第六十四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四)身份证明是指:  3.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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