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审查重点主要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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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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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2、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4、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5、注意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6、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7、注意审查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8、注意约定对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条件和程序。
施工合同审查重点主要是什么

一、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

1、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

2、《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五种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5)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因此,对于承包主体的资质审查可以防止合同最终效力问题。实务操作中,律师修改施工合同时,合同双方在前期大多经过了相互摸底阶段,但仍需要从具体合同特点角度予以分析。

二、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

整体比较简洁;注明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统预埋管、盒、箱壳部分)等。

三、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

项目开工日期的明确对工期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般标明: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和监理方、或监理出具的开工通知日期为准。

实际开工日期与约定日期不一致: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开工令等证实);

施工许可证日期和实际施工日期不一致: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

四、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

首先需标注:在前者优先;其次,对于有补充协议的,要注明与合同正文效力一致。

五、注意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

对于可能引起工期顺延工程质量合同效力等重大变更的工程师指令,可以约定需要经过发包人或承包人认可后生效。

1、明确工程师授权范围;

2、对于超越工程师授权范围的,由发包方确认。

六、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

一般约定由承包方承担,但为保护承包方利益时,可以约定一个兜底条款,如:因为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由发包方承担一切损失。

七、注意审查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

1、工期顺延的原因,除规定不可抗力外,对于因工程内容变更、工期增加、设计变更、工程款支付、政府指令(停水停电)、地下物等因素造成的工期顺延,约定标准作为认定是否构成工期顺延的依据;

2、工期顺延的程序性约定:承包方在一定时间内,书面报发包方认可、监理认可。可以增加“视为”条款。(视为条款:发包方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

八、注意约定对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条件和程序

1、程序:“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防水及室外装修等重要部位的施工先做样板,经发包人和现场监理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等。

