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置换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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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国有土地置换的法律规定国有土地可以进行置换,但征收人需要满足相关的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相关情况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尤其是更换时,土地使用权不得随意变更。
国有土地置换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对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二十九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对于需要开发利用的土地,如果有明确产权的土地,可以通过替代转移到土地上,以实现城市建设的开发和利用,特别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在法律上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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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可以和集体土地置换的。在我国,集体和国有的土地置换的过程中,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也是国家在一定年期内,继续向土地使用者无偿提供生产经营的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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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2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置换所获收益抵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置换是转让的一种特殊形式。一般意义上的转让即买卖,出让方交付物或权利,受让方支付价款。而在置换中,一方在交付物或权利时,从另一方受领的不是价款,而是另一物或权利,表现为物或权利的交换,这种形式上的差别不能改变转让的本质,适用相关的法律调整当无异议。  以上就是关于国有土地是否能与集体土地进行置换以及置换时需要什么条件的讲解了,总而言之,国有划拨土地与集体土地之间是可以进行置换的,现在国家政策要求对这方面已经放开很多,为了资源整合节约用地,在办理置换时只要符合置换标准,按照规定处理,就能很快的完成。  国有土地可以与集体土地进行置换是大家都清楚的事情,但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也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的。其实所谓的置换也就是土地使用权证转让的一种比较特殊的形式,所以说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置换其实和土地转让的方式是类似的,同样也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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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置换的材料有哪些?
国有土地置换的材料有:政府土地转换的申请、土地使用权收回的协议书、原批准文件、项目报件等,对于国有土地置换的具体办理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土地的类型和使用情况来进行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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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合同范本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双方国有土地使用权臵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的内容乙方将其拥有的位于的面积为平方米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与甲方拥有的位于的面积为平方米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进行臵换。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臵换行为已经取得市国土资源局于年月日作出的【待补充县级以上土地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待补充文号】”)批准。
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的标的
1.臵出地块:乙方拥有的位于的地块,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宗地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权期限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
2.臵入地块:甲方拥有的位于的宗地面积为平方米的地块(宗地号:),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土地现状:是否达到三通一平等。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的价格与作价依据
1.臵出地块的价格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臵换的臵出地块为乙方所拥有的面积为平方米的国有土地,双方约定以【待补充土地价格评估报告出具机构的名称】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为参考作价依据。根据【待补充土地价格评估报告出具机构的名称】出具的【待补充土地评估报告文号】《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报告书》,上述地块的评估总地价为人民币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已报经【待补充主管机关的名称】确认)。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此评估值为基础将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臵换中乙方拟臵换出地块的价格确定为人民币万元。
2.臵入地块的价格根据【土地价格评估报告出具机构的名称】出具的【土地价格评估报告文号】《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报告书》,甲方本次拟臵入的位于的面积总计为平方米的土地评估值为人民币万元。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此评估值为基础将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臵换中甲方拟臵入地块的价格确定为人民币万元。
3.臵换差价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于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臵换中的差价人民币万元,由甲方以货币形式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若逾期支付该款项,甲方应以逾期付款金额按每日万分之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涉及的税费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臵换产生的一切税项及其他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摊。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臵换不涉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事项以及拆迁安臵事项。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合法的拥有臵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上不存在设定抵押、出租及其他债权债务纠纷等任何可能影响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臵换及未来乙方成为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利人的情形;
(2)甲方臵入地块于本次臵换完成(以乙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准)前产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受,与乙方无关;
(3)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协助乙方将臵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至乙方名下。
(4)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臵入地块交付乙方。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合法的拥有臵出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上不存在设定抵押等影响本次臵换的情形;
(2)乙方臵出地块于本次臵换完成前产生的债权债务(以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准)由乙方承受,与甲方无关;
(3)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协助甲方将臵出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至甲方名下。
(4)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臵出地块交付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地按本合同的规定诚实守信地执行本合同内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约定,均应向另一方承担本次臵换价格%的违约金;若双方违约,则应按双方的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已经取得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和/或内部授权,甲方签字人已经取得甲方充分有效授权,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约束力。
2、甲方签署本合同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违反其公司章程和/或已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八、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乙方已经取得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和/或内部授权,乙方签字人已经取得乙方充分有效授权,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对乙方具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签署本合同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违反其公司章程和/或已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九、通知条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应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乙双方确认的传真、电子邮件或类似的通讯方式发送至以下地址。采用信函方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的,邮件到达日期即为通知日期,如使用传真、电子邮件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讯发出日期即为通知日期。如送达甲方,则送至:地址:邮编:收件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如送达乙方,则送至:地址:邮编:收件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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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合同范本谁有?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人住所地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人住所地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房产(或_________部分房产),其使用范围内(或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条 _________房产(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土地位于_________,总用地面积为_________。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宗地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乙方领有该房产使用范围内土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批准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所有权。
第三条 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整栋房产甲方出让相应土地的面积为_________房产总用地面积,即 _________平方米。(或:
第三条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房产楼层____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为 _________房产总建筑面积的_________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_________房产总用地面积的_________,即 _________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与_________房产使用范围内未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为一整体,系公有的、不可分割的,相邻各方必须相互合作,并根据需要为对方提供便利条件。
第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起算。
第五条 _________建筑物(房产)使用范围内的土地,按原批准文件为_________用地,乙方须按国家确定的用途、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使用土地。
第六条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合同签字后_________日内(或乙方出售房产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应付清给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或:乙方出租_________房产,每年应以租金的_________抵交出让金,至抵交完全部出让金为止。
第八条 乙方在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更换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九条 乙方同意从_________年开始按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的时间为当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一切费用汇入甲方开户银行帐户,银行名称: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帐户号_________。
第十一条 乙方依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转让、出租抵押。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时,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但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并依照规定办理转让(出租抵押)登记。
第十三条 土地出让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重新与甲方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土地使用者不再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应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并交还土地使用证。
第十四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除出让金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_____缴纳滞纳金。
第十五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签署,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十九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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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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