2、通用条款内有具体约定,也可在合同中明确“正负零、封顶”等主要节点的验收要求。

施工合同的特点决定了工程合同的特殊性,施工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多样性、复杂性,由此导致施工合同高风险性,在签订施工合同时一定要做好施工合同风险防范。当企业进行施工合同签署前后,都应该仔细考虑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建立起一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才能将合同对施工工程的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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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审查重点主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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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重点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1、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2、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4、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5、注意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6、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7、注意审查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8、注意约定对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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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公司老板让同事去进行合同审查,但是没有做过合同审查的他不懂,合同审查施工方的审查要点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措施费方面
1、合同条款必须明确甲方分包项目队伍水电费问题等费用的计取方式,以及甲方的四通一平的标准。
2、现场监理、甲方办公区以及分包单位的临设办公费用及地点的提供和费用计取方式。
3、措施费的规定:马蹬筋的分布及形式,模板支设方式、塔吊、脚手架等措施费的计取必须依据相应经甲方认可的措施方案,且方案与实际发生一致,此方案才生效。避免施工方上报一套,实际操作另一套,给甲方造成的不合理成本。或者建议根据投标方案一次性包死,施工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措施费的增减均不得调整。总之,此类费用最好落实到能精确计算的地步。
4、明确由于为避免不可抗力所采取的预防措施的提前发生费用的计取。
5、明确甲方分包项目的成品保护措施及费用计取方式。
二、配合费方面
1、合同条款应规定总包方不得再收取甲方分包项目分包方的不合理费用及违约责任。原因为施工中由业主方分包的项目,通常都是甲方在招标完后确定的,并给予总包方一定的总包管理配合费。但是在总包管理中若总包方恶意再收取分包方费用时,由于分包方的合同价款为竞争价,因此会造成分包方偷工减料,降低质量。
2、合同条款必须明确总包配合管理费的内容。应在招投标时施工单位列明项目及费用。
3、关于电梯等大型项目的配合费的计算问题和所包含的服务内容,以及对外政府部门上缴的保险、招标交易费等的问题的由谁承担的问题。
三、材料调差方面
1、明确信息价的最终调差依据。是以投标时季度信息价为结算依据还是以施工过程中加权季度信息价为结算依据。以及由于双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时该调差部分的处理方式。
2、应明确材料认价的界限,避免定额低的项目乙方也要求认价,尽量避免认价的材料发生,最好是把信息价与市场价的差额体现在让利上。
四、变更签证方面
1、合同条款应规定现场签证、洽商等文件的具体人员签字并盖章有效,明确应由经办人、主管、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才能生效。这样规范后有利于管理,有利于结算。避免因甲方个别人员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2、合同条款必须明确土方、商砼运距应有签证,无签证视同未发生,且必须在事前经甲方确认,事后的责任由施工方承担。
3、明确签证零星用工的计算方法,变更、拆除工程等应按规定执行定额。避免乙方因定额价格低而出现双方的分歧,并规定违约责任。
4、明确签证变更的项目为合同的工程内容的一部分,乙方不得拒绝工程内容中的变更签证项目。
5、应规定发生增加工程变更签证时承包人高估冒算的责任。
五、工期方面
1、明确总包单位对总工期负全责,因甲方分包项目延误工期的处理方法。
2、明确合同工期严格规定最终项目工期为整体工期,不分单体、单专业工期。工期拖延违约责任以最后一个单位单项工程完开始计取。
3、因签证变更或甲方原因引起的工期拖延必须是关键工期上的延误,必须经监理甲方认可的书面签证方可作为索赔依据。
4、因工期延误外的索赔(如材料涨价等)的处理方式,应由责任方承担。
5、明确变更、签证引起工期的延误对对方造成的损失的费用计取问题。
六、质保金方面
1、明确质保金返还的年限,质保金的结算方式。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无息返还,质保期间发生的甲方维修费用的规定。
2、质保期均从最后一项单位单项工程工期竣工合格日开始计算。
3、大型设备的各配件质保期的规定。
4、质量保证期中的维修项目的再次的保修期限和保修金的问题。
七、不可抗力方面
1、关于现场一周连续停电不超过及超过8小时的停电问题所涉及的费用及损失计取方式。
2、应明确不可抗力发生后施工方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把损失降到最低的责任。
3、因甲方的原因(图纸等)尽量在合同谈判时以让利的方式予以不计。
4、不可抗力的范围界限,比如火灾等人为因素的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5、为了避免此类风险,须明确工程一切险所涉及的范围及双方关于此费用的计取。若不计取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若甲方给予计取后乙方未上险损失由乙方承担。此类问题都应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八、其他方面
1、必须表明给物业公司移交的有关事宜,比如最好明确施工单位必须配合甲方顺利移交给物业公司的义务。
2、对外备案合同可以签订价格相对低的平米包干固定价形式,避免阴阳合同引起的纠纷后处于被动。
3、注意优先受偿权的问题及仲裁机构的确定,尽量规定到公司熟悉的所在地处理。
4、违约费用的利息问题计取方法。
5、规定上报预算的偏差大的问题的处理方式。必须能达到工程量计算与预算一一对应的程度。
6、应明确结算审核由甲方出具的还是审核机构出具的为准。
7、合同终止时承包人的索赔仅限于直接损失,合同审查施工方由于间接损失无法估量,可大可小,所以尽量避免此类间接索赔的发生。在合同中最好明确不计取此类间接费用。
总之,对合同条款的不断深入了解,提高合同条款的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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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合同审查主要要点是什么?
建设施工合同审查主要要点包括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完备。市场经济强调缔约自由,为了追求利润,许多组织采取各种欺诈的手法,制造主体合法、真实的假相,达到签约(欺诈)的目的,严峻干扰了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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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您好,我们单位是做建筑施工监理的公司,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施工监理合同审查要点是啥
[律师回复]
一、措施费方面
1、合同条款必须明确甲方分包项目队伍水电费问题等费用的计取方式,以及甲方的四通一平的标准。
2、现场监理、甲方办公区以及分包单位的临设办公费用及地点的提供和费用计取方式。
3、措施费的规定:马蹬筋的分布及形式,模板支设方式、塔吊、脚手架等措施费的计取必须依据相应经甲方认可的措施方案,且方案与实际发生一致,此方案才生效。避免施工方上报一套,实际操作另一套,给甲方造成的不合理成本。或者建议根据投标方案一次性包死,施工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措施费的增减均不得调整。总之,此类费用最好落实到能精确计算的地步。
4、明确由于为避免不可抗力所采取的预防措施的提前发生费用的计取。
5、明确甲方分包项目的成品保护措施及费用计取方式。
二、配合费方面
1、合同条款应规定总包方不得再收取甲方分包项目分包方的不合理费用及违约责任。原因为施工中由业主方分包的项目,通常都是甲方在招标完后确定的,并给予总包方一定的总包管理配合费。但是在总包管理中若总包方恶意再收取分包方费用时,由于分包方的合同价款为竞争价,因此会造成分包方偷工减料,降低质量。
2、合同条款必须明确总包配合管理费的内容。应在招投标时施工单位列明项目及费用。
3、关于电梯等大型项目的配合费的计算问题和所包含的服务内容,以及对外政府部门上缴的保险、招标交易费等的问题的由谁承担的问题。
三、材料调差方面
1、明确信息价的最终调差依据。是以投标时季度信息价为结算依据还是以施工过程中加权季度信息价为结算依据。以及由于双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时该调差部分的处理方式。
2、应明确材料认价的界限,避免定额低的项目乙方也要求认价,尽量避免认价的材料发生,最好是把信息价与市场价的差额体现在让利上。
四、变更签证方面
1、合同条款应规定现场签证、洽商等文件的具体人员签字并盖章有效,明确应由经办人、主管、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才能生效。这样规范后有利于管理,有利于结算。避免因甲方个别人员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2、合同条款必须明确土方、商砼运距应有签证,无签证视同未发生,且必须在事前经甲方确认,事后的责任由施工方承担。
3、明确签证零星用工的计算方法,变更、拆除工程等应按规定执行定额。避免乙方因定额价格低而出现双方的分歧,并规定违约责任。
4、明确签证变更的项目为合同的工程内容的一部分,乙方不得拒绝工程内容中的变更签证项目。
5、应规定发生增加工程变更签证时承包人高估冒算的责任。
五、工期方面
1、明确总包单位对总工期负全责,因甲方分包项目延误工期的处理方法。
2、明确合同工期严格规定最终项目工期为整体工期,不分单体、单专业工期。工期拖延违约责任以最后一个单位单项工程完开始计取。
3、因签证变更或甲方原因引起的工期拖延必须是关键工期上的延误,必须经监理甲方认可的书面签证方可作为索赔依据。
4、因工期延误外的索赔(如材料涨价等)的处理方式,应由责任方承担。
5、明确变更、签证引起工期的延误对对方造成的损失的费用计取问题。
六、质保金方面
1、明确质保金返还的年限,质保金的结算方式。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无息返还,质保期间发生的甲方维修费用的规定。
2、质保期均从最后一项单位单项工程工期竣工合格日开始计算。
3、大型设备的各配件质保期的规定。
4、质量保证期中的维修项目的再次的保修期限和保修金的问题。
七、不可抗力方面
1、关于现场一周连续停电不超过及超过8小时的停电问题所涉及的费用及损失计取方式。
2、应明确不可抗力发生后施工方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把损失降到最低的责任。
3、因甲方的原因(图纸等)尽量在合同谈判时以让利的方式予以不计。
4、不可抗力的范围界限,比如火灾等人为因素的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5、为了避免此类风险,须明确工程一切险所涉及的范围及双方关于此费用的计取。若不计取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若甲方给予计取后乙方未上险损失由乙方承担。此类问题都应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我朋友现在签了一个承包合同吗但是她害怕别人占她的便宜害怕吃亏,承包合同审查要点律师审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律师对承包合同的审查要点
(一)对承包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二)对承包合同的主体审查
(三)对承包经营权范围约定条款的审查
(四)对承包合同利益分配条款的审查
(五)对承包合同债务连带责任条款的审查
(六)对承包合同中保证公司资产不减值条款的审查
三、结语
一、引言
企业承包经营是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初,运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理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企业活力而采取的企业经营模式改革,其实质是将企业的财产权与经营权分离。鉴于传统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实行权力高度集中的厂长或经理负责制,容易导致承包人一手遮天的道德风险和决策风险,致使国有企业的承包经营模式逐渐被公司制模式所取代。但在公司制普遍建立后,仍然存在部分公司尤其是中小型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承包经营权的模式进行经营的现象,一些新型企业如基金公司对该种模式尤为亲睐。
由于我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经营权并无明文规定,也未予禁止,于是在理论界和实践中对公司经营权的承包屡屡出现争议。当然在律师实务中也难免会遇到客户要求审查类似合同。本文拟从公司法、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出发,对律师如何就公司经营权承包合同的重要条款进行审查,进行简要分析。
本文并不考虑律师对合同审查的立场以及具体合同交易目的差异,仅从相对中立的角度以及合同基本架构去考量如何对此类合同的重要条款进行审改;同时鉴于目前采取经营权承包方式的多数为有限责任公司,所以本文也仅涉及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权承包问题,文中所称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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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审查要点有哪些
1、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2、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4、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5、注意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6、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7、注意审查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8、注意约定对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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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工程施工阶段跟踪审计的重点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建筑工程施工阶段跟踪审计的重点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建筑工程施工阶段跟踪审计的重点是:  
1、主要针对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各项内控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完善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制度,如工程签证管理、材料设备采购、价格控制、验收、领用、清点,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等。  
2、主要检查项目概算执行情况,检查该项目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合同履行情况,检查有无违法转包、分包现象,重点检查:  
①工程进度。  
②合同实质条款内容发生变更时有无及时签订补充合同。  
③有无违法转包、分包现象,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与合同单位一致。  
3、做好隐蔽工程的查看和验收,涉及造价增减的,要做到、文字资料齐全,及时办理确认手续并存档。    
4、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已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严格控制管理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坚决杜绝工程款超付现象。  
5、积极配合业主,控制、优化工程变更,根据工程用途及市场行情,提出建设性的优化方案。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展及变更的落实情况,为准确计量掌握真实资料。  
6、检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合理、及时、完整、真实。参与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参加工地监理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收集整理相关会议记录。适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查勘,核实有关设计变更及签证,及时了解工程情况并进行必要的拍照、摄像,留取证据,确保计量准确和审核完整真实。  
7、参与特殊材料、设备的定价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8、按照合同约定,对索赔项目进行审核,合理合法的确认工程投资。各种确认资料及时办理,防止索赔事件的发生。现场资料日清月结,为工程月报的编制及工程现场动态成本控制分析提供准确数据。  
9、负责向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宣传跟踪审计的程序、内容及要求,最大限度地达到控制工程投资的目的。
10、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提供完整结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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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是什么?
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包括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完备。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资格,是合同审查中首先要注重的问题,这涉及到交易是否合法、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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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你好,我们公司老是要签订各种各样的施工合同,我想问问有关于施工合同的审核重点是什么,谢谢回答
[律师回复] 实际开工日期与约定日期不一致: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开工令等证实)。
希望以上对 施工合同的审核重点是什么 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施工许可证日期和实际施工日期不一致: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
4

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
首先需标注:在前者优先;
其次,对于有补充协议的,要注明与合同正文效力一致。
5

注意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
对于可能引起工期顺延、
工程质量、合同效力等重大变更的工程师指令,
可以约
定需要经过发包人或承包人认可后生效。
一、明确工程师授权范围;
二、对于超越工程师授权范围的,由发包方确认。
6

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
一般约定由承包方承担,但为保护承包方利益时,可以约定一个兜底条款,如:
因为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由发包方承担一切损失。
7

注意审查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
一、
工期顺延的原因,
除规定不可抗力外,对于因工程内容变更、
工期增加、
设计变更、工程款支付、政府指令(停水停电)
、地下物等因素造成的工期顺延,
约定标准作为认定是否构成工期顺延的依据;
二、
工期顺延的程序性约定:承包方在一定时间内,书面报发包方认可、监
理认可。可以增加“视为”条款。
(视为条款:发包方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
视为认可。

8
、注意约定对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条件和程序

1
)程序:
“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自检、并在隐蔽或中
间验收前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防水及室外装修
等重要部位的施工先做样板,经发包人和现场监理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
”等。

2
)通用条款内有具体约定,也可在合同中明确“正负零、封顶”等主要节点
的验收要求。
9
、注意审查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
一般有三种方式:

1
)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注意约定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如:
“钢材价格的市场变化(
8%


注意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如:
合同约定工程总价款包含全部工程量内容,
承包人无论何种原因没有列入
单价或总价款中的工程,
发包人都没有增加支付的义务,
并认为该项目已包含在
总承包价款中。
本工程竣工结算时,只计算变更部分和材料价差调整部分,
不再
对报价书、标底价及中标价进行重新核对。


2

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招标范围以内的工程量按实计算,
定额计价,
税前总价下浮。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由总监、
发包人现场工程师共同
认可,施工期间工程变更或签证调整单项
元以内不予计取,
元以上单项
的变更或签证于竣工决算时调整,
签证、
变更的工程量按专项条款所规定的相应
下浮率下浮。

3
)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采用不多
10
、注意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

1
)方式:节点形象进度,按比例;工程量,按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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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草购销合同的审查重点
1、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等具体内容注意事项。2、质量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3、交(提)货地点、方式。4、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5、合理损耗和计算方式。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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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我和我家亲戚正在看他的房产买卖合同,他前几天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正在签合同,我们有点不放心,毕竟没有这个法律知识,所以我们想问问,在签合同的时候,房产买卖合同审查重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房产买卖合同审查重点有以下几种:
一、权属审查
  应当审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不得买卖;可以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核实。
  
1、二手房转让人应当是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二手房权利人。
  
2、二手房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二手房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有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的书面文件。
  
4、二手房属于国有或集体资产的,应当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共有二手房,应当有共有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二、权属限制审查
  
1、交易的房屋,有没有受到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的限制交易情形。
  
2、二手房有无抵押等他项权利设置情况。若有,则要看无取得抵押权人等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买卖的证明。
  
3、是否涉及他人的优先购买权  
  
(1)共有二手房买卖时,在同等条件下,二手房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要交易,需要二手房优先购买权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
  
(2)已经出租的二手房买卖时,在同等条件下,二手房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要交易,需要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4、有无下列禁止买卖情形: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产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二手房,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5、下列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禁止买卖: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4)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5)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6)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6、当事人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若继续使用的,产权人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